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請休假及假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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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96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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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考勤、請休假及假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xx版)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強化員工勞動紀律觀念,提高員工工作效率,進一步規范員工請休假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人力行政部負責考勤結果匯總、統計、運用以及平時對員工出勤情況督查。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四條 公司執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為標準工作日,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休息。每個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2、:00,下午13:0017:00。第五條 員工考勤實行上、下班考勤。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上午考勤時間為9點以前,下午考勤時間為17點以后。上班考勤時間超過9點為遲到;下班考勤不到17點為早退;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不到崗,未按相關規定程序履行因公外出、因故請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第六條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在規定時間進行上下班考勤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填寫因公外出登記表,2天以內須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人力行政部;2天以上須由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字同意。部門負責人因公外出須填寫因公外出登記表經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后交人力行政部。因公外出登記表原則上在事前完善3、手續后交人力行政部,如部門負責人外出無法簽字,須事前電話或短信告知人力行政部,員工在事后(2天內)完善手續。如公司領導外出無法簽字,部門負責人應事先請示公司領導同意后,將員工因公外出登記表交人力行政部,并在事后(2天內)完善手續。第七條 考勤管理處理辦法1.員工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0元。2.員工遲到、早退60分鐘及以上,240分鐘以下的視為曠工半天,每次扣300元。3.員工在工作日不到公司上班以及遲到、早退240分鐘及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每次扣500元。 4.員工在正常上班期間中途無假非因公外出的,視為曠工一天,每次扣500元。5.員工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及以上或曠工1次及以上4、,取消當年評先爭優資格。6.員工全年累計遲到、早退20次及以上或曠工3次及以上,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對員工實行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第八條 加班一、加班認定。(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認定為加班:1.如遇特殊、緊急、臨時情況,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確實無法完成所承擔的工作,由公司安排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視為加班。2.在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出差、開會、值班的。(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認定為加班:1.參加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延長時間的會議或為會議服務。2.因個人工作效率低下、缺乏計劃性、做事拖沓等導致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完成的。3.后臺5、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而延時工作的。4.非法定節假日開會、應酬、出差,培訓。二、加班時間計算。一天內加班3小時計0.5天,加班3小時以上計1天。三、加班統計。1.員工在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時間外由公司安排的加班,各部門在次周統一報人力行政部備案,并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在60天內安排員工補休,若確因工作原因無法補休,將按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2.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值班的,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匯總統計,按規定給員工發放加班工資。3.各部門安排員工加班,須填報加班審批單,詳細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并經安排加班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報人力行政部備案。4.加班時間、地點、事由不明確或6、無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的一律不作加班統計。四、在正常工作日內高效完成工作任務是每個員工應盡的職責,各部門應統籌合理安排各項工作,從嚴控制加班及合理安排加班人數。第三章 請休假第九條 員工請休假類別為: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學習假、工傷假。第十條 法定節假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元旦節、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第十一條 公休假日是指員工在一周內按國家規定的工作日工作后休息的假日。按照現行規定,公休假日為每周星期六、星期日。第十二條 員工提出辭職時,在辭職通知期內,不得提出事假、年休假、婚嫁等休7、假申請。第十三條 年休假。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一、公司鼓勵員工按計劃輪流休年休假,為做好相關的統籌安排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每年3月31日前,各部門應在統籌平衡的基礎上將本部門員工的年休假計劃報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匯總后報公司領導,以便統籌安排工作。若確因工作原因無法按計劃休假,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調整休假時間。二、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年限規定如下。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滿10年不滿20年滿20年休假天數5天10天15天注:1.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計入年休假天數。2.員工入職公司后每增加2年司齡,在原年假天數基礎上增加1天,以此類推,增加的天數累計不8、超過5天。3. 新進員工符合享受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公司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當年度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四、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五、確因工作原因且經公司領導同意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9、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六、因員工個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視為員工放棄休假權利,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不予支付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的年休假工資報酬。七、員工在年休假期間,原薪酬待遇照發。八、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通知員工強制休假。若員工有未休年假,可用年假沖抵,若員工已休完年假,強制休假期間視為出勤。第十四條 事假: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可按相關規定程序申請事假。一、員工事假期間,不支付工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日工資(月固定薪酬),年終統計當年累計事假天數,按每日年終績效折算扣減。10、每日年終績效薪酬=全年績效(21.75*12),下同。二、事假可用加班補休、年休假沖抵,但不可超出規定天數,超過時間的按事假執行。三、新入職員工如需回原工作單位辦理有關手續視情況給予不超過3天的假期,不扣發工資,原則上不得在試用期期間休年假、婚假等其他法定假期。四、員工一次性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若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30天的,視為員工與公司自動解除勞動合同。五、試用期員工請事假、病假者(需回原工作單位辦理有關手續除外),按請假天數延長試用期,且請假天數累計不得超過三天。 六、員工請假期滿后,如需續假,須報分管領導同意,期滿后補充、完善請假手續。未報分管領導同意、補充、完善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11、理。第十五條 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去醫院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可按相關規定程序申請病假。一、公司員工享有5天帶薪病假。二、如因病情緊急或部門負責人外出無法簽字,須事前電話或短信告知人力資源部,員工在事后補齊請假手續及醫療機構相關手續。如公司領導外出無法簽字,部門負責人應事先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后,將請假單交人力行政部,并在事后補齊請假手續及醫療機構相關手續。三、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具體規定如下:實際工作年限本單位工作年限醫療期10年 5年3個月10年 5年6個月10年 5年6個月10年5年112、0年9個月10年10年15年12個月10年15年20年18個月10年20年24個月四、 醫療期內工資給付標準:醫療期連續工齡比例6個月以內10年70%月固定薪酬10年20年80%月固定薪酬20年30年90%月固定薪酬30年95%月固定薪酬6個月以上10年60%月固定薪酬10年20年65%月固定薪酬20年70%月固定薪酬五、員工3天以內的門診治療,憑當日處方或醫院發票請病假。員工因病必須3天以上的治療或休息,須持就診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及病歷方可請病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去指定醫院復診,并有權對其提供證明的真偽,進行調查,凡出現偽造病歷等欺騙公司的行為,一經查實,按照嚴重違紀處理,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13、同。六、病假可用加班補休、年休假沖抵,但不可超出規定天數,超過時間的按正常病假處理。七、病假期間領取的工資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成都市最低標準工資執行。八、年終統計當年累計病假天數,按每日績效薪酬扣減。每日績效薪酬=全年績效薪酬(21.75*12)。九、病假時間按本年內累計計算,若上年最后一次連續病假時間跨年度的,按年度分段計算。第十六條 婚假。員工因結婚需請假的,可按相關規定程序申請婚假。一、婚假天數:1.女性滿20周歲,男性滿22周歲,婚假為3天。2.婚假期間,遇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的,連續計算。3.員工應在結婚登記日起1年內最多分兩次休完婚假,逾期未休或未休完的部分自動取消。二、婚14、假待遇:婚假期間,原薪酬待遇照發。三、辦理婚假申請時需附結婚證復印件。 第十七條 產前檢查假及產假。員工符合國家及四川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可按相關規定程序申請產假及計劃生育相關假期。一、產前檢查假:1.女員工確定懷孕后,須提供正規婦產科醫院開具的預產期證明可享受產前檢查待遇,妊娠28周以前每月1次,28周至36周每半月1次,36周后每周1次,每次檢查時間最長不超過1天。2.產前檢查視同正常出勤,原薪酬待遇照發。二、產假。1.女員工順產分娩可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者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延長女員工生育假60天。2.女15、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3.女員工懷孕7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1小時,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4.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1周歲內,每個工作日給予女職工兩次共計1小時哺乳時間,亦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并使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員工增加1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需愛嬰醫院出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必須加蓋“愛嬰醫院純母乳喂養產假專用章”。5.產假期間,遇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的,連續計算。三、產假待遇1.正常產假待遇:固定薪酬照發,從休假之日起不享受績效工資。(客戶經理業務提成除外,按照16、相關規定執行)。2.女職工妊娠滿7個月至正常產假期間,經本人自愿申請,集團公司領導同意休假的,視為病假,休假期間薪酬待遇參照病假規定。3.因流產享有的15天產假,按照正常產假待遇執行;因流產享有的42天產假,按照正常產假待遇執行。4.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給員工。四、辦理產假申請時需附生育證明復印件。第十八條 護理假。公司男性員工因配偶懷孕和分娩需請假護理的,可按相關規定程序申請護理假。一、符合國家及四川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男員工給予護理假20天(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連續計算)。員工須在其配偶生育時一次性休完護理假,未休完的自動取消。二、辦理17、護理假申請時需附生育證明復印件。三、護理假待遇:護理假期間,原薪酬待遇照發。第十九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時,給員工提供奔喪假期,可按相關規定程序申請喪假。一、員工享有5天喪假。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增加2-3天喪假。二、喪假待遇:喪假期間,原薪酬待遇照發。第二十條 學習假。員工參加學歷考試、職稱考試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可申請帶薪學習假,公司將給予最多不超過3個工作日的假期,且一年僅一次,用于復習備考,員工申請學習假時需提供準考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第二十一條 工傷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為工傷的員工,可按相關規定程序申請工傷假。一、工傷假18、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的,經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假期內員工評定傷殘等級或治愈出院后,工傷假期終止。二、工傷假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員工工傷假期間保持原待遇不變。第四章 請休假審批程序第二十二條 員工請休假實行分級管理,除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之外的其他請休假必須按本規定逐級審批。員工請休假應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視為有效的請休假。第二十三條 請休假審批程序及權限。一、員工填寫請休假申請表; 二、員工將請休假申請表送相關領導審批: 1.員工:假期天數在半天以內的(含半天),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19、假期天數在半天以上至7天的(含7天),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假期天數在8天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查,總經理/執行董事審批。 2.中層:假期天數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分管領導審批;假期天數在4天及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執行董事審批。三、員工將審批后的請休假申請表交人力行政部備案存檔。四、假期結束后,應及時到人力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五、所有員工出國(境)均需向人力行政部報備,并遞交護照簽證復印件,若無簽證,需提供機票復印件備案。第二十四條 員工若遇緊急情況不能事先按規定請休假的,可按請休假審批權限向有關領導請假,但須及時按程序補辦或委托他人辦理請假手續。第二十五條 經營管理層休假,需填寫休假審批表(高管),并寫明假期去向,同行人員,如出國旅游還需提交護照簽證復印件,分別由所屬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及董事長簽字確認,并向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如跨省出差3天以內(含3天)需填寫因公外出登記表并人力資源部備案,4天及以上需總經理審批。第五章 附則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