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及休假審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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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067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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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考勤及休假審批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員工能明確工作和休息時間,明確考勤部門的工作范圍、職責,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除高級管理人員和特殊職位以外,其他所有員工應按本考勤制度執行(一)工作時長公司實行定時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每周五個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為40小時。(二)出勤時間上班時間8:15,中午休息12:00至13:00,下班時間為17:30;倒班人員按部門排班出勤。部門經理級以上及需主持第二日部門晨會的人員每日下班時2、間為18:00 (周五除外)。員工應在8:15前做好班前準備工作(換好工裝、整理儀表、打水、用餐等), 8:15以后不得用餐或離崗,否則按曠工4小時處理;下班打卡應從17:30分開始。 (三)法定休假日1、執行定時工作制員工每周休息兩天,星期六、日為休息日。2、國家法定節假日為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共計10天。婦女節0.5天,由女員工享受。3、婚假:員工領取結婚證書后,可一次性享受婚假三天。雙方均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晚婚,可增加至十天。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受一次性喪假三天。如需赴外埠處理喪事,經核定直接往返路程天數,可按喪假處理3、,往返費用自理。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喪假1天。5、產假:(1)已婚女工產假不少于90天(產前15天,產后75天),屬難產的經醫院出具有效證明產假可增加30天。(2)產前檢查應控制在半日內,須經醫院出具有效證明。6、哺乳期: (1)女工哺乳期內(嬰兒未滿一周歲),每天有1小時哺乳時間,視同出勤。經與部門領導確定,應固定為提前1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不能隨機變化。 (2)當天缺勤四小時及以上者,不再享受哺乳假。7、計劃生育假: (1)已婚員工采取長效節育措施者,需經醫院出具有效證明。 (2)未采取節育措施造成人工流產休假,須經醫院出具有效證明。8、不可抗社會、自然因素造4、成無法上班。以上各種休假,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連續計算,不順延。 (四)缺勤:1、遲到、早退: (1)遲到:超過上班時間(1個小時以內)未到崗視為遲到。晚到1個小時以內,每15分鐘計為一次遲到;超過1個小時,視同事假半日。(2)早退:擅自提前(5分鐘以內)離崗為早退。超過15分鐘視同事假半日。(3)當月累計有三天出現遲到、早退現象后,自第四日發生遲到、早退情況起,當日按曠工半日處理。依此類推。(4)發生遲到時,員工應按實際到崗時間進行指紋打卡,不得不打卡,否則按事假半天處理。所有遲到情況一律不許用存休沖抵。2、病假: (1)員工因病需休病假,如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于休假當日早8:15前通過5、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到崗后2日內填寫請假申請單,后附相關憑證(掛號證、診斷書、醫藥費收據、休假證明),經部門經理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2)病休證明不全或無效,視為事假。(3)病假超過3天,應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4)病假遇節假日不順延。(5)病假請假流程醫院開具的相關單據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A、屬事先已知次日需請假看病,則當日下班前應辦理前3項手續,上班后辦理第4項手續: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主管領導簽字填寫請假申請單 將掛號單、診斷證明、交費收據及休假證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1) (2) (3) (4)B、屬當日下班后突發疾病,次日需請假看病,則應辦理如下手續:次日上班前電6、話告之主管領導及人力資源部上班后填寫請假申請單,后附掛號單、診斷證明、交費收據及休假證明主管領導補簽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 3、事假:(1)員工因私不能出勤,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簽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2)如工作需要或請假理由不充分時,主管領導可以不批或少批事假天數。不服從審批擅自不到崗或延長休假者,按曠工處理。(3)事假超過3天,須按上述流程逐級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4)如須續假情況,必須重新辦理相關手續。(5)如果確因突發事件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須由當事人于當日早8:15以前向主管領導電話請假,經批準方可生效。此種情況只能申請事假1天,到崗后2日7、內應補辦相關請假手續。(6)事假請假流程A、屬事先已知次日需請假,則應于當日下班前辦理如下手續: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主管領導簽字填寫請假申請單 B、屬當日下班后臨時得知次日需請假,則應辦理如下手續: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主管領導補簽上班后填寫請假申請單早晨上班前電話告知主管領導及人力資源部4、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月累計曠工三天,年累計曠工超過七天,除進行相應考勤扣款外,給予辭退。(1)未經批準,不上班;(2)上班時間脫崗、干私活、辦私事或拒絕服從工作安排者;(3)當月累計三天出現遲到、早退現象后,超過3次的部分;(4)全天無打卡記錄,且無備案;(5)因個人原因打架斗毆致傷,因違法8、亂紀被公安機關收審、拘留、傳訊等不能到崗工作。(6)提供虛假病休證明騙取病假,經查實后視為曠工。 (五)休假審批1、任何休假(包括年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按規定逐級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能生效。2、審批權限:審批單位主管經理總監分公司總經理副總裁總裁備注副總裁每超過3天再加一級審批分公司總經理總監/經理主管/秘書其他人員 (六)加班和延時工作1、集團各部門、分公司對加班必須嚴格控制、審批,應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確實完不成工作任務須加班時,要事先辦理審批手續。2、員工加班必須事先填寫加班審批表,詳細寫明加班日期、時間、工作內容等,由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考勤員審核備9、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加班審批手續,應先通過電話征得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的同意,并于2日內補辦相關手續,否則一律不予核算。3、加班超過1個小時方可進行申請(少于1個小時的加班不予核算),延時加班超過2個小時可申請誤餐補助,每餐6元。周末加班超過4小時可申請誤餐補助,每餐15元。加班時應按考勤規定進行指紋打卡,打卡記錄不全,不予核算加班及誤餐補助。4、加班按存休進行累計,可倒休或沖抵病、事假等,但不得以后期加班沖抵前期病、事假等。月內累計存休超過3天的部分,折算為加班工資計入當月工資(優先折算延時加班部分)。5、特殊崗位員工(如司機等),工作時間服從工作需要,不享受延時加班待遇,節假日工作10、可作為加班進行累計,如需倒休,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存休當年有效,不跨年度使用,每年2月底將上一年度3月起累計的存休折算為加班工資2月份計發。 6、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加班不計發加班費。人力資源部每月參照打卡記錄(打卡記錄不全不予核算),結合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實際統計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將根據本人的健康狀況和工作安排的具體情況安排倒休。倒休執行前須申報主管領導、集團總裁審批。7、加班工資計算以標準工資(10日發放工資)為基數,月平均工作天數一律按21天計算。延時加班按150%計發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按200%計發加班工資;法定節日加班按300%計發加班工資,倒班人員在法定節日上班按300%計發加11、班工資。(七) 考勤考勤是計發員工工資,進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1、公司考勤采取指紋打卡方式(辦公地點不具備打卡條件的,經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采取手工記錄考勤),根據辦公地點不同,指紋考勤機分別設置在集團總部、山水文園銷售中心、物業辦公樓、凱基公司、山水奧園。員工入職時由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人事主管負責員工指紋錄入。全體員工上、下班必須按規定進行指紋打卡。出勤打卡情況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計部、行政部、各分公司人事主管及相關領導進行監控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卡。2、考勤機正常工作時,一律不得使用手工簽到。確屬指紋無法識別的員工需到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人事主管處核準備案,之后方可以簽字方式進行考12、勤登記,要求字跡清晰,字體前后統一,否則考勤登記無效。使用簽字方式進行考勤登記的人員,不得由他人代簽或替他人簽字,否則代簽及被代簽人每次各扣款100元。3、員工上下班、因公外出或因病、事假等原因中途到、離崗均須進行指紋打卡,否則按忘打卡處理。4、員工進行指紋打卡時,應在指紋機顯示個人考勤編碼后離開,如因個人原因未確認指紋識別是否成功即離開,而造成無打卡記錄的按忘打卡處理。5、員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須及時辦理請假備案手續。人力資源部的考勤統計以打卡記錄和請假手續為依據,無請假手續,且全天無打卡記錄者,視同曠工。6、忘打卡者,應填寫打卡異常備案表,并在2日內交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忘打卡每次扣款1013、元,一個月內三次以上忘記打卡,自第四次開始每次扣款100元。)7、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打卡時,應填寫打卡異常備案表,并在2日內交到人力資源部備案。遇有出差情況須提前1日將打卡異常備案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案。8、遇交通堵塞或車輛發生故障等原因造成班車遲到,乘車人員應按實際到崗時間進行指紋打卡,并按規定及時辦理打卡異常備案,備案人員視同正常出勤。9、打卡異常備案流程:(1)早晨外出A、屬當天已安排次日早外出,則當日下班前應辦理如下手續: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主管領導簽字填寫打卡異常備案表B、屬當日下班后臨時安排次日早外出,則次日應補辦如下手續:早晨電話告知主管領導及人力資源部回公司后填寫打卡異常備案表14、主管領導補簽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2)晚上外出A、屬外出前已定不回公司,則當日外出前應辦理如下手續: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主管領導簽字填寫打卡異常備案表B、屬外出前未定不回公司,則應辦理如下手續: 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主管領導補簽到公司后填寫打卡異常備案表當日下班前電話告之主管領導及人力資源部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收存10、考勤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每月1日起統計考勤。各分公司人事主管應認真監督、管理所負責人員的出勤情況,不得在月底一次性向任何部門和人員提供當月打卡情況清單。人事主管負責審核、收存加班申請表、請假申請單、打卡異常備案表、誤餐補助申請表,并于每月3日(節假日順延)前根據指紋機下載的考勤數據完成考勤統計表,經主管領導簽批后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計發工資。11、人力資源部及審計部負責集團員工考勤的抽查管理與最終審核,各部門經理、負責人有責任監督、管理本部門員工的考勤。12、上述所有相關備案手續均須嚴格按流程執行,超過2日補辦手續的視為無效。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集團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