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附加班申請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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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09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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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附加班申請單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和依據1.1目的: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建立正規的考勤管理、獎罰制度,提供公平公正的薪資發放依據,特制定本細則。1.2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新疆自治區下發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現行相關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適用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3. 名詞解釋:3.1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后到崗,超出上班時間30分鐘以內者視為遲到。3.2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離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者視為早退。2、3.3曠工: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超過60分鐘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請假原因不屬實者。3.4加班:由公司安排的,利用節假日、業余時間完成緊急性、突發性任務;。4. 職責:4.1人事行政部職責:負責考勤制度的制定及監督執行;負責抽查各部門員工日常出勤情況;負責審核各類考勤假單等,核算月度員工考勤匯總表。4.2員工職責:4.2.1員工每天應按公司制度準時上下班,員工上下班需自覺打卡,無考勤記錄且無外出記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未打卡人員自覺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經主3、管領導簽批生效)4.2.2員工因公外出辦事,應提前填寫外出登記表,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外出;外出回來應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登記時間進行核銷,否則按曠工處理。4.2.3公司員工因病、傷、事、婚、育、喪等原因需要請假, 須按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寫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 禁止以短信形式請假, 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按規定的假期和待遇執行;如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寫請假條,必須電話請示部門領導并告知行政人事部,返崗后及時補假條及相關證明;無假條者視為曠工。假期結束后,要及時到人事行政部銷假,到期未銷假者按曠工處理。休(病事婚喪年)假期間,員工必須保證聯系方式暢通。4.3部門經理職責:嚴格4、遵守考勤制度,配合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工作;根據實際工作需求,嚴格審批員工各類請休假單。5.工作時間:5.1 冬令: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0019:00 夏令: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5.2公休假:實行正常作息時間的員工每周休息日(周六、周日)。注:周六為公司學習日,具體安排詳見公司月度培訓學習計劃5.3法定假日:政府規定的法定節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共十一天)。如果國家政策有調整,應遵循國家政策。6.管理細則6.1遲到:工作(會議及活動)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崗者為遲到。當月遲到一次罰5、款10元,第二次罰款20元,以此類推,超過15分鐘到崗者加罰50元,遲到30分鐘以上以曠工半日計,當月累計三次遲到計為曠工一天。部門經理遲到一次按雙倍計扣(曠工不翻倍)。6.2早退:工作(會議及活動)時間結束前15分鐘內離崗者為早退。相關處理措施同遲到。6.3曠工: 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離崗)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者,按曠工0.5天計;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離崗)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1天計;曠工扣除相應時間薪資總額的300%,當月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例:曠工扣款=月收入月計薪日(21.75天)曠工天數300%本制度中的月收入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6、中規定的,月收入=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績效工資+通訊補助+加班費6.4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可申請病假,病假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請病假時需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歷)及醫生開具的病假條或急診證明。例:病假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月計薪日(21.75天)病假天數烏魯木齊市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為800元/月 6.5事假:6.5.1員工因事需親自處理,可申請事假,員工事假期間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工資。6.5.2原則上事假連續不得超過7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例:事假扣款月收入月計薪日(21.75天)事假天數6.6年假: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自下年度起,公司可視工作7、情況安排員工休年假,年假期間不扣除基本工資。年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最高不超過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年假的審批程序按員工請假審批單(附件1)執行。6.7喪假:喪假:公司員工在親屬亡故時,可請喪假,喪假期間不扣除基本工資。直系親屬亡故(包括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時,休假3天。喪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6.7.3員工申請喪假須憑相關死亡證明。6.8婚假:婚假:員工結婚按下列方式核定婚假,婚假期間不扣除基本工資。婚假為3天。婚假需在結8、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申請婚假憑結婚證書復印件。進入公司前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遇節假及公休順延。6.9產假:公司女員工生產時,給予產假(含節假日、公休),產假期間按病假工資執行(參加生育保險的員工產假期間薪資由社保中心發放)。普通產假為90天。小產假依據醫生診斷書給假15天。6.9.4上述假期申請須附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相關醫生證明。7.審批程序:7.1經理級以下人員,請假在1天內的由部門經理核準,人事行政部備案;1天至3天除部門經理簽審外,需主管領導批準,由人事行政部簽審并備案;3天以上者需總經理批準,由人事行政部簽審并備案。(2)經理級人員,請假由總經9、理批準,并由人事行政部備案。8.公司現行相關制度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均以本制度為準。9.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10.本制度從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起正式實施執行。11.附件附件1:員工請假審批單附件2:員工加班申請單附件3:員工調休申報單附件4:員工外出登記表附件5:未按時打卡說明書員 工 請 假 審 批 單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申請人部門職務申 請事 項具 體事 由 工作是否交接 職務代理人 申請假期年月日時至 年月日時共 天部門領導人事行政部分管領導總經理準假期限年月日時至 年月日時共 天銷假情況處理意見備 注1、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除部門經理核準外,需由10、分管領導批準,行政人事部核準;3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2、主管級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直屬領導核準;1天以上除直屬領導核準外,需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請假由總經理審批;(備注:此單據需交由行政人力資源部備案)員 工 請 假 審 批 單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申請人部門職務申 請事 項具 體事 由 工作是否交接 職務代理人 申請假期年月日時至 年月日時共 天部門領導人事行政部分管領導總經理準假期限年月日時至 年月日時共 天銷假情況處理意見備 注1、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除部門經理核準外,需由分管領導批準,行政人事部核準;3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2、主管級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直11、屬領導核準;1天以上除直屬領導核準外,需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請假由總經理審批;(備注:此單據需交由行政人力資源部備案)加班申請單部門: 年 月 日姓 名加班時間事 由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部門主管領導: 授權領導:加班申請單部門: 年 月 日姓 名加班時間事 由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12、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年 月 日 時 分 年 月 日 時 分部門主管領導: 授權領導:員 工 調 休 申 請 單申請人部門職務申請日期申 請事 項具 體事 由工作是否交接 職務代理人調休日期年 月 日調至 年 月 日部門領導人事行政部總經理備 注1、部門員工調休,由部門經理簽字核準。2、此單據需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 工 調 休 申 請 單申請人部門職務申請日期申 請事 項具 體事 由工作是否交接 職務代理人 調休日期年 月 日調至 年 月 日部門領導人事行政部總經理備 注1、部門員工調休,由部門經理簽字核準。2、此單據需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外出登記表日期部門姓名外出理由外出時間返回時間上級審核或證明人備注未按時打卡說明書姓 名部 門未按時打卡原因:(請注明具體時間、事項、地點、會見人員)時 間年 月 日 點 分至 年 月 日 點 分部門領導簽字主管領導簽字未按時打卡說明書姓 名部 門未按時打卡原因:(請注明具體時間、事項、地點、會見人員)時 間年 月 日 點 分至 年 月 日 點 分部門領導簽字主管領導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