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請假休假審批權限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977128
2024-09-03
9頁
25.54KB
1、公司請假休假、審批權限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保障員工合法權益,規范員工請假和休假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地方相關規定,股份公司員工考勤、休假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員工須嚴格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請假休假,是指員工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陪護假、喪假、公休假、年休假。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四條 根據公司生產工藝特點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工作時間實行常白班和運轉班兩種工作制2、度。 第五條 常白班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度,工作時間為:上午8:00 12:00,下午 14:0017:30。運轉班實行四班二運轉制度,工作時間為:早7:00晚7:00,晚7:00早7:00(包含就餐時間)。原則上運轉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工作地點,參加班前會并進行交接班。 第六條 因交通、季節變化或其他原因須調整工作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另行通知。 第三章 員工請假管理 第七條 事假: 一、事假天數以員工實際未出勤天數為準,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為事假;事假不滿1日者,以鐘點累計,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計滿8小時為1日;四班兩運轉員工每請1個工作班假期,按照1.5個常白班工作日計算。 二3、員工事假每月不得超過7天、全年(自然年度)累計不得超過21天。(如因特殊情況確須延長者需申述充足理由,呈請公司分管領導特批后方可休假。) 三、員工因事請假,需填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程序方可。遇特殊情況時,可先電話請假,征得同意后及時補辦審批手續。四、事假審批權限: 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事假7天(含)內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7天以上的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審批。 2.中層副職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正職審批(車間副職請假由生產部審批),3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3.中層正職請假3天(含)內由分管副總審批,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4.總助、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5.所有人員4、的請假條需在當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事假待遇:事假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崗位工資。日扣工資=月崗位工資5%(7.5%)。 第八條 病假: 一、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就診,可向公司申請病假。 1.病假天數以員工實際未出勤天數為準,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病假的假期。 2.病假不滿1天的,以鐘點累計,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累計滿8小時為一天。 3.病假跨月份的,累計計算。 二、因病、傷需要休息的超過半天的員工,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建議證明,事先填寫請假條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履行請假審批程序方可。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按照審批權限進行請假,征得同意后及時補辦審批手續。 5、三、病假審批權限: 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病假10天(含)內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10天至20天(含)生產系統的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部門的由人力資源部審批;20天以上的需醫務室審查認定后,報請分管副總審批。 2.中層副職請假5天(含)內由部門正職審批(車間副職請假由生產部審批),5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3.中層正職請假5天(含)由分管副總審批,5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4.總助、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5.所有人員的請假條需在當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規定參照國家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執行。 五、病假待遇: 1.一個月以內的病假,日扣工6、資=月崗位工資3%(四班二運轉班為4.5%); 2.一個月及以上三個月以內的按馬鞍山市當年度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3.三個月及以上的按馬鞍山市當年度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4.全年累計病假在三個月及以上的,不享受年終獎金。 第九條 婚假: 一、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的初婚者,另各給獎勵假20天(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婚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若特殊情況自請假之日起六個月內休完,過期作廢。 二、婚假審批權限: 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婚假經車間、部門審核后報公司工會、人力資源部審批后生效。 2.中層及以上人員的婚假須經工會、7、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三、婚假待遇:在規定婚假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工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第十條 產假: 一、是指女職工生育子女時所享受的特殊假期,產假為9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滿24周歲及以上)初產假期增加30天,在產假期內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再增加產假30天。二、女職工第一次人流給予15天產假,在規定產假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工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人力資源部、各部門(車間)負責建立女職工人流臺帳。 三、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晚育規定的,給予男職工5天假期護理,女方在外地工作且在外地休產假的,假期為10天,路程時間含在8、其中。 四、產假審批權限: 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產假經車間、部門審核后報公司工會、人力資源部審批后生效。 2. 中層及以上人員的產假須經工會、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3.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員工產假臺帳。 五、產假待遇: 1.公司為在崗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符合享受條件的員工在休假期間,每月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按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核定的標準,發放生育津貼;不符合生育保險報銷條件的,參照生育保險補充辦法執行。 2.男職工符合享受條件,在規定休假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工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第十一條 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可請喪假3天,直系親屬包括員工本人的配偶、子女、雙9、方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時可請喪假2天。 3在外地辦理喪事者,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另給路程假。 4喪假審批權限同婚假。喪假待遇在規定婚假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工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第十二條 公休假: 一、由股份公司派遣到本公司工作,且家住蚌埠市及固鎮、懷遠、五河三縣的人員,已婚員工每月享受一次公休假,單身員工三個月享受一次公休假,期限均為三天(常白班人員可利用周末時間,含路途時間)。 二、公休假審批權限: 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人力資源部審批后生效,批件報送公司辦備案; 2. 中層及以上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三、公休假待10、遇:公休假在規定期間的工資、獎金按照各自崗位的出勤標準計發。 四、獲得股份公司、本公司“年度雙先”稱號,或者因其他獎勵而享受外出培訓、外出旅游或帶薪休假的員工,其在外培訓、旅游或休假期間視同正常上班,其工資、獎金均按各自所在崗位的出勤標準發放。 第十三條 各車間、部門在審核員工請假申請時,須視實際情況而定,應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核批假期。 第四章 員工年休假管理 第十四條 年休假假期: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休假5天;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休假10天;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休假15天; 4.累計工作年限指國家規定的檔案工齡時間; 5.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五條 年休假享受范圍: 一、員工必須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連續工作滿一年方可享受年休假。 二、員工有以下情況,不享受年休假: 1.當年度請事假累計20天及以上的員工;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當年度請病假累計2個月及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當年度請病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當年度請病假累計4個月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