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請假及考核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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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97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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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考勤、請假及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度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篇1一、為規范本局考勤制度,統一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二、本局職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分鐘以上,兩小時以內者,每次扣款,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作為曠工。工作(生產)途中無故脫離崗位,溜班10分鐘三次者按曠工1天。曠工按相關文件規定考核。三、請假程序:1、請假須遞交請假條,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辦備案。2、較長假期須2、交接手頭工作,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確保工作連續性。3、假滿回局銷假,通報人事辦,并交接工作。四、請假標準:1、病假:(1)職工因病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要有醫院證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診斷書。(2)病假一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病假2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以此類推直到扣完為止。病假期間的生產獎,每天扣。2、事假:(1)職工因事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事先寫好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請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當日工資全額。事假在4天以內(4天),每天扣。(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30天以上的,年終績效獎金全部扣除。(3)探親假、年休假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3、0%.(4)婚喪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作考核。3、4、所有請假條(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喪假、年休假),經有關程序批準后交人事辦存檔備查。5、各類請假人員的工作由班組、支局(所)內自行調整安排的,其所扣發請假人的生產獎按70%返給班組、支局(所)。五、批假權限:1、探親假、年休假、婚喪假由市場部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人事辦,人事辦核定有關政策后再報局長審批。2、病假和事假3天以內報經市場部審批;4天以上至7天報經分管局長審批;7天以上報經局長審批。六、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七、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4、論處,并扣減月工資。八、生產班組(支局、所)人員臨時調班須報告市場部批準,每月不得超出三次,超過或未報經批準一次扣款。九、行管人員請假,均須在局長處備案或審批,并報知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十、本辦法經20_年8月27日職代會議審議通過,從20_年9月1日執行。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篇2第一條考核目的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考核范圍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并適5、用于本辦法。第三條考核原則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第四條考核時間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第五條考核形式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鑒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占有不同的權重。第六條考核辦法考核采取等6、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第七條考核內容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占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7、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第八條專項考核1、試用期考核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2、后進員工考核對公司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3、個案考核對員工8、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并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4、調任考核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第九條考核程序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鑒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并填寫考核量表匯總到人事部。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并匯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5、人事部公布考核結果,并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進9、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第十條考核結果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第十一條考核結果的作用考10、核結果作為員工個人工作績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1、與員工個人薪酬掛鉤;2、是決定員工崗位職務升降的主要依據;3、與員工福利等待遇相關;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第十一條附則1、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本辦法中各項條款由公司管委會負責解釋。凡條款需要修訂時,需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執行。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篇3一、因公出差要嚴格履行由領導同意和告知辦公室的制度。凡請公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可口頭或代請假,但事后必須說明情況并補寫假條備案,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二、一般干部職工請假,一日內科長11、(所長)批準,兩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長批準,三日以上由局長批準;科長(所長)請假,一日內由分管局長批準,兩日以上由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請假期滿,必須向批準休假的履行銷假手續。三、探親假、公休假,按照國務院職工探親假期待遇和山東省政府關于國家機關干部實行公休假制度的規定執行,婚、喪及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四、因私事推遲上班或提早下班都應請假,不請假的按遲到早退論處。五、請銷假作為國家公職人員考評、考核的內容之一,并作為年度考核、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請銷假情況列入督查通報內容。六、無故曠工或經常遲到早退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篇4第一條嚴格遵守考勤、請、12、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員考勤,外出辦事要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脫崗、串崗、空崗。第二條員工要嚴格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第三條曠工處罰規定(一)公司部門經理或主管,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4個工作日應發工資;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6個工作日應發工資;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后作辭退處理。5、年累計曠工8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13、。(二)公司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1個工作日應發工資。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3個工作日應發工資。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后作除名處理。5、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第四條員工遲到、早退處罰規定(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當前的作息時間為準。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違反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理: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2、遲到或早退10分14、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二)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違反考勤作息時間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罰。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三)公司員工在當月內遲到與早退的累計時間超過10小時,則扣除當月工資及相關待遇后作辭退處理。第五條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15、員工,如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其責任。?員工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三次扣,累計五次扣發全部績效獎,曠工一次扣全部績效獎。第七條上班時,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再經發現,扣除。第八條員工外出辦事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曠工一天處理。?第九條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存休假期可一次性進行但不得超過五天。員工調動工作,原則上不能將積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崗位。第十條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或無法安排休息的人員,須經總經理批準核準,以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第十一條代(調)班16、如出現問題應作本人考勤處理。第十二條本辦法經呈準后實行,修改時亦同。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篇5(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達到3次,扣除當月下鄉費50,請假除外;2、曠工兩天的;3、工作時間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響工作的;4、工作時間辦私事、干私活、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的;5、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麻將、打撲克的;6、未經領導批準,無故不參加機關開會、學習、不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月累計達到二次的;7、值班時擅自離崗、脫崗、漏崗,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和崗位補貼。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5次(含5次),請假除外;2、病、事假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3、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造成他人向鎮主要領導或上級部門上訪的。4、工作失職造成一定影響的;5、因違紀被處分的。三、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機關在崗的全體機關干部。本制度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