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貿易公司考勤打卡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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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26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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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務貿易公司考勤打卡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打卡管理規定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員工上下班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以考勤機打出時間為準,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不按規定打卡者均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應于次日由本人填寫“公勤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按公勤或視為不遲到或不早退處理。打卡機未安裝到位以前,實行簽到制度,每日上下班所有員工均到2、辦公室簽到。一、作息時間員工每周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小時(辦公室),周一至周五安排調休,周六和周日不予調休和請假,特殊情況除外。如遇作息時間需要變動,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具體打卡時間: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夏季(5月1日9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二、管理規定1、打卡規定:公司員工考勤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全體員工(特殊工種除外),從總裁以下,全部按時自覺打卡,嚴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現象。2、打卡時間:每天3、上班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的打卡視為有效打卡。超出半小時的打卡為無效打卡。每日工作時間開始五分鐘后到崗及每日工作時間結束前五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遲到、早退。每日工作時間開始三十分鐘后到崗及每日工作時間結束前三十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曠工半日。3、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凡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曠工處理。4、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4、錄,本人應在本班次內向行政人事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遲到早退或曠工責任由本人承擔。員工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行政人事部負責在本月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中登記,統一辦理缺勤核銷手續。5、員工因公短時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須先到行政人事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因公外出未能按時打卡的,應于當天由本人填寫“公勤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按公勤處理,即視為不遲5、到不早退不曠工。公勤單應在公勤發生一日內送交行政人事部。6、員工因公長時間出差或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應由本人于當月考勤期內(1-30日)持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批的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缺勤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7、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審批后以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辦理更正。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8、有關請假規定:(1)請假批準權限:-請假一天(含)以內者,報請部門經理批準。-請假二天以上,三天(含)以內者,報請公司分管6、領導批準。-請假三天以上者,報請總裁批準。-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請假,報請總裁批準。-公司領導請假,報請總裁或董事長批準或相互周知。(2員工因事或因病請假,包括公休,均應提前向其上級領導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待安排好替崗人員,并按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請假理由不充分時,主管領導可以不批或少批請假天數,不服從審批擅自不到崗或延長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突發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應于當日上班時間半個小時內,迅速用電話向其上級領導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補辦請假手續。無特殊原因員工休假請假均在周二至周四,星期六和星期天原則上不予請假和輪休。(3)請假批準7、后,請假單一律當日由本人送行政人事部留存。上班后必須立即到行政人事部銷假。如行政人事部崗位抽查發現員工不在工作崗位,又沒有請假單的,一律按曠工處理!(3)除公休假外,請假期間扣發日平均工資;沒有正當理由,當月請假累計超過七天者予以解聘。10、工作人員因公休、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請假員工未按規定向行政人事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11、工作人員在休息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計考勤。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公司承諾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12、處罰規定:遲到、早退一次扣罰工資10元。曠工半日以內扣一天日工資,曠工半天以上扣發雙倍日平均工資,并給警告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十天以上者予以除名。凡被公司除名的,一律沒有月、季度或年度獎。三、本考勤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并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員工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