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懲及考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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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819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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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獎懲及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篇一一、獎勵條理1、拾到客人物品及時上交,給予嘉獎(10元)2、員工多次接到客人表揚者,給予表揚和嘉獎。3、多次幫助同事于危難之中,給予表揚和嘉獎。4、給部門提出建設性意見被采納者,給予做普升依據。5、制止重大事件或意外的發生免受損失或危險者,給予嘉獎并做普升依據。6、發現或遇到意外事故或火災隱患時,能及時報警或奮不顧身補救,為企業挽回損失者,獎勵300元。7、對違反規章制度以及損害公司利益的檢舉行為,公司將給予獎勵。二、處罰制度(按扣分條理處理;每扣一分罰2、款十元)1、見客人、管理人員、同事、不打招呼者扣一分。2、不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情節輕微者扣一分。3、私自調休、班或不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者摳二分。4、無故不參加培訓、例會或其他集體活動者扣二分。5、當班時間鬧情緒,沒精打采、沒有微笑者口一分。6、個人衛生不好,頭發零亂、指甲過長、沒有化淡裝者扣一分。7、制服穿不整齊、不按標準戴工牌者扣一分8、對部門消費情況、價格、服務標準等水準常識不清楚者扣本人和當班管理人員個一分。9、送茶水、水果、飲品、香煙不及時者扣一分。10、不提供規范式服務者扣一分。11、客用物品不齊全或擺放不整齊者扣一分。12、物品損壞遺失不及時處理或不上報情節輕微者扣喲分,并按原3、價賠償。13、托盤不平、如有茶水溢出者扣一分。14、進入房門不敲門者或亂敲門者口一分,敲門時一輕兩重。15、無故串崗、離崗、脫崗、偷懶者扣一分。16、站立、行走不規范或不按崗位站立者扣一分。17、幾個人站在一起聊天、喧嘩、說笑、打鬧者扣一分。18、當班時間唱歌、吹口哨、手舞足蹈者扣一分。19、不按時完成上司吩咐的任務者扣一分。20、當班時偷吃生果飲品者扣一分、并按原價買單。21、當班前喝酒或吃的食品者扣一分。22、當班時看書、年報、看電視、打私人電話者扣一分。23、吃飯、宵夜、外出不打招呼或時間過長者扣一分。24、下班時間忘記關水、電者扣二分。25、向客人索要小費或暗示小費情節輕微者扣五分,情4、節嚴重者作解雇處理。26、收房時,將煙頭、紙巾等雜物放進布草間者扣一分。27、設備設施有問題不及時上報者扣一分。28、發現客人遺失物品不按時上交或上報者扣二分,情節嚴重解雇處理。29、在墻紙及其他物品上亂涂亂畫者扣一分。30、因工作不到位而引起客人投訴者扣三分。31、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者扣一分。32、不服從上司工作安排者扣二分、要做到先服從后上訴。33、無理頂撞上司沒有教養者扣三分。34、上班時間內睡覺者扣二分。35、對客人服務態度不好,引起投訴者扣三分,并打入黑名單。36、輸錯鐘、寫錯單、計錯客人的消費者扣三分。37、未按公司規定要求操作電腦設備者和使用對講機者扣三分,并打入黑名單。38、員5、工上班接聽私人電話扣一分,利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者扣3分。39、發表虛假和誹謗的言論,從而影響其他員工信譽者扣五分。40、攜帶公司物品外出者,使用警句、禁止物品使用者、扣五分以上。41、恐嚇公司員工或打架斗毆者,即時解雇。42、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者,即時解雇。43、禁止公司員工拍拖,發現員工拍拖者即時解雇。并扣五分以上。4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以上條例按情節輕重,加減扣分階段在執行紀律處分時,公司本著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對違規事件進行公平公正處理;(1)處分的目的是為了端正犯錯員工的操守及工作態度;(2)對處分員工給予解釋及上訴機會;(3)以上各項罰款均以罰款形式6、操作,由當事人即時簽名確認。謹嚴慎行,嚴于律己,寬以待人,助人為樂總經理:總經辦:年月日年月日篇二為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統一化,使公司員工有章可循,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關于遲到、早退、曠工的管理規定。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30分鐘打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后打卡到崗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遲到、7、早退1-10分鐘的,扣款5元;遲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10元;遲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20元。4、上班遲到不打卡者,扣款20元。5、簽卡只適用于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范圍。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打卡而簽卡者,扣款30元。7、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簽卡的,必須到綜合辦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后,方可簽卡。8、各部門主管簽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綜合辦統計簽卡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9、所有人員上下班須自覺排隊打卡,并把自己的卡插放于指定的位置。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者讓人幫忙打卡,如發現有此行為,打卡者與代打卡者均處罰50元/次。11、綜合辦每天做好考勤監督,并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本制度中如有為盡事項,參照員工手冊執行。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生效。綜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