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假期及違紀處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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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867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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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考勤、假期及違紀處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目的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員工工資、福利等的基本依據,各級領導及員工應給予充分重視。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各級管理人員。第三條 考勤與假期管理綜合部負責考勤與假期的管理與監督,設考勤員處理考勤與假期具體事務。各部門助理為部門考勤員。部門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監督、記錄、統計。負責員工考勤憑證的臨時保管,配合公司考勤員完成月度考勤統計。考勤員應隨時檢查部門員工出勤情況2、,對缺崗員工進行調查了解,并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員工休假、外出辦事、出差、赴現場實施等在批準后應及時通知部門考勤員,并提交憑證或登記。未通知或未提交憑證、登記的,考勤員有權按曠工上報。公司考勤員全面負責考勤管理、公司考勤統計、考勤檔案保管等。并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考勤員應遵守并努力慣徹考勤制度,認真、準確、真實的記錄員工出勤情況,對違反考勤紀律的員工有權提出改正要求。第二章 考 勤第四條 出勤時間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3月-10月: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11月-2月: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第五3、條 考勤方式1. 員工應在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刷指紋考勤。因手指脫皮、機器故障等原因刷不上指紋的,應馬上到綜合部簽到。2. 外出辦事:上下班時間因公外出而無法刷指紋考勤的,應在部門助理處登記,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外出。上班期間外出辦事不影響早、晚刷指紋考勤的,不需在此表中登記,部門自行安排登記,不需上報。3. 請假:員工因各種原因請假或休假前應填寫員工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請假單經領導審批后交部門助理處存檔。杜絕口頭給假。4. 出差:員工出差按出差管理制度填寫出差計劃、報告單。出差計劃、報告單可做為考勤依據,經審批后送部門助理處備案。5. 現場實施:員工出差或赴現場實施不能刷指4、紋考勤的,應在部門助理處登記,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赴現場。因長期出差而本月未到過公司的,由部門助理填寫未考勤登記,部門負責人簽字。第六條 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1. 遲到、早退:除公出及請假外,上班一小時內到達公司視為遲到,提前一小時下班視為早退;2. 曠工:以下八種情況均視為曠工(1) 無指紋考勤(或簽到)記錄,無未刷考勤登記、無員工請假單、出差單者;(2) 除工作原因或請假外,上班一小時后方到達公司,或提前一小時以上離開公司,均按曠工半天或一天計;(3) 涂改、偽造休假證明騙取假期者;(4) 未請假或請假未準而不到公司上班者;(5) 不服從工作調動而私自不到崗位者;(6) 未提交書面解5、除勞動合同申請,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7) 被公安部拘留,或因打架斗毆、違法違紀致傷休假者;(8) 其它等同于曠工的行為。第七條 考勤統計各部門助理負責本部門每月考勤統計,編制部門考勤統計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于每月前2個工作日內,連同原始考勤憑證員工請假單、出差單、未刷考勤登記表交綜合部考勤員處。員工加班每季度末統計一次,部門考勤員編制加班統計表后,連同原始加班憑證加班申請單一并交綜合部考勤員處。加班統計也應于季初前2個工作日內提交。綜合部考勤員負責考勤機記錄核對、審核考勤原始記錄、編制公司考勤統計表,交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綜合部副總經理審核后作為當月計算工資依據。綜合部考勤員應6、于每月前四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考勤統計表。第三章 假 期第八條 假期種類員工可享受的假期包括:法定節假日、年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1. 法定節假日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國家規定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假。法定節假日為帶薪假日。節 假 日假 期元 旦1 天春 節3 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 天2. 年休假(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第二年起,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帶薪年休假。(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3)7、年休假可分開使用,因工作原因當年無法休假的,可于次年3月末前使用,過期作廢。(6)年假審批流程:員工因休年假請假,應先經綜合部考勤員審核簽字,交部門總經理審批。部門總經理(含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年假經考勤員審核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當年病假累計30天以上者(含30天);當年事假累計10天以上者(含10天);當年產假累計60天以上者(含60天);當年病、事假合計30天以上者(含30天);當年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含3天);按照國家年休假規定不應享受年休假的。3. 病假(1)員工因病申請病假,應辦理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病假需在病假申請中附交醫院證明。病假期滿仍需8、休假的,應在前一期病假結束前辦理續假手續。(2)公司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關于醫療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到24個月醫療期。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調換的工作,按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內,停工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發放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累計超過180天的,發放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金。(4)謊報病假被發現者,當日均按曠工計。(5)病假審批權限:3天以內的病假由部門總經理審批,3天以上7天以內的病假由綜合部分管副總最終審批,超過7天的病假及部門總經理以上9、人員的病假由公司總經理最終審批。4. 事假(1)員工因私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按程序批準認可的事假期間,扣發本人工資和補貼。(2)事假審批權限:3天以內的事假由部門總經理審批,3天以上7天以內的事假由綜合部最終審批,超過7天的事假或部門總經理以上人員申請事假,由公司總經理最終審批。5. 婚假(1)符合國家規定結婚的正式員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工作日婚假,婚假應于結婚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女員工婚假男員工婚假不滿23歲3天不滿25歲3天23歲及以上10天25歲及以上10天(2)員工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書原件提前兩周申請。(3)婚假審批權限:所有員工的婚假經部門批準后,由綜合部最終審批。 610、. 產假 (1)產假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已婚女員工享有90天的產假,晚育的女員工(超過24歲)除享有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60天。如遇難產或剖腹產,可增加15天休假(須有相應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原則上女職工應從預產期前15天開始休產假,但員工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前申請休產假。產假為一次性休假,按日歷天計算。公司己為員工辦理了生育保險。女員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及生育醫療費。(2)流產假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11、42天。人工流產醫療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3)產假及流產假審批權限:所有女員工的產假、流產假均由綜合部最終審批。7. 護理假(1)男員工在配偶生產的第一個星期內可以享受5個全薪工作日的護理假。(2)護理假審批權限:所有員工的護理假均由綜合部最終審批。8. 哺乳假(1)子女周歲前女員工可享受每天2小時哺乳假,多胎生育的女員工,多哺乳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2)哺乳假為有薪假日。(3)哺乳假作為產假的附屬假期,不需單獨辦理請假手續。9. 喪假(1)公司正式員工如遇下述情況,公司給予時間不等的全薪喪假。家 屬 去 世假 期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 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 天(12、2)喪假審批權限:所有員工的喪假申請均由綜合部審批。10. 工傷假(1)公司己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公司綜合部,由公司向相關單位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2)公司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關于工傷假的相關法律及規定,工傷的認定、醫療期、工傷保險待遇等,均按有關規定執行。(3)工傷假審批權限:所有員工的工傷假均由綜合部審批。第九條 請假流程休假前,員工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填寫完整并提供相應證明,提交部門副總經理、部門總經理審批。按假期規定需交綜合部或公司總經理審批的,應按各類假期的規定權限進行最終審批。批準后的請假單交本部門助理備案。假期審批人在接到員工的請假單后,應及時給予答13、復。如遇緊急情況事前不能辦理請假手續的,員工應電話請假或委托家屬代行請假,并于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第四章 違紀辦法 第十條 考勤違紀處理1. 員工遲到、早退:(1) 員工每月遲到2次可不予處罰,遲到2次以上的,每次處以30元罰款。早退每次處以30元罰款,于當月工資中扣除。(2) 每月遲到或早退累計5次以上的,除本人罰款外,給予部門經理100元罰款,于當月工資中扣除;2. 員工曠工:(1) 每曠工一天,處以員工本人雙倍日工資罰款,于當月工資中扣除;(2)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以上,直屬主管應查明原因,曠工者提供書面說明,除罰款外,給予警告處分;(3) 一年內累計曠工三次或一次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罰款外,視為故意違反公司制度,可解除勞動合同。3. 考勤員違紀:各級考勤員有徇私舞蔽、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協助員工出具假憑證、制作假考勤記錄等,一經發現,處以50-100元罰款,于當月工資中扣除,并在公司內部通報。4. 管理者違紀:管理者口頭給假每次處以100元罰款,故意隱瞞考勤情況,徇私舞蔽、私自給假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于當月工資中扣除,并在公司內部通報。第五章 附 則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