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及遲到早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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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91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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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考勤及遲到早退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考勤制度一、考勤報批手續員工享受任何認可假期,必須填寫員工請假單并經過批準,方能享用。若申請如下假期,則必須呈交證明文件:病假、產假、恩恤假。二、考勤規定1、考勤方式公司行政內勤人員考勤實行打卡;銷售人員由部門主管或經理指定其上班地點和時間(一般上班時間9:00-18:00);由人事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取薪金的基本依據。公司的考勤機只作為員工是否遲到、早退、曠工及出入公司證明而不作為加班的時間依據,加班時間是以經由部門主管安排職員2、本人簽字同意后的“加班申請表”為準。2、考勤時間21、 基本作息時間如下:周一至周六 上午: 09:00-12:30 下午: 13:30-18:00注: 1) 以上規定的時間為公司標準的作息時間,但業務人員根據所在地及對應的業務內容不同, 其實際的作息時間可作另行規定,但一年內的總的作息時間必須與標準的工作時間一致,否則另行規定將不能實施。2) 以上標準的工作時間將可能根據公司業務情況做出適當的調整。三.考勤其他相關規定1. 外出辦事不能正常打卡的公司行政內勤人員,外出前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向上級負責人提出申請并通知相關人員,回到公司后即時將補交未刷卡申請于部門負責人注明事由并簽名確認(如無注明事3、由的按忘打卡處理),否則將視為曠工。2對于忘打上班考勤卡的人員,應在當日向上級負責人報告,經確認后,補填未刷卡申請于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則按正常出勤統計。每月無故忘打卡累計達五次者,作遲到處理,并按第四次遲到進行處罰。3因考勤系統原因造成無法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進行記錄;漏打上班卡,必須于次日上班10:00前向上級負責人報告并記錄,否則視為遲到。4員工離開辦公室時照常打卡,如因個人原因未打卡者,須于次日上班10:00前向上級負責人報告并由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按早退處理。 四遲到、早退、曠工處罰 1. 遲到:超過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1) 當月第一次遲到(五分鐘內)由人事部口頭提醒。 (2) 當月第4、二次遲到(五分鐘內)扣除全勤獎金30元 (3) 當月第三次遲到(五分鐘內)扣除全勤獎金100元。 (4) 一個月內累計遲到10次及以上或6個月內累計遲到30次及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2.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打卡 (1) 早退一律扣除當天工資。 (2) 一個月內累計早退5次及以上或6個月內累計早退20次及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3. 曠工:正常上班時間無考勤記錄,并經人事部和部門上司核實,未辦外出手續或請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曠工除扣曠工當天工資的3倍外,還將向本人提出警告,連續曠工三個工作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五、佩戴工卡所有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卡,若無故忘佩帶卡,不得超過3次/月,超過者按每次5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補辦卡需交10元辦卡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