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出勤時間作息時間與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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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79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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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出勤時間、作息時間與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辦公室負責對公司考勤進行管理。第二章考勤具體規定 一、出勤時間及作息時間安排工作時間: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周工作40個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8:3011:30,,下午上班時間調整為13:3017:00。保潔人員提前一小時上下班。休息時間: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2、含就餐時間)。二、考勤辦法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考勤機記錄的考勤情況將作為員工考核依據。2、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員工違反考勤制度,將視情節輕重,按以下規定處理:3、遲到(15分鐘)(1)員工不得遲到,若發生遲到情況,遲到時間應在當天下班時間后補回,否則將再記早退一次;(2)如果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情況且可提供第三方證明,則當天的遲到不予計算,但下班時需將缺額時間補回,否則記早退一次。(3)規定上班時間8:30,原則上8:30前員工必須打卡,在規定上班時間后15分鐘打卡者視為遲到;午休時間為11:3013:30,下午上下班時間為13:3017:00,員工在規定時3、間13:30后15分鐘打卡者為遲到。員工在規定時間17:00,提前15分鐘打卡者為早退。4、早退 員工未提前請假離開公司視為早退,早退與遲到同等處理。5、曠工(1)擅自缺勤、無假不到,視為曠工;(2)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視為曠工;(3)員工培訓無辜未到,視為曠工;(4)無故拖延辦理缺勤手續時(拖延3個工作日以上),弄虛作假或者無正當理由缺勤時,休假期滿后不按期上班或不辦理延長手續無故缺勤時,視為曠工。6、請假(1)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年假、產假等。所有假期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附表一)完成審批程序后,交辦公室備案。(2)請婚假、年假、產假、陪產假,應當提前4、一周向部門經理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后報辦公室備案。(3)、請病假、喪假、事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辦公室備案。7、病假(1)病假在一天以內的,應于當日12點前向上級口頭報告無需開病假證明,員工銷假上班后必須辦理補假手續,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2)一天以上的病假提供病假單及根據公司要求提供病例診斷書(病歷卡),。否則視為事假。(3)請長病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8、事假(1)公司實行事假無薪制(2)1至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相關部門經理審批;3個工作日以5、上的事假,由總經理同意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辦公室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9、婚假(1)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在崗1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7個工作日。具體按國家最新規定辦理。(2) 婚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后報辦公室備案。10、喪假(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2)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6、簽字后,經總經理批準后,報送辦公室。11、年假(1)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個工作日的帶薪假。(2)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正常進行為前提。(3)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4)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沖抵年假。事、病假沖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沖抵完后,再按所請事假天數扣款。12、產假及陪產假(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7、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及醫院手術費用和相關發票,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休假。(3)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13、監督和管理(1)公司全員上下班必須打卡。由辦公室與相關部門負責監督員工考勤。(2)員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時上下班打卡的,應當事先向其直屬主管請假,事后向考勤人員補交請假說明。(3)嚴禁托人、代人登記考勤。考勤統計的日期為當月14日,上報財務室作為激發薪金及加班工資的參考依據14、違規處罰條例(1)1個月內累計遲到或者早退達2次者將給予8、口頭警告,1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達3次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另行議處。(2)曠工扣發雙倍工資,連續曠工超過2日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到3天的,將被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本規定直接辭退員工。(3)員工休婚假、喪假、年假、產假及陪產假期間,工資待遇視同于正常出勤照發,但不享受其他補貼。(4)在考勤統計日,因人為修改考勤日期,情節嚴重者,公司將另行議處。15、加班管理(1)加班是指由公司安排員工八小時工作日及日程表以外的工資記為加班。員工加班必須得到部門經理或者總經理的同意,公司不允許未經事先申請并批準的加班,未經批準的一律不視為加班。(2)員工加班得到同意后須填寫9、加班登記表(附表二),部門經理及以上主管和總經理簽字后,報送辦公室備案,加班結束須打卡下班,員工加班沒有打卡或者沒有填寫登記表,均視為無效加班。(3)辦公室做好加班表格登記管理,公司根據加班記錄給予加班工資補償或調休。(4)公司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計算與支付辦法:a. 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工作日加班薪資按照1.5倍計發;b. 標準工時制的員工雙休日加班薪資按照2倍計發。16、調休(1)員工調休在不取得加班的前提下可以申請調休,辦公室為員工建立調休安排。調休時間不得超過加班時間。(2)員工離職時,如有調休假剩余,原則上應替代離職通知期,但部門經理有最終決定權。17、公出(1)工作時間離開公司處理公司事物或外出參加與工資相關的會議可以申請“公出”;(2)所有公出在離開之前都需要提前填寫公出申請單附表三,(當日外出需同時在離開和返回時打考勤機),當天公出以考勤打卡記錄為準; (3)外出辦事原則上應乘公共交通(公交車),乘坐出租車注明日期、時間、事由、起始地點及金額,經審批后方可實報實銷,否則不予報銷;凡外出辦事需開公司車輛的,需填寫用車審批表附表四,由部門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報辦公室備案。18、出差 (1)員工至外地出差可以申請出差; (2)員工出差報銷可遵循公司相關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