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假期規定及請休假程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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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787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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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假期規定及請休假程序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總 則1. 為加強對職工日常考勤工作的管理,建立良好的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有關假期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稱假期不包括全國年節、紀念日和公休日。3.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在職職工。 各部門應嚴格考勤管理,確保職工請休假情況真實、客觀、公正。二 假期規定(一)事假,員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時間處理的,可申請事假。1. 員工申請事假需事先填寫員工假期申請表,由上級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休假;因故不能事先填寫假期申請表,應用電話向領導2、說明情況并口頭請假,事后到崗工作時,應須及時補辦相關手續;2. 事假期限以上級領導批示為準;3. 員工一次性申請事假不得超過2天,一個月內事假不得超過2天,年度內事假不得超過20天;4. 事假期間減發當日全部工資。(二)病假,職工因患病或受傷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的,可申請病假。1. 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以內的可由部門領導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2. 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假期申請表,由上級領導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方可休假;3. 員工班前患急癥需就醫,應委托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或電話請假,并于就診之日起3日內持急診病診斷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3、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醫院出具診斷證明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4. 員工一次性申請病假不得超過7天,一個月內病假不得超過15天,年度內病假不得超過30天,超出部分按照事假計算;5. 員工病假期間工資發放執行以下標準:(1)每月病假10天以內,按日扣除績效工資;10天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2)1-3個月享受95%崗位工資;3-6個月享受90%崗位工資;(3)6個月以上為長病假,享受基本生活費(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80%);6.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進入醫療期治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7. 對在公司長期病休,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公司停止其醫療期,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4、工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三)婚假,未婚男女員工初次結婚可申請婚假。請婚假需出據結婚證明;1. 婚假假期為3天,晚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10天。婚假限一次性休完;2. 員工申請婚假,必須于休假前15天需帶雙方結婚登記證,依照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結婚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婚假有效;3. 婚假期間包含法定節假日;4. 員工休婚假期間按日扣除績效工資,超過規定期限部分按事假處理。(四)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員工可申請喪假。1. 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兒女,配偶父母;2. 喪假期限為3天,需到外地為親屬料理后事的,可視情況另給路程假。3. 員工申請喪假,應出示當地行5、政機關簽發的死亡證明。不能出示有效證明的,應做事假處理;4. 喪假期間按日扣除績效工資,超過規定期限部分按事假處理。(五)產假,公司女員工生育可申請產假。 1.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15天,產后75天;如遇難產,可憑醫院證明增加15天;產假時間已包含節假日及公休日;2. 人工流產者,憑醫院證明可休息7天;3. 員工申請產假,應出具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并于休假前30日內依照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4. 產假系指已婚女員工,未婚女員工分娩或流產按病假規定辦理;5. 員工休產假間按日扣除績效工資,超過規定期限部分按事假處理。(六)年休假,在我公司連續工作一年6、以上的員工,可申請享受公司的年休假福利。1. 員工在本公司內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2. 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3. 年休假假期不跨年度使用,員工年休假在當年12月31日前有效,員工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次使用,但最多不可超過3次。如員工未休息視為自動放棄,如確因特殊情況或工作需要不能在當年度內休息時,必須經人力資源部同意,報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延遲到下年度使用,但不得再行延遲;4. 在本年度內事假累計20天以上、病假累計30天以上者或當年產假超90天,或因療養、休養等其他原因休息時間超過年休假假7、期者,不再享受年休假。享受年休假后再有上述情況的,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5. 員工申請年休假,應于休假前7日內依照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6. 員工年休假期間按日扣除績效工資,超過規定期限部分按事假處理。三請休假程序(一) 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等原因無法上班,應事先按規定程序辦理請休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二) 請休假基本程序:1. 員工本人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2. 按各級管理權限,報經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批; 3. 經批準的員工休假申請表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行政部存檔后方可休假; (三)職工請休假審批8、權限: 1. 員工請事假、病假,部門職工3天以下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即可,3天以上、14天以下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需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同意;14天以上者須同時報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請假需報分管領導審批,并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同意,14天以上者須同時報總經理審批。 2. 員工申請婚假、喪假及10天以下年休假須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攜帶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到人力資源部經理處審批并辦理請假手續; 3. 產假、10天以上年休假須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攜帶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到人力資源部經理處審批并交總經理審核后方辦理請假手續; (四) 職工請休假期滿后,必須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未及時返回且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