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請休假加班管理及員工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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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10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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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考勤、請休假、加班管理及員工獎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管理制度1 總則1.1 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員工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由董事會負責考勤,承包部門生產人員由本部門考勤,其他人員由公司考勤。2 考勤管理2.1 作息時間: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周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夏季為14:00-17:30)。2.2 公司的考勤記錄采用指紋輸入形式,2、考勤點設在一樓大廳。2.3 考勤記錄由綜合部人事勞資員根據需要提取。2.4 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2.5 公司考勤員為人事勞資員。2.6 公司人事勞資員根據打卡記錄,每月進行考勤記錄匯總,填寫考勤月報表。綜合部主任根據考勤月報表、所附請假單等進行抽查核實。2.7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后上班均需輸入(共計每日3次),員工應親自輸入。2.8 新員工自報到之日起開始簽字。出差人員出差期間不需考勤,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綜合部登記。2.9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綜合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綜合部并在上班當日3、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2.10 任何員工不能因故損壞、涂改、破壞、毀滅考勤機,一經發現給予辭退。2.11 忘記輸入指紋記錄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在3個工作日內把員工漏掉簽字的時間通過oa發到人事專員處, 綜合部給予補簽。2.12 考勤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 200元, 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2.13 任何員工不準刁難監督人員、考勤員,否則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2.14 遲到、早退、曠工2.14.1 遲到早退線: 上班8:1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4:45以前離開(夏季時間為5:15),視為早退。2.14.2 特別條款: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4、不晚于9:3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2.14.3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2.14.3.1 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2.14.3.2 因緊急情況不能履行請假手續,事后未按要求及時補辦手續者。2.14.3.3 無故不到崗者。2.14.3.4 上班時間未辦理外出手續或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外出者。2.14.3.5 請假期滿未及時向綜合部銷假者。2.14.3.6 未辦理任何續假手續,擅自拖延各種休假時間而不出勤者。2.15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 元;每曠工一天扣除一個月績效獎金;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予以記過處分,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全年累計曠工時間三十天者,給予辭5、退。2.16 員工當月滿勤,無遲到(除特別條款)、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發全勤獎200元。3 休假、請假3.1 休假種類、請假規定及批準權限3.1.1 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A 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兩天。B 每年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定節假日適逢公休假日,按有關規定補假。C 帶薪年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年假 5 天,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公司將給予相應現金補償。D 病假(持醫院證明):年累計不得超過 30天。住院者以 14 天為限。6、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公司總經理特別批準者不在此限。特準病假以 一年為限,工傷除外。E 事假:每月事假不得超過 7 天(外地員工的路途時間不計在內),續假不得超過 3 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F 婚假:a) 正式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享受 3 天婚假。b) 正式員工如屬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享受 10 天婚假。再婚人員不享受晚婚待遇。婚假原則上在結婚證領取半年內安排。c) 配偶雙方有一方在外地的,除享受婚假外,給予路程假。G 喪假:a) 正式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祖父母、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7天喪假;供養親屬(岳父母、公、婆)、旁系親屬(雙方外7、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者,給予喪假 1 天。b) 路途時間另計路程假。H 產假(持準生證、出生證等):a) 已婚正式女員工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內,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第一個子女者,可享受有薪產假 90 天(含產前休假 15 天)。b) 妻子分娩,男員工享受 7 天的帶薪護理假。3.1.2 請假規定:A 公司各部門人員請假直接到綜合部人事勞資員處辦理,每月進行匯總。除病事假外,試用員工不享受其他假期。B 除每周公休假和每年法定節假日外,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并附所需資料向直接上級申請,經批準交綜合部方可離崗。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8、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未辦請假手續者視為曠工。C 員工請假后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副總經理級及以上人員外出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綜合部備案。D 請假單由綜合部存查并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辦理銷假手續。E 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兩天辦理續假或辦理續假未獲批準而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F 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論處。G 請病假必須出具公司指定醫院或縣(區)級以上的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H 住院或經總經理特別批準病假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期滿能上班者,應由9、就醫醫院開具證明,并經原所在部門或上級部門進行三個月的試工考評,試工期間待遇按原工資標準計發。對達到要求者留職,達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員工對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從者,公司有權予以解除勞動合同。I 異地員工請病假,原則上不許回家休養。特殊情況由綜合部審核報請總經理批準。3.1.3 請假批準權限:A 事假: 1 天到 3 天(含)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 3 天以上到 7 天(含)以內,須經直接上級同意后由人事副總經理批準;7 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事假當月如發生加班,先以同等時間補休,不足部分計為事假。B 病假:請假一周(含)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30天(含)以內,須經直接上級同意后由人事副10、總經理批準; 30天以上須由總經理批準。C 總經理、董事長由董事會批準。3.2 休假期間待遇3.2.1 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工資照發。3.2.2 病假期間待遇(必須有二級及以上醫院證明):A 請病假 30 天內,只享受基礎工資。B 請病假 30 天(含)以上直至一年,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保障工資。C 病假期間的醫療費按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D 工傷期間待遇及工傷致殘后的工作安排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3.2.3 事假期間待遇:事假期間的工資不予計發。年累計事假每累計到 15 天,扣發一個月工資,工資基數以累計數當月為準,并于當月執行。3.2.4 婚、喪假期間待遇:按正常工作待遇。如發生差旅費11、不予報銷。其他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4 加班 4.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4.2 加班申請及記錄4.2.1 工作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 加班申請交到綜合部人事專員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2.2 周末加班者 ,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綜合部人事人員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2.3 假日加班者 ,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12、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綜合部人事人員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2.4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4.2.5 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4.2.6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4.2.7 負責人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13、要簽名的負責人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負責人到崗后3個工作日內把批準意見通過OA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 4.2.8 加班打卡(簽字):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簽字),記錄加班時間。4.3 加班工資計算4.3.1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 8點以后(即加班3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日基本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日基本工資的300。4.3.2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部門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4.3.3 日基本工資為(基礎工資+崗位補貼+14、工齡工資)/20.92。5 附則5.1 本制度由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5.2 本制度報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委員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5.3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5.4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5.5 本制度未盡事宜及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相關規定為準。員工獎懲制度1 總則1.1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2 獎懲原則2.1 獎懲的原則是:2.1.1 有功必獎,有過必懲。2.15、1.2 獎懲有據,獎懲依據是公司生產經營管理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的崗位描述的執行情況。2.1.3 獎懲與員工的績效考核有機結合,所有獎懲記錄都歸入員工檔案。2.1.4 獎為主,懲為輔。對員工采取的懲處以“如不懲處則將影響優良風紀”為限。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原則上不給予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2.2 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輕重適度,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2.3 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的表單為過失單。2.4 核實后的過失16、及處理決定必須知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投訴的權利。2.5 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逶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綜合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過失單。3 獎勵3.1 獎勵的目的在于達到激勵其他員工勤奮工作,追求卓越,爭取更好業績。3.2 獎勵的方式分物質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3.3 物質獎勵包括獎金、獎品、加薪、晉級。3.4 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小功、記大功。3.5 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3.6 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3.7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2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嘉獎通報公司17、全體員工。3.7.1 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3.7.2 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3.7.3 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3.7.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后取得良好效果,并由部門經理提議、總經理批準者。3.8 員工有下列成績之一者,予以記小功,并頒發獎金5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功通報公司全體員工。3.8.1 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3.8.2 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3.8.3 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18、3.8.4 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3.8.5 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3.8.6 員工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3.9 員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1000元。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現場表彰并頒發獎金。3.9.1 全年累計獲記小功3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3.9.2 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表現突出者。3.9.3 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3.9.4 通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3.9.5 員工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19、者。3.10 為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決定并公開表彰獎勵。3.11 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或破格提升。3.12 獎勵事項屬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以一定比例分配。3.13 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3.14 獎勵的核實由綜合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4 懲戒4.1 懲戒的目的在于敦促員工必須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4.2 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20、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4.2.1 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過失單。4.2.2 考察員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損失,視情節輕重填過失單。4.3 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4.3.1 經濟處罰為罰款。4.3.2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職、開除。4.3.3 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4.4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50元。4.4.1 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4.4.21、2 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4.4.3 說臟話、粗話者。4.4.4 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影響公司形象者。4.4.5 參加會議遲到者。4.4.6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4.4.7 在食堂就餐,亂倒飯菜者。4.4.8 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者。4.4.9 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4.5 各部門第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罰款50元。4.5.1 部門內發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有關部門或主管領導者。4.5.2 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行政檢查不力者4.5.3 無特殊情況未保持通訊工具暢通的。4.5.4 通訊號碼更換后未及時通知綜合部的。4.5.5 一周內本部門22、員工有3人次(含)違紀者。4.6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警告處分,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通報公司全體員工。4.6.1 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4.6.2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4.6.3 培訓曠課者。4.6.4 不能按時完成重大事務,又不及時復命,但未造成損失者。4.6.5 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但情節較輕者。4.6.6 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者。4.6.7 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4.6.8 私自移動消防設施者。4.7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小過處分,同時給予3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通報公司全體員工。4.7.23、1 工作時間酗酒者。4.7.2 在公司聚眾賭博者。4.7.3 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4.7.4 對上級限期指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響公司權益者。4.7.5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4.7.6 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者。4.7.7 培訓考試無故曠考者。4.7.8 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參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4.7.9 泄露公司秘密,已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者。4.7.10 年度內累計被警告三次者。4.8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同時給予10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通報24、公司全體員工。4.8.1 對下屬正常投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4.8.2 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4.8.3 私自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4.8.4 在職期間受治安拘留,經查確有違法行為者。4.8.5 偽造病假單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者。4.8.6 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4.8.7 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受到損害者。4.8.9 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參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4.8.10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25、害、偽證、制造事端者。4.8.11 年度內累計記小過三次者。4.9 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開除,同時通報公司全體員工,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9.1 連續曠工十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含)以上者。4.9.2 對下屬正常投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4.9.3 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4.9.4 泄露公司秘密,已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9.5 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9.6 損公肥私、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9.7 偷盜、侵占同事或公司財26、物經查事實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9.8 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9.9 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4.9.10 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4.9.11 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4.9.12 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4.9.13 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9.14 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4.10 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4.11 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該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4.12 27、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被同時處以降職處分,由綜合部重新考核定崗。4.13 懲戒的提出人可以是任何發現問題的員工,落實人必須是其直接上級,核實人必須是綜合部。懲戒實施的辦理見員工處分處理程序。4.14 對當事人的經濟處罰,從當事人的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當月工資不夠者下月接著扣除,直到扣夠處罰金額)。4.15 員工考勤的獎懲規定另見考勤管理制度。5 附則5.1 本制度由綜合部起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委員會通過后,自頒布之日起施行。5.2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培訓、解釋和監督執行。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本文是通過網絡收集,如有侵權請告知,我會第一時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