公司全體員工請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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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74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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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全體員工請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請休假管理制度一、 目的員工考勤是計發工資、補貼、獎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規范中心請休假管理,讓全體員工知曉并重視考勤請休假制度。二、 適用范圍中心全體員工。三、 全日制勞動合同工考勤規定1、 工作時間1.1 針對項目團隊,實行核心工作時間制,即每天最晚上班時間為9:30,最早下班時間為17:30,每天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除中午1小時午餐時間外);1.2 為了避開就餐高峰,就餐時間由各團隊自行確定,但不得早于中午11:30;1.3 如因工作需要2、或其他特殊情況,須另行申報批準。2、簽到2.1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嚴禁代打卡,如發現一次,代考勤與被代考勤者雙方各罰款當日工資總 額的200%。2.2 每月的出勤天數依據原始考勤數據統計核算,無考勤數據且無經審批生效的考勤表單,一律不計發 薪資。原則上每天每人必須有兩次刷卡記錄,以便人力資源部月底核算出勤天數;如遇公出未刷卡的,須按公出審批流程確認后方可計為出勤。2.3 為了充分體現人性化管理,對于按時上班或下班,但忘記刷卡者,須在次日下班前填寫考勤異常處理申請表,經兩名(含)以上的證明人簽字證明,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人資部備案。以上情況,每一個月允許有一次上班或下班未刷卡的補救機會3、。2.4 如因公司客觀原因或惡劣天氣等客觀因素造成員工考勤記錄遲到/早退,由人資部統一登記備案。3、遲到、早退3.1 上班規定時間以后到崗,視為遲到;下班規定時間以前離開,視為早退。3.2 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內,扣款30元/次;注:每月前兩次遲到10分鐘(含)以內,不予以經濟處罰。早退一律執行經濟處罰。3.3 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須履行請假手續,不能書面請假的,應先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正常工作后一天內補齊請假手續。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按曠工一天計算。3.4 當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取消績效評A資格,取消績效獎金。3.5 遲到的員工到達公司后須錄用指紋,否則按曠工處理。4、4、請假4.1 針對任何假種,員工均需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請假審批權限表的規定,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經批準的請假申請表須在休假前提交至人資部備案,方可生效。4.2 國家法定節假日需要加班的,須提前書面上報批準后方可生效。職能部門由綜合管理部總監審批,項目團隊由中心副主任審批。4.3 個人全年累計請假超過30天者(除工傷假、產假外),不給予年終獎勵,同時不享受次年加薪。4.4 請假審批權限表:審批職級項目總監分管副主任審批權限3天以下(含3天)3天以上4.5 病假、婚假、計劃生育假、工傷假須提供相關證明并由部門負責人簽批后交由人資部核準備案,如未提交有效類別證明則按事假計算。4.6 5、虛報理由、捏造請假證據者屬嚴重違反中心規定,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兩次(含)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不給予任何補償。4.7 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2小時,小于2小時的按2小時計算。5、曠工5.1 員工無故不上班,且沒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或無法出具相關證明,均以曠工處理,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中心內部通告。情節嚴重者,按辭退處理。5.2 曠工一日,按日工資的200扣除。以此類推。5.3 月累計曠工兩天(含兩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六天(含六天)以上,中心可予以開除,不給予任何補償。5.4 凡以下情況者均為曠工: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6、到崗;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享受假期后無故超假;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6、 因公外出6.1 離開中心外出工作,辦事地點在所在地市內,當日可往返者,為“因公外出”;6.2 公出本著高效、快捷的原則,盡量把公務集中處理,各部門負責人嚴格控制公出頻率和時間;6.3 因公外出前,員工需填寫公出登記表,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報行政前臺確認后外出;6.4 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公出登記和公出回執的,可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返回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公出手續;6.5 公出人員因在外辦事導致無法返回打卡的,須提前電話或書面向部門負責人申請。返回中心后補填考勤異常處理申請表并提交證明公出材料,報部7、門負責人簽批,交人資部審核備案;6.6 公出在外人員保持通訊暢通,方便中心有事聯系;6.7 公出記錄由行政前臺按月交由人資部核查考勤并存檔,未按公出規定執行公出者以曠工處理,按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計算。7、出差因工作需要,全日制員工需去工作地之外的地點處理工作事宜視為出差,出差應按工作計劃提前安排,嚴格控制出差費用,保證工作有序開展。7.1 員工出差時應事先填寫出差申報表,交由相關人員簽批,報人資部備案。對于技術交流會和前期少量市場調研工作,每個團隊每月共有12天出差額度,其中每人每月有4天的出差額度,超出者中心將給予缺勤、曠工或其他處罰。如技術人員有現場調試等特殊情況,須提交完整8、的項目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報中心主任批復。全日制勞動合同工出差審批權限(當月累計出差天數): 審批職級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中心主任審批權限1-2天3-4天4天以上7.2 出差途中如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應電話相關負責人請示審批。不得以私事或借故拖延出差時間,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拖延時日按曠工處理;7.3 員工出差費用應據實提供相應票據,不得虛報。如有虛報,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7.4 出差返回后應主動向部門負責人報到,并1日內填寫好出差申報表,提交人資部備案。未經同意擅自休息者按曠工處理。8、加班8.1 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休息時間工作的,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填寫9、加班申請單方可計為加班。加班工時以考勤系統記錄實際的時間為準,并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對于加班優先考慮享受同等時間的調休。加班須有有效考勤記錄,否則一律不按加班計;8.2 每次加班的最小計算單位是3小時,每月的加班時長將累計計算,當年的加班須在本年度內調休完畢(以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年度計算)。原則上在不影響項目進度的情況下每次連續調休的天數不得超過3天。8.3 加班原則上給予調休。調休的最小計算單位為2小時。8.4 調休原則:根據部門整體工作安排,不得影響工作進度。8.5 調休流程:申請調休須提前填寫調休申請表,并經部門負責人簽批,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后,方可生效。9、 休假員工應遵10、守中心作息時間的規定,除法定節假日,其它假期需按請休假程序提前辦理休假手續,并經批準后進行休假。婚假、年休假、計劃生育假須轉正后方可享受。9.1法定節假日(全額帶薪假)放假類別天數公歷新年(元旦)1天(1月1日)春節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二)清明節1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1天(5月1日)端午節1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1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9.2年休假(全額帶薪假)9.2.1 時長標準年休假標準按照國家現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執行如下: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員工累計工作已滿2011、年的,年休假為15天;累計工作滿1年的新員工,當年度的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9.2.2 審批流程在中心允許的情況下,年休假可分兩次休完;中心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年休假。員工休假至少提前15天提交員工請假申請表,經相關負責人簽批,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后方可生效。所有年休假記錄人資部須存檔備案。9.2.3 使用原則9.2.3.1 中心鼓勵員工當年內享受年休假,當年12月31日前未休完的本年度年假的視自動放棄處理,不作任何經濟補償;9.2.3.2嚴重12、違紀辭退和開除人員未使用完的年休假,不再給予安排休假和經濟補償;9.2.3.3以下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一)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二)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三)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四)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9.3婚假(全額帶薪假)9.3.1 享受條件根據國家法規,符合法定年齡結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的可享受3天婚假,對于響應國家號召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將按照規定享受10天的晚婚假。 9.3.2 使用原則在中心就職期間領取結13、婚證的員工方能享受婚假。婚假須提供有效證件(結婚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休假完畢,提前一個月申請。婚假為連續假期,包括法定假和公休假。再婚可享受法定婚假天數。9.4計劃生育假(全額帶薪假)種類天數工資備注產假98天產假期間薪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給予。23周歲;包含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晚育產假30天(增加)24周歲多胎產假、難產假各增加15天醫療證明陪產假10天(連續)男職工(晚育)哺乳假產后一年內,每天1小時女職工產檢假懷孕至產前7個月:每月1天;懷孕7個月至分娩前:每月2天女職工流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注:計劃生育假為連續假期,包14、括節假日和休息日。9.5病假(有部分薪金的假期)9.5.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確實需要休息的,應由員工本人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提前申請的,應先通知部門負責人,在恢復上班的當天及時補辦病假申請手續; 9.5.2員工辦理病假申請時,須提交南地市或醫院的京市二級甲等及以上醫療機構的病假條、疾病診斷書及中心認為須提供的證明材料至人資部核實,其它“疾病診斷書”中心不予認可;9.5.3本著對員工身體負責的原則,對員工出具的“疾病診斷書”人資部有權對其真偽性進行核實,如認為病假建議書在診斷、權限、病歷記錄或建議休息的天數等方面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中心將酌情批準假期;病假應按證明的有效15、日期休息,過期作廢。如有私自涂改證明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9.5.4 病假累計20天內(含20天)時,病假工資以員工月工資(除補貼外)的70%為基數發放;累計病假超出20天時,病假工資按員工月工資(除補貼外)的40%為基數發放,基數不足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9.5.5 如再患同一種病,病休時間應按連續的365天時間內累計計算。長期病休超過國家規定的醫療期限時,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內病假時間累計超過6個月,病假時間不計入工齡。9.6喪假(全額帶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亡故時,享受一定期限的帶薪喪假。對象假期配偶、父母、子女、岳父16、母、公婆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1天9.7工傷假(有部分薪酬的假期)9.7.1 員工在工作期間,因發生事故造成傷殘,由相關部門查明原因,初步認定性質,向市勞動行政部門填報工傷事故報告,并經醫院治療鑒定、市勞動行政部門確認工傷性質后,給予工傷假;9.7.2 工傷假滿,需要繼續休息的仍需憑醫院證明方可延長工傷假期;9.7.3 工傷假期的工資、醫療等費用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執行;9.7.4 工傷假期滿后,需由醫療出具能恢復工作的證明方能復工。9.7.5 針對特殊引進的海外人員: 對于已結婚,配偶在國外的給予每年20天的探親假,確認假期時須提交出入境證明和機票;對于已結婚,配偶在國內,但父母在國外的,給予17、每年10天的探親假,確認假期時須提交出入境證明和機票。對于申請享受以上假期的人員須提前報中心主任批復確認后方可執行。9.8事假(無薪假)9.8.1 員工因個人原因可以申請事假,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含),否則不享受當年年度獎金分配;事假為無薪假期,不計算工作時間;9.8.2 事假最小計算單位為2小時,小于2小時的按2小時計算。四、兼職人員、實習生考勤規定1、 工作時間1.1 針對項目團隊,實行核心工作時間制,即每天最晚上班時間為9:30,最早下班時間為17:30,每天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除中午1小時午餐時間外);1.2 考慮到外地兼職人員的特殊情況,給予每月兩個半天的返程假期不予以18、扣發薪資。實習生除外;1.3 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須另行申報批準。2、簽到2.1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嚴禁代打卡,如發現一次,代考勤與被代考勤者雙方各罰款當日工資總額的200%。2.2 每月的出勤天數依據原始考勤數據統計核算,無考勤數據且無經審批生效的考勤表單,一律不計發薪資;原則上每天每人必須有兩次刷卡記錄,以便人力資源部月底核算出勤天數;如遇公出未刷卡的,須按公出審批流程確認后方可計為出勤。2.3 為了充分體現人性化管理,對于按時上班或下班,但忘記刷卡者,須在次日下班前填寫考勤異常處理申請表,經兩名(含)以上的證明人簽字證明,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人資部備案。以上情況,每一個19、月允許有一次上班或下班未刷卡的補救機會。2.4 如因公司客觀原因或惡劣天氣等客觀因素造成員工考勤記錄遲到/早退,由人資部統一登記備案。3、遲到/早退3.1 上班規定時間以后到崗,視為遲到;下班規定時間以前離開,視為早退。3.2 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內,扣款30元/次;注:每月前兩次遲到10分鐘(含)以內,不予以經濟處罰。早退一律執行經濟處罰。3.3 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須履行請假手續,不能書面請假的,應先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正常工作后一天內補齊請假手續。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按曠工一天計算。3.4 當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取消績效評A資格,取消績效獎金。3.5 遲到的員工20、到達公司后須錄用指紋,否則按曠工處理。4、因公外出4.1 離開中心外出工作,辦事地點在所在地市內,當日可往返者,為“因公外出”;4.2 公出本著高效、快捷的原則,盡量把公務集中處理,各部門負責人嚴格控制公出頻率和時間;4.3 因公外出員工須填寫公出登記表,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報行政前臺確認后外出;4.4 公出返回后,員工需填寫公出回執單,說明返回時間及任務完成情況,報行政前臺確認;4.5 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公出登記和公出回執的,可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返回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公出手續;4.6 公出人員因在外辦事導致無法返回打卡的,須提前電話或書面向部門負責人申請。返回中心后補填考勤異常處理申請表并提交證明公出材料,報部門負責人簽批,交人資部審核備案;4.7 公出在外人員保持通訊暢通,方便中心有事聯系;5、假期兼職人員、實習生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薪資,不享受任何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