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時間考勤遲到早退及曠工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977015
2024-09-03
7頁
70KB
1、公司工作時間、考勤、遲到、早退及曠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目 的為配合公司發展及加強公司管理,維護良好工作秩序,規范員工考勤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綜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時間規定第二條 工時管理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與崗位性質不同,實行不同工時制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每周工作5天,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適用范圍:公司總部各中心、各部門(部分部門除外)員工、各區域辦公室人員2、;如周六需人值班、發貨,需及時到場,具體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不定時工作工時: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暫實行以下兩種不定時工時: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小時,具體時間根據各部門工作安排執行;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月至少休息4天,每天工作8小時,具體時間根據各部門工作安排執行;2、公司可根據發展需要對全體員工工時進行調整。第三章 考勤規定第三條 簽到/簽退規定1、 公司采用考勤表計算考勤并實施管理, 每天實行兩次簽到,即上班、下班各簽到一次; 2、公司各級員工均需進行上下班簽到,以便作核算依據。3、特殊工種因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簽到,但經批準的不打卡人員名單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4、考勤作3、為員工出勤、績效考核及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第四條 打卡規定1、上下班打卡,須在釘釘群內打卡2、每人每月漏打卡一次,可填補簽單進行補簽,不作處罰。第二次起(含)每漏打卡一次,罰款10元。 第五條 考勤相關說明1、員工入職后,由人力資源部或區域人事專員為員工申請釘釘工作群,并指導使用方法。 2、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城市交通癱瘓、省市級公告的災害天氣等)導致上班延遲,每人每月最多有三次特殊申請機會,第四次起視為事假處理;所有申請須經直屬上級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審核。第四章 遲到、早退及曠工規定第六條 遲到、早退規定1、凡打卡時間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不含五分鐘)的均視為遲到。(如上班時間為9:00,打4、卡時間為09:05不計為遲到,打卡時間為09:06計遲到)2、凡打卡時間早于下班時間的均視為早退。3、當月累計遲到3次的不作處理。4、當月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下(含10分鐘)每次扣10元。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含30分鐘)每次扣30元,遲到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5、早退30分鐘內按實際時間事假處理,31至12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早退12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6、各類工時均適用以上標準。第七條 以下情形視為曠工行為1、未履行釘釘審批程序請假手續的,或請假未被批準而未到崗的。2、假期屆滿未申請續假或申請續假未被批準不到崗的。3、上班時間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4、無故不參加公司或部門召5、開的工作會議、培訓等活動的。5、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無相關證明的。6、有崗位異動者,無故不按期到崗的。第八條 曠工處理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員工曠工一天按三天事假處理。正式員工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的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本制度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予以辭退。第五章 假期的規定第九條 假期安排的總體規定1、公司依法并視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假期,員工休假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和公司安排,并經過公司書面批準。2、公司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可對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具體休假時間進行局部調整,調整后的休假時間不少于員工法定應享受的假期時間。1 年假1.1凡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均享有年假,屬6、帶薪假期,以自然年計算,不可累計。工作滿一年者,享有三天年假,以后每年增加一天,封頂7天1.2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的年假:(1)員工當年度累計事假20天以上者;(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5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3)累計工作滿5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1.3員工請休年假,以半天為單位計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且須提前3個工作日在OA中填寫員工請假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2 婚假2.1本公司在職員工結婚(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可享受婚假3天;2.2 婚假須在取得結婚證6個月內提出,憑結婚證享受婚假,提前15個工作日在OA中填寫員工請假表提出申請7、,并將結婚證原件、復印件交人力資源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性休完,不累計不拆分;3 喪假3.1公司在職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3天有薪喪假, 旁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去世,給予1天有薪喪假;3.2喪假實行先休后補的方式,須在休假完返崗后三個工作日內在OA中填寫員工請假表補請假手續,并提供亡者的戶口注銷證明以及與當事人關系證明等有效證據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4 病假4.1公司在職員工,每月給予帶薪病假1天;4.2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或以上醫院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到人力資源部,否則以事假處理;4.3病假以一天為計算單位,不足一天亦按一天計算;4.4病假須提前8、1天在OA中填寫員工請假表提出申請,獲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緊急情況,可在當天上午8:45前通知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并在返崗后的3個工作日內填寫員工請假表連同醫院開具的相關證明交人力資源部核實備案;4.5在職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崗治療的,經公司書面批準可根據在公司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不等的醫療期:(1)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2)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5 事假5.1公司在職員工在工作時間內處理私人事務的,可以請事假;9、公司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 否批準員工請事假;5.2事假的起請單位為4小時,事假屬無薪假;5.3員工請事假須提前1天填寫員工請假表提出申請,獲準后方可休假;5.4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應及時向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報告,待返崗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請假后補手續;5.5若員工當年請假(包括事假、病假)累計達15天以上的,不發放當年年度績效獎金;5.6事假期間的績效工資按照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執行,照常享受公司福利。5.7 每月事假不得超過3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0天,逾期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6 工傷假6.1公司在職員工應當遵守所在屬崗位安全工作的相關規定,預防事故發生;一旦有事故發生,公司應及10、時采取救治措施;6.2因公負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力資源部確認,可申請停職留薪,停職留薪期最長為12個月。停工留薪期間,發放基本工資;6.3工傷假,如有特殊情況可由直接上級代為申請,傷愈即回工作崗位。如期滿未愈仍需繼續休養者,應持醫院證明辦理續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而自行延假者,按曠工處理;6.4傷勢無需住院的,可請零星工傷假就醫復診。康復期間,直接上級可根據其傷勢情況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員工不得以此為由申請長假;6.5因公負傷的員工,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6.6其他情況依照國家及地方有關工傷處理的法律、法規執行。 年休假、婚假、喪假、病假的假期原則上11、應該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公司在職員工休假,均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公司統一安排集體休假除外)。如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須在休假當天通過其它途徑(如電話、信息等)向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報告,經批準,可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各種休假均不能超期,因病需繼續休假,經過公司批準的繼續休假時間按事假處理且須履行事假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員工若以欺瞞、哄騙、作假等方式獲得假期,一經發現,所休假按曠工處理,并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第十條 法定節假日1、參照當年度國務院關于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執行。2、 法定節假日為帶薪假日。 第六章 假別批準權限第十一條 實行逐級請假1、主管12、級(含)以下員工請病、事假,3天以內(含)由部門負責人批準;7天以內需由分管副總批準,7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準。2、主管級(不含)以上人員請假,7天以內(含)由分管副總批準;7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準。3、各中心總監及高層管理人員請假需由總經理批準。第十二條 年休假、婚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陪產假、喪假、病假由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檢查審核,人力資源部批準。次;周六、周日出勤者另享有100元/天的誤工補貼;此誤餐補貼及誤工補貼在月末發放綜合補貼時合并結算發放。第十三條 原則上,確需加班經批準同意的,用人部門可以在報請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一律給予員工相應的天數(累計)補休,補休應該在一個月內安排。員工補休時,須提前1個工作日OA中填寫補休單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補休。第十四條 因節假日加班而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補休的,給予加班補貼100元。 第七章 考勤管理第十五條 原則上為屬地化管理,即以員工的工作地作為其考勤記錄地。集團總部考勤歸由人力資源部管理。第十六條 原則上,當月考勤記錄異常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考勤公告管理辦法上交相關證明的,將視為曠工處理。第八章 附則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修訂和負責解釋。抄 送審核人審 批 人執行日期20xx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