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總部員工考勤保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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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02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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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總部員工考勤保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全體員工的工作紀律,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員工(項目部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三條 作息時間一、公司總部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二、公司各項目部的作息時間由項目經理根據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自行規定,項目部的考勤規定和排班情況2、需報人力行政部備案。 第四條 工時制形式:一、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及駕駛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二、項目經理及項目部全體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三、除上述人員以外,公司其他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制。第五條 考勤時間:每月1日至30日(31日)。第六條 考勤形式:公司總部及各項目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管理;員工上、下班均須到相應的指紋考勤機上進行考勤(中午不進行指紋考勤);第七條 考勤記錄一、公司總部員工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考勤或考勤無效者,次日內在OA辦公系統“我的辦公桌”“個人考勤”“外出登記”下自行登記。二、各項目部員工如因施工原因臨時更改作息時間而不能按時進行指紋考勤的,兩個工作日內3、在月度員工異常考勤登記表(附件2)上登記。并報項目部經理審核確認。三、人力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各部門的出勤進行匯總,每月不定期對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不少于2次的抽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有日常考勤監督責任。第八條 考勤統計一、次月3號前,管理員將上月度指紋打卡機考勤記錄反饋到各部門和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經理需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簽字,確認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提交人力行政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考核評比的依據。二、次月5日前由人事專員在OA辦公平臺公示上月考勤統計表(附件1)。三、每月考勤統計表和各類休假憑證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存檔。第九條 考勤機管理一、公司總部考勤機由人4、事專員負責管理,各項目部的考勤機由項目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二、員工打卡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三、全體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如因員工故意損壞造成考勤5、機無法正常使用的,除按購買金額全額賠償外,另處以當事人和部門(項目部)經理各100元的罰款。四、嚴禁請他人代打指紋,如發現有虛假考勤者,將對違規人員分別處以50元/人次的罰款,部門(項目部)經理負領導責任,給予100元/次的罰款。五、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和管理密碼,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如遇問題可報公司人力行政部,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照價賠償。第十條 員工缺勤管理一、設置與定義(一)遲到:在規定的上班時間超過520分鐘以內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二)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20分鐘以內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三)曠工:1、事前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休假未獲批準而未到崗6、上班的,視為曠工;2、休假期滿未續假而無故不上班的,視為曠工;3、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含20分鐘)的視為曠工半天;4、遲到或早退超過1個小時(含1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5、無故未打卡一次者,視為遲到/早退一次;6、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視為曠工;二、缺勤處理:(一)對當月遲到、早退3次(含)以下的員工在OA辦公平臺上予以通報,將直接影響該員工季度考核、年度評優和職務晉升,并作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依據之一;(二)對當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員工給予10元/次的罰款;(三)對試用期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可以停止試用;(四)公司對員工每曠工1天處以當天2倍日薪的處罰7、;曠工半天的按比例扣除;(五)公司員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年累計曠工達10天的,公司可以對其解聘;(六)公司對缺勤行為執行當月扣減相應工資。第三章 請假管理第十一條 員工請假是指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報請相關領導批準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不到崗工作。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第十二條 請假程序一、公司員工請假應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并在OA辦公系統填寫員工請/休假審批表(附件3)報請相關領導審批; 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報請相關審批人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手續。二、審批權限職 級請假時間部門/項目經理分管副總行政總監常務副總部門主管以下(含主管)2天以內(含2天)審批/28、天以上審核審核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含經理)2天以內(含2天)/審核審批/2天以上/審核審核審批1、部門主管(含)以下職位包括:資料員、質檢員、施工員、工長、材料員、安全員、試驗員、成本核算員、會計、出納、駕駛員、職能主管、專員;2、部門經理(含)以上職位包括:副總經理、總監、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部門副經理(生產經理、執行經理)。第十三條 病假管理一、 病假是指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請假。二、 超過1個工作日的病假需提供證明材料有:醫院開具的診斷書、收費票據以及相應的處方、檢查報告等。三、 病假處理:1、 患病一個月以內(不含一個月)按實際請假天數扣除相應日工資;2、9、 患病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本公司連續工齡不滿2年2年以上-3年以內3年以上-4年以內4年以上-5年以內5年以上病假工資本人基本工資60%本人基本工資70%本人基本工資80%本人基本工資90%本人基本工資100%3、公司總部由人力行政部人事專員對員工病假情況做好記錄;4、項目部由項目經理指定專人對員工病假情況做好記錄,并在每月月末將病假憑證返回公司總部人事專員處;5、公司對病假執行當月扣減相應工資。第十四條 事假管理一、事假是指員工因私事或其他個人原因而請假。二、事假處理1、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不包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扣除相應日工資;2、公司總部由人力行政部人事專員負責對員工事10、假情況做好記錄;3、項目部由項目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對員工事假情況做好記錄,并在每月月末將事假憑證返回公司總部人事專員處;4、公司對事假執行當月扣減相應工資。第十五條 出差管理出差是指員工受公司派遣外出辦公而不在公司總部和項目部考勤。員工出差時間視為員工正常的考勤時間。第四章 休假管理第十六條 休假是指員工按國家和公司規定,進行休息或休養。員工休假,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一、休假的員工應提前7個工作日申請,在OA辦公系統填寫員工請/休假審批表(附件3),經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休假。二、審批權限1、部門經理以下員工休假經部門(項目)經理同意、分管副總審核后,報常務副總審批后方可休假;部門經理(含)以上,11、報董事長(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2、項目部員工原則上每周休息一天。由項目經理根據項目部的實際情況決定項目部員工的休息時間。3、喪假因其原因特殊性不能提前請假的,可電話報請相關審批人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事后補齊休假手續。第十七條 項目部休假規定由于項目部工作的特殊性,項目部員工休假如下:國家法定假日11天,春節放假另加4天,即項目部員工的休假時間共計15天。第十八條 國家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1天,具體按國家相關部門通知執行,項目部員工休假由項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法定假日天數備注元旦1天1月1日春節3天除夕、農歷正月初一,初二清明節1天4月5日五一國際勞動節1天5月1日端午節1天農歷五月初五中12、秋節1天農歷八月十五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第十九條 公司總部休假規定詳見薪酬管理制度;1、年休假的條件: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2、假期: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5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1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3、有以下情況者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年度內,員工請事假累計超過年休假天數以上且按規定未扣工資的;休假年度內,請病假累計1個月以上的;休假年度內,已享受帶薪假(除法定假日外)超過一個月的。第二十條 婚假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員工需要休婚假的,遵照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13、局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意見的通知精神,公司規定員工初婚可享受假期5天,再婚可享受假期3天,須在本年度一次性使用;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婚假假期;二、休婚假需提供如下證明:結婚證復印件一份。第二十一條 喪假一、根據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意見的通知精神,公司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5天;員工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二、喪假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提供其直系或非直系親屬的死亡證明復印件,否則視為曠工。第二十二條 產假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員工分娩、生育可休產假90天。國家法定假日、公休日計入產假假期;晚育增加產假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二、產假待遇。產假期間公司不支付員工工資;公司為員工購買了生育保險,產假期間待遇(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等)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三、產假須提供如下的證明材料:結婚登記證復印件、正規醫院開具的懷孕診斷書及準生證復印件。第二十三條 工傷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婚假、產假、喪假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