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請假及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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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11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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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考勤、請假及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獨立核算的自籌事業單位,不同于局屬其他單位和科室,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和工作效率直接影響到公司在市場經濟形勢下的生存與發展,影響到公司干部職工的生計和根本利益。因此,為嚴肅公司紀律,整肅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辦法1、公司機關各處室及直屬施工項目處均實行本人到崗簽名考勤,并按實際考勤情況執行獎罰政策。2、公司機關各處室及直屬施工項目處均由綜合處統一考勤。出勤人員需到工地施工的,由項目經理在進駐工地前一日2、,將施工人員花名冊報公司法人簽認后呈送綜合處。施工期間,工地施工人員不再參加機關考勤,由項目部經理考勤,綜合處負責進行中間抽查,工地施工任務完成后三日內,撤出工地人員花名冊經項目經理和公司法人簽字后,由項目經理送交綜合處,綜合處對其繼續實施考勤。3、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脫崗、曠工、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十種類型。4、每天上午和下午分別在上班后與下班前考勤四次,考勤實行本人到指定地點簽到。5、考勤人員必須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到崗,并將考勤表放到指定地點現場監督考勤。出勤人員每天上班后10分鐘以內,須到考勤人員處自己簽到,并注明實到時間;上班10分鐘后考勤人員結束考勤,并在考勤表上3、畫結束標志線。再晚到者,須進行補簽,并注明實到時間,考勤人員將根據考勤管理制度規定的時限進行種類對應登記。未辦理相應手續而不簽到者一律按曠工處理。6、上班時間實行不定期不定時抽查,出勤人員應在考勤抽查開始后30分鐘以內,到指定地點簽到。考勤人員須在考勤表上注明考勤開始時間,并在30分鐘后結束考勤抽查。抽查時對未辦理離崗審批單而離崗的按脫崗對待。7、上班10分鐘以后至20分鐘(含20分鐘)到崗為遲到,下班前10分鐘以內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遲到20分鐘至1小時以內按遲到兩次處理。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8、嚴禁找人替簽或替人代簽。對于替簽或代簽考勤的,將按虛假考勤記錄對待,分別4、對被簽人、代簽人和考勤人員分別進行記錄曠工一天的處罰。二、請假程序1、副主任和一般干部職工向處主任請假,處主任向副總經理或公司法人請假。請假者以假條為準,請假條經批準后交存綜合處。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的,一律視為曠工。2、副主任和一般干部職工請假1天,由處主任批準。請假1天以上3天以下,由處主任簽認后報請副總經理批準,請假3天以上由公司法人批準;處主任請假1天以內(含1天),由副總經理批準。1天以上由公司法人批準,并由本人告知副總經理。除急病或突發情況可補辦請假手續外,正常情況下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送交請假條的,補辦的請假條必須按審批權限經公司法人或副總經理簽字同意5、后于考勤日的第二天內送交綜合處。超規定時間送交或不經有關領導簽批的請假條無效,考勤人員及綜合處不得收留,如若收留則按虛假考勤對待。3、需延長請假時間者,要提前一天請示并及時補辦續假手續,未辦理手續的,按曠工處理。4、上班考勤后因公外出需向上一級請假。處室副職和其他工作人員因公外出須填寫離崗審批單,由處主任簽批。處主任因公外出不在公司的,由處主任提前指定專人負責請假或與考勤有關的事宜,并報綜合處備案。不請假私自外出的或擅離工作崗位的(半小時以內)按脫崗1次處理;半小時至1小時以內按脫崗2次處理;脫崗1個小時以上,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5、因工作需要加班,需要安排調休的,可填寫調休申請單,經副總經理6、審簽后,由處主任適當安排調休。6、對有未滿一周歲哺乳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可以合并使用(離公司較遠的可給予30分鐘的往返路程時間)。同時上班期間離開工作崗位哺乳必須向處主任請假,并填寫離崗審批單,寫明返回工作崗位的時間,違者按脫崗處理。若超過時限未返回工作崗位,則根據應返崗位時間間隔對應早退或曠工標準處理。7、婚假3天,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4天,共計17天。女職工晚育的,產假150天,難產(含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共計165天。女方生育給予公司男職工護理假7天;女職工二胎生育產假90天;職工直系親屬(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逝世,給予喪假3天;職工7、工傷假憑市級以上醫院及市勞動部門工傷鑒定證明需要休息的。以上休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并采取相應措施需休假的,均視為出勤,享受正常的工資福利待遇,但不享受相關補助、獎金等獎勵待遇。違反國家相關管理規定的,按考勤管理制度處理。三、獎懲制度1、遲到或早退或脫崗每次扣罰10元;每月累計3次,扣罰40元;月累計4次(含4次)以上的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2、曠工停發當日工資,并另外每天扣罰80元,每月累計曠工超過2天的,則按每天100元扣罰。每月累計曠工5天者停發當月工資(現行工資標準,下同),每月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含10天),從下月開始待崗,依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3、考勤人員未按規定時間8、提前到崗或在崗監督考勤的,則每次扣罰10元,連續兩次扣罰30元,并給予通報批評。4、項目經理若未按規定及時將參與施工人員或撤出工地人員花名冊送交綜合處備案,則對項目經理扣罰40元。撤出工地人員未按時限要求上班考勤的,按曠工處理。5、事假實行日工資扣減制度。按照國家規定,職工全年計薪天數為261天,日工資收入為本人應發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與績效工資之和除以全年計薪天數。職工每月請事假3天以內(含3天),每請事假1天扣半天工資;每月請事假3天以上,每天事假扣1天工資;職工的直系親屬(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有病確需請假照顧,并持有相關診斷證明或病歷的,3天以內(含3天)不扣工資。9、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每天發當日工資的80%,10天以上22天以下(含22天)發當日工資的60%,超過22天的,日工資發放標準不超過40%。6、公司職工本人休病假需持市級以上醫院加蓋醫務專章的休息證明和相關診斷病歷。每月病假3天以內的(含3天)不扣工資。每月休病假3天以上5天以下的(含5天),每天發當日工資的90%。5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發當日工資的80%。需休長期病假的,除具有相關證明、病歷和檢驗結論外,由綜合處、財務處進行調查核實,如情況屬實則其工資按50%發放。連續休病假者,公休日、節假日均計算在病休日內。7、嚴禁擅離職守。不準串崗閑聊,不準在辦公室內喧嘩嬉鬧,不準上班時10、間上網炒股、聊天、娛樂、打游戲、干私活等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每次按曠工半天對待。對因遲到、早退、脫崗或曠工發生的安全、火災、盜竊等事故,除由當事人完全承擔相應的政治責任和經濟損失外,加倍扣罰工資,并按公司責任追究制度處理。8、如一個處室一個月內累計出現遲到或早退或脫崗6次以上或者曠工2天以上的,對其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通報;個人一年內累計遲到、早退或脫崗15次以上或累計曠工4天以上者,取消各種獎勵、評優資格及績效工資發放,其本人的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級。四、統計兌現考勤人員須于每周星期五下午將匯總后的當周考勤情況和各處室實簽情況進行匯總,經綜合處主任審核后,報副總經理簽批張榜11、公布。綜合處應將每周各處室實簽情況及時反饋給各處室主任。月終綜合處依據各周考勤情況填寫職工考勤匯總表,經副總經理審簽后,報公司法人批準,于每月10日前送財務處,與當月工資掛鉤兌現,并存檔。年終將全體干部職工考勤情況匯總,作為各項評優條件之一。五、監督方式加強監督,強化自覺,嚴禁弄虛作假。對各處干部職工的上下班及堅守工作崗位情況,公司將不定期和不定時地進行實地查崗和電話查崗,并對考勤人員的考勤情況不定期進行調度。負責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到崗并嚴格堅守工作崗位,自覺遵守考勤制度。考勤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確保考勤統計資料的真實與完整,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收取考勤表,并及時交至主管領導處,嚴禁在考勤記錄中亂涂亂改。對涂改考勤記錄、故意遲滯上交考勤表或在查崗前泄露信息的,按曠工半天對待。如發現虛假考勤記錄、虛假查崗記錄或發現弄虛作假不予制止而允許簽到的,除按考勤獎懲制度處罰被考人員以外,對考勤或查崗人員給予每次計算曠工一天的經濟處罰,并給予通報批評,違規3次以上工資按60%發放,年終考核將定為不稱職等級。六、附則1、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會負責解釋。2、本制度自20xx年5月4日起試行。二xx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