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公司員工聘用離職及考勤管理制度32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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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32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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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塑膠公司員工聘用、離職及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二章、組 織 結 構副總經理劉長春業務課副總經理業務課財務課管理課資材課江 蓉品保課制版組副總經理助理研發課技術課制三課制二課制一課成品組總 經 理張宏銘管理代表董 事 會總 經 理專案推動團隊稽核小組管理代表文 管第三章、聘 用 程 序一招聘 應聘人員須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未婚證、學歷證、特殊專業證明等)經人事單位身份識別無誤后,進行面試、筆試(對文員以上人員進行智能測驗及專業考核),合格后填寫求職表。二. 職前訓練 人事單位對新進人員進行職前2、教育訓練,并進行相關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交用人單位試工。三試工(1)本公司試工期為三天,試工期間公司只包伙食、不包住;試工不合格者不收伙食費也不發薪水,試工合格后進行試用并安排住宿。(2)試工合格者于入廠住宿前交取培訓金200元、照片五張。同時于當月薪資扣除50元培訓金;培訓金總額300元,于半年內扣完。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者培訓金總額500 元于離廠時一并退還,工作不滿一年者保證金不予退還。(3)新進員工試工合格后至管理課領取報到程序單,依次領入廠物品,資料不齊全者必須于入廠后十五天內補齊,否則作自動離廠處理。四試用 本公司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七天內離廠不發工資,新進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廠規3、廠紀和各項規章制度。試用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立即辭退且不出具體任何證明: (1) 受記過以上處分者。(2) 事假累計連五天者。 (3) 有曠工記錄或遲到累計達五次以上者。 (4) 病假累計達七天以上者。 (5) 不服從干部領導者。 (6) 不能勝任工作或表現欠佳者。五任用 試用合格后,公司給予正式任用并調薪。六. 有以下情況者不予以錄用:(1)勞動法所規定之童工(未滿16周歲者)。(2) 患有各種傳染病者。如:肺結核、傳染性肝炎等。(3)患有精神性疾病。(4)觸犯刑律尚未結案或被通緝者。(5)吸食毒品或有嚴重不良嗜好者。(6)無法提供可認證之身份證明者。注:1。本公司員工級別由低至高分為普4、工、員級(文員、助理、儲干)、班 級(副班長、班長、技術員)、組級(副組長組長、助理工程師)、課級(副課長、課長、工程師)、理級(副理、經理、協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等。 職級任命由其直屬主管提出任命,經副總經理審批,再由總經理核準 生效。第四章、離 職 一在員工因故無法繼續服務公司,可以申請離職;公司技術人員、業務人員、干部于離職前必須填寫“切結書”。以確認保護公司技術或業務上機密之責任。 二公司職工正常離職者,須事先向主管說明離職原因,待主管口頭答應后,再填寫“員工離職表”,離職單由各單位文員或助理至人事組領取。并交至管理課。 三公司規定離職者必須提前提出離職申請,從部門主管簽名批準日算起5、到正式離職日止。 (1)一般員工離職至少提前7天。 (2)員級、班級、組級職員至少提前15天。 (3)課級干部至少提前30天。 (4)理級干部至少提前90天。 (5)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者,需經總經理核準。否則一律按未提前天數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6)離職手續未辦妥前離職者,薪資不予發放,充入福利基金,倘因此致公司蒙受損失,公司得向其本人追償責任。 (7)管理課收到離職申請后,先找員工了解離職原因,經管理課人事負責人審批后,該職員方可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8)員工離職到期日,須在當日上午:00前將行李拿到保安室接受門衛的檢查確認,:00后不允許再回宿舍拿取物品;同時將移交審批后的離職單交管6、理課。 (9)管理課在離職員工薪資結算前一天將當月離職員工出勤情況結算交財務課結算,車間員工于離職前三天不安排上班。 (10)所有離職員工。離職手續辦妥后,其薪資發放在離職到期日上午 8:30:00到財務室領取工資后離廠,離廠后未經允許不得再進入本公司。 (11)離職手續辦妥后,如員工有要求,公司可發予服務證明。 (12)離職后之員工,除公司有特別約定外,一律不得聘用。 四離職核準權限。(1) 一般員工、組級以下干部由直接或部門主管審核,報副總經理核準。(2) 組(課)以上(含)及相對應的技術、文職稱,需經直接主管審核,報總經理(副總經理)核準。五停薪留職凡員工服務滿一年,且平時表現優異,因久7、病或個人原因無法上班,超一個月者得申請之(產假除外)。停薪留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特例專案審批)。停薪留職手續與請長假相同,但其間不計年資,復職后前后年資合并計算,復職后職務由公司調派,不得有異議。停薪留職期間,不得在其它公司見工,一經舉報屬實,視同自請離職處理。因涉案偵察,公司得立即對其停薪,經偵察后無犯法事實者,方可復職。停薪留職管理課審核,總經理核準后生效。停薪留職到期不復職者以自動離職論。第五章 考 勤 制 度一、上班時間: 1每周工作六天,每天上班時間為八小時,其余計入加班時間。 2車間上班時間采取兩班制,分日班與夜班,原則上兩周轉班一次。 3上班: 日班:8:00-12:00 8、13:00-17:00 加班:18:00-20:00 夜班:20:00-23:30 23:30-05:00 加班:06:00-08:00 車間人員中間吃飯及打卡時間作為加班時間計算。二、打卡規定。 1員工必須依規定穿著廠服、佩掛廠證才能打卡上班,初違者口頭警告一次;如有再犯,將予以處罰。 2打卡時間:(1) 上班:上班前20分鐘開始打卡,上班前必須打完卡否則被視為遲到。(2) 下班:下班時間過后20分鐘內打下班卡,其余時間打卡無效。 3上、下班打卡應自覺排隊,不準插隊。若因此造成爭吵事件者,記小過一次。 4打上班卡之后必須隨即進入工作現場,不準返宿舍或逗留他處,否則以曠工論處。 5員工必須先打9、下班卡后再用餐,違者處罰。 6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不能托人代打,違者雙方各大過一次。 7員工上、下班忘記打卡,限次日打卡前填寫補簽卡申請單,并送交管理課,逾期以曠工論處,每簽卡作遲到一次論,每月至多三次,超過三次每次以事假半天計,公務外出或出差人員回廠后,必須將其公務外出單(出差單)復印留底于人事組,以作為其外出依據。 8因工作需要而提前下班或推遲下班者,必須填寫提前/退后上、下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交人事單位存查。 9因故遲到,先到保安室登記再打上班卡,因故早退,須辦請假手續,才能打下班卡。 10員工本身原因遺失考勤卡,應向人事單位申請補發新卡,并扣取工卡費50元。 11未實際上班或加班10、而打卡蒙騙考勤者,除注銷該虛假的上班時數外,另記大過一次。 12除管理課人事考勤需要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閱考勤。如有特殊情況,需經考勤管理人員同意,方可查閱。三、遲到或早退規定:1遲到5分鐘內,作扣除一個小時加班時間處罰。2遲到5分鐘以上,以曠工半天處理。四、曠工規定: 1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逾假未經請假或續假不準擅自不上班者,均視為曠工; 2如遇有業務工作需要宣布上班,無故不上班者視同曠工,曠工一天不發當天工資,并扣除當月全勤獎。 3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公司以員工自動離職處理,無任何補償,只發給扣除曠工處罰后的上班工資,并于公司發薪日來領,逾期10天不領者,沒收并納入公司員工福利基11、金。 4曠工一天(含)以上,三天以內(不含三天)以三倍處罰。五、請假:(一) 假種規定: 1事假:員工因有事故,需親自處理者給予事假,全年合計不得超過二十五天,超過部份工廠有權對員工以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2病假:除公傷外,員工因傷病確實無法上班者,應持正規醫院診所之證明文件或持縣級以上醫院之證明請假,病假期間工資發放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公傷假:員工因公或職業災害致傷殘,傷害者在醫治療,休養期間給公傷假,請假者須主管簽準后由單位助理呈報人事單位,公傷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婚假:合乎婚姻法年齡規定之員工結婚,依早、晚婚給予婚假3-10天,婚假必須檢附結婚證書向人事單位辦理銷假,婚12、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5產假:已婚女工生產時可享受不少于90天之產假,其中含產前假15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予喪假七天,喪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7特休假管理規定:(1) 定義:特休假系公司給予員工的特別福利假,特休假期內不扣薪金,不影響全勤獎的核計。特休假以年度為統計周期,由員工正式報到入廠之月起,依據其服務所滿月數計算,當年度所享的特休假.(2)特休假計算方式: 以本年度減去任職年度后所得之差即為服務年資,并參照下表對照, 即得本年度之特別休假日數。特休假對照表: 到職 月份 特休天數服務年資一 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13、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一 年765544322110二 年777777777777三 年1099998888777四 年101010101010101010101010 例:A君2000年4月任職,至2001年4月服務滿一年,以“服務年資”滿一年與“到職月份”四月相對照,查表可得A君2000年可享特休假5天。(3)休假申請條件:特休假必須需于第二年12月31日后才可申請特別休假,當年特休假未休完者,可累計至下一年度特休假內,最高特休假可累計至十四天,且必須于第三年內休完,未休完者其剩余天數將不再累計至第四年。 例:A君1999年6月入廠,其99年度的特休假為4天,但其必須于次年2000年12月31日14、后始可申請使用。如A君于2001年未申請特休假,則其2002年1月起可申請累計特休假11天,如A君于2002年度仍未申請,則其所累計特休假取消。(4)特休假扣抵規定:1)員工年度內事假不能超過12天,如超出,允許使用特休假抵減所超事假天數。2)特休假與獎罰相掛鉤,員工所受之獎懲,將直接聯系到其特休假的增減,具體關聯如下: 小過一次扣一日特休假。 大過一次扣四日特休假。 8本假別規定未詳列處,依勞動法及地方勞動相關規定辦理。(二)請假規定: 1請假人須至少提前一天填員工請假卡,職員、干部等事務性人員須有職務代理人簽名,經由主管核準后,請假卡轉交管理課審查登記; 2病假、喪假、工傷假或臨時發生重大15、事故,未能于事前辦理好請假手續,須于當日由本人或委托文員向所屬單位請假,并辦請假手續,證明文件可以事后補交; 3員工請假,由單位主管委派文員到管理課領取員工請假卡由請假人辦妥請假手續經核準后,再由文員送回管理課(七日以上需管理課復核)交人事單位登記完成,方屬請假生效; 4請假核準權限: 一日以內,部門主管核準即可;一日以上,需管理課復核,報總經理(副總經理)核準。 5事務性人員請假離崗前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代理其工作,必要時還需經總經理核準; 6若遇緊急事故或病痛不能事先請假,應以電話或托人通知單位直屬主管,安排代辦或于銷假上班日由其本人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因工受傷由直屬主管安排代辦16、請假手續,并提報工傷報告; 8請病假或銷假者,都須出具醫療證明;請產、婚、喪假者,銷假時應附相關證明; 9孕期女性員工,須于滿6個月時,辦理職務交接和有關請假手續,以利業務工作運行; 10擅自更改請假日數,除以曠工論計外,另記小過一次處罰; 11請假人必須按照銷假上班,逾期不歸以曠工或自動離職論。六、請假給薪規定: 1事假:事假期間一律不支付薪資,未足四小時(含)以半天計,四小 時以上、八小時以下(含)以一天計。 2病假:銷假時需出示正規醫院證明,給薪與事假相同。 3工傷假:因工作受傷經單位最高主管簽報工傷報告單,休息日須由醫院出具建議休息證明方可休息,工傷期間到醫療終結期內以底薪給付。 4備17、注:請假給薪一律以底薪給付。 5法定節假日:元旦一天(一月一日)、春節三天(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三)、婦女節半天(三月八日)、勞動節三天(五月一日至三日)、國慶節三天(十月一日至三日)共十天半。七、公司由于休息、節假日,按制度排定值班表,派業務課員工無條件按值班表擔任值勤并忠于職責,如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值班,可經主管核準后,自行尋覓代值人員。時間為上午8:00至晚上20:00,值班人員平常值班每人每次發給值班費十元整,節假日值班費一天50元整,法定節假日一天150元整。第六章 總 務 管 理一、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總則:(1)本公司有關宿舍之管理事項,均依本辦法之規定執行。(2)宿舍管理統一由管18、理課負責管理及執行相關事項。(3)宿舍使用資格:本公司員工。2宿舍分配:(1) 新進員工報到時,提出申請,由管理課統一分配。(2) 工作職務調動時,管理課憑相關人事資料,另行重新調動床位。(3) 床位分配應盡量考慮工作單位、性質、職務之異同及實際管理之需要。 3住宿規定:(1) 員工住宿期間,必須遵守“員工住宿守則”,違反“員工住宿守則”按規定處罰,如一年內連續違反三次則強制退宿。(2) “員工住宿守則”另訂之。(3) 員工宿舍不準外人進入,亦不準留宿外人(特例需經管理課經理審批)。(4) 除星期六外,如員工需外宿必須申請批準,方可外宿。 4宿舍管理:(1) 宿舍區域設清潔工一人,負責宿舍區域19、公共設施清潔衛生。(2) 宿舍人員有義務配合各寢室長把宿舍衛生搞好。 5退宿規定:為了便于管理,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退宿:(1) 自動離職、開除解雇等離職人員。(2) 請假連續30天以上人員。 (3)一年內連續違反住宿規定三次(含)人員。 (4)有傳染性疾病(由醫生證明不能群居)者。二、員工住宿守則:1全體員工要服從管理課人員、宿舍長管理。2對所住寢室按住宿編排號、房間號、床號對號入宿,不得自行調整房間或留住外人。 3宿舍所有用具設備,應愛惜使用,如有故意破壞或疏散管理,由現住人員負責賠償。 4寢室內不得燒煮食物,私自接配電線、電器及瓦斯等。 5煙灰、煙蒂不得隨地丟棄,就寢后不得在床上吸20、煙。 6寢室內不得放易燃、易爆、刀械及其它違法物品。 7個人衣鞋、棉被等須排放整齊,并按指定場所晾曬衣服。 8隨身聽只能放電池,但收放音量不得過高,以免影響他人。 9就寢時不得妨礙他人睡眠等行為。 10夜間外出必須在十一點前回宿舍。 11嚴禁在宿舍洶酒、抽煙、賭博、打架等違法行為。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放置宿舍,如遭偷竊,自行負責。 13不得在墻壁、物品、廚柜上張貼海報等雜物。 14保持宿舍樓層清潔不能隨地吐痰、亂丟雜物(煙頭、紙屑、各種水果、瓜子皮等)垃圾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15嚴禁男生進入女生宿舍,女生進入男生宿舍。 16每個房間玻璃門、電扇、燈管由宿舍全體人員保管,如有丟失、損壞由該宿舍人21、員負責賠償。 17洗手間、水龍頭、電燈使用后要隨手關上。第七章 獎罰規定 為保障企業正常的工作秩序、勞動者應當完成的勞動任務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有效地執行,保證員工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維護企業的正常權益和商業秘密等,茲依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一、處分類別 依照性質及情節輕重可分為警告、小過、大過、辭退、除名、開除。 1警告 先予以口頭警告,無效再用書面警告,口頭警告兩次等同于警告一次。 員工行為非惡意損害公司或他人利益,但違反公民與公共準則,對公司或他人造成妨礙和影響,情節輕微者,皆予以警告以保障公眾的利益。 適用范圍:(1) 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之事;(2) 破壞環境衛生,情節輕22、微者;(3) 工作場所行為不雅、形象不佳及影響工作秩序者;(4) 浪費公司資源及原物料,情節輕微者;(5) 違反安全操作流程及安全用品配戴規定者;(6) 違反生活區食宿規定,情節輕微者;(7) 出入公司未交取廠牌,不接受保安查詢,但經糾正態度良好者。 2小過 對于行為有造成經濟損失、秩序混亂之后果有虞卻故意為之,但尚未造成惡果或直接經濟損失者,應以記小過責令其改正。 適用范圍包括:(1) 出入公司未交取廠牌不接受保安人員檢查,經糾正態度惡劣不服勸導者;(2) 不聽從干部合理指派,未完成工作任務者;(3) 對工作弄虛作假,但并非謀取直接經濟利益者;(4) 工作時間吵鬧之雙方;(5) 工作時間偷閑23、,外出藉公事辦私事者;(6) 違反工作流程規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7) 未經許可私自帶親友進入廠區者;(8) 違反生活區食宿規定,情節嚴重者;(9) 對申訴人施加報復,情節輕微者;(10)包庇應受處分之員工者。 3大過 員工的行為正在或已經給公司財產、生產秩序、工作安全、公司名譽、他人利益帶來損害、危害、明知故犯且情節較嚴重者,皆應以記大過制止其惡意行為。 適用范圍包括:(1) 攜出物品拒不接受保安人員檢查者;(2) 有意違反安全操作流程,造成公傷或消防事故,情節輕微者;(3) 有意損壞公司財物者;(4) 在公司內賭博者;(5) 干部雖因管理考量,然無理辱罵、體罰員工者;(6) 利用公司設24、備或工余材料加工個人物品者;(7) 玩忽職守造成材料報廢、品質損壞及工作混亂者;(8) 代打(刷)卡之雙方;(9) 有意誹謗、惡言中傷他人有事實證據者;(10)在公司內部行賄以謀取個人利益者;(11)私自留宿廠外人員;(12)攜帶違禁危險物品進入公司者;(13)對申訴人施加報復,情節嚴重者;(14) 未依正常規定途徑進行協商就參與罷工,但經廠方勸導要求復工后, 愿回工作崗位且態度良好者;(15) 泄漏公司生產機密,情節輕微者;(16) 撕毀公告文件或重要文件者;(17) 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損失者;(18) 請假逾時歸廠超過2天者;(19) 酗酒鬧事者。 4辭退員工行為雖未觸法,然已25、明顯不適合留在此工作環境者,應予以辭退。適用范圍包括:(1) 不服從正常之工作調動及分配,協調后仍無意配合,而影響部門或公司正常生產營運者;(2) 因員工個人主、客觀因素確實不適合留任,經人事單位確認不適合者。 5除名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或連續曠工者,公司得予以除名處理。 6開除 員工行為已觸犯國家法律或有意侵占公司和他人財物,有意造成公司嚴重經濟損失和形象者,應給予開除處理,以維護國家法律和公司生產經營之正常運作。如有觸犯法律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適用范圍包括:(1)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或其它有損公司信譽之行為者;(2) 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3)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追究者;26、(4) 在公司內有斗毆行為之雙方;(5) 干部毆打員工者;(6) 散布謠言、教唆他人離職或罷工者;(7) 在公司禁煙區內吸煙引起火災者;(8) 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經營秘密者;(9) 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別人賄賂者;(10)違反公司安全衛生規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11)偽證(身份證)進廠者;(12)未事先依正常規定途徑協商,參與罷工勸導無效或發動罷工者。 7經正當程序離職且服務滿一年者,培訓金全額退回;因客觀原因,公司辭退之員工,培訓金全額退回;公司除名與開除之員工,公司保留其培訓金。二、獎勵類別 1嘉獎、小功、大功員工有下列表現者,予以獎勵,并依表現程度給予不同類別獎勵。(1) 節省原材27、料有顯著成績者。(2) 提出合理建議經施行有效。(3) 改善操作方法,致使提高工作效率。(4) 遇非常事故臨機應變措施得當,使公司免受或減少損失。(5) 發明或改良各種生產設備、生產方法及其他業務上有關事項,經確認對公司有貢獻。(6) 對于徇私舞弊和損害公司利益之事,能事先阻止或報告上級或事后揭發,使公司免受或減少損失。(7) 服務勤勞、忠于職守且無錯誤積壓,堪為全體員工之楷模。(8) 能配合客戶生產要求,深獲客戶贊許者。(9) 緩和員工間糾紛或改善公司內員工不良風氣。(10)拾金不昧(視情況獎勵)。(11)參與公司開辦之職業教育,成績優良。2懲罰處置(1)凡員工同一年度被懲戒以三次警告等同于28、一個小過,三個小過等同于一個大過,二個大過等同于開除,開除之員工永不錄用。(2) 員工被處懲戒處分即表示工作績效不良,公司將酌予減發各項工資獎金,以資警惕。減發績效獎金的標準如下:警 告小 過大 過一 次一日薪三日薪九日薪二 次二日薪六日薪開 除三 次三日薪九日薪員工當月減發之績效獎金數額以績效獎金異動通知書記錄之,當月處分,當月即結案,不足減發金額不移至其他月份處理。3獎勵處置(1) 凡員工同一年度受獎勵達3個嘉獎即等同被獎以一個小功,三個小功等同于一個大功;(2) 員工受獎勵即表示工作績效優良,公司將酌予加發績效獎金以茲鼓勵;(3) 加發績效獎金的標準如下:嘉 獎小 功大 功一 次一日薪三29、日薪九日薪二 次二日薪六日薪十八日薪三 次三日薪九日薪二十七日薪(4) 員工當月加發之績效獎金數額直接計入當月總薪資。 4簽核流程(1) 由執行權責人依據違規事實提出獎懲建議,填寫“獎懲報告單”(2) 由人事依照員工獎懲辦法之標準復核,有夸大不符者,交建議人修正;(3) 送呈權責主管核準;(4) 送交人事部門執行;(5) 將復印之獎懲通知單張貼,正本歸檔;(6) 當月核發薪資日由人事單位對其薪資予以調整。第八章 薪 資 制 度一、工資構成: 1本公司采用日薪核算工資。(1)應領總工資=本薪+全勤+醫療+職等+伙食補助+房貼+出勤工時工資+(主管職務加給、專業技術津貼)+獎金+其他加項。(2)獎30、金:依照公司頒布之獎金管理辦法。(3)其他加項:薪資異常等項目。一.新進員工起薪標準 薪資學歷本薪全勤醫療補貼房貼伙食補貼員工220503030240中專250503030240大專300503030240本科350503030240碩士450503030240二.各級人員職等津貼 職稱職等 津貼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特別專員十二等747372717069特別助理十一等686766656463經理十等626160595857技師專員九等565554535251課長八等504948474645技士七等444342414039組長六等383736353433技術員五等323130292827班長31、四等262524232221辦事員三等201918171615辦事助理二等14131211109員工機長一等876543三.主管職務加給職 稱加給一級二級三級協 理300025002000經 理150013001100副 理1000900800襄 理700600500課 長450400360副 課 長320280240主任組長210 (不分等級)副主任副組長180 (不分等級)班 長150 (不分等級)副 班 長100 (不分等級)四.專業技術津貼技 術 名 稱津 貼主 辦協 辦三 級會 計300150100美 工300150100工 務300150100電 工300150100機 長 (副)32、400200100職 稱津 貼一級二級三級司 機450300150保 安15060150炊 事15060150五.助理職務加給職 稱加 給一 級二 級三 級總經理助理800 (不分等級)副總助理800 (不分等級)總工程師助理700 (不分等級)經理級助理360240工程師助理300200課長助理200160120文員助理150100902. 代扣費用:伙食費+房貼+其他扣項(包括薪資異常、社保金、暫住證、所得稅、保險費等各項行政費用)。3. 新進員工起薪標準:(1)普通員工本薪220元,一等六級,當月初滿勤者加給全勤50元,醫療30元,總共300元。試用期滿者,其本薪調為320元,其余不變,33、共400元。(2)文員、技術人員、干部試用期本薪(400元800元),試用期滿薪金視其學歷與工作經驗另行商定。4.加班規定(1)本公司由于生產需要,經本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的批準,本公司的工時計算制度采取“綜合計算時工作制”,以月為周期。(2)每天除8小時正常上班以外的工作時間以及節假日安排上班的時間均為加班時間。(3)平時加班,每小時支付不低于150%之標準工時工資報酬。(4)法定休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不低于300%之標準工時工資報酬,并且不得以補休替代。 5. 排休規定: 因公司生產淡季而排定的休假日,員工排休期間無薪資,但不影響其全勤獎的核算。 6. 薪資發放日期規定: 在職人員薪34、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離職人員于離廠日發放。除離職人員指定薪資代領人外,薪資不得代領。 7. 薪資調整規定:. 新進員工試用期滿后,統一由管理課人事發出“人事異動申請單”,各經用人單位填寫并由主管審核后報送管理課方給予加薪。 . 試用期內之員工,經部門內部考核后,建議提前錄用或辭退后,各單位自行至管理課領取“人事異動申請單”。各部門員工試用期滿后之薪資、職稱或崗位異動,由各單位報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簽核。異動生效日期一律以提報核準后,次月一日起生效。. 員工試用期滿、職務升遷異動、技術等級鑒定、公司經營業績上升而普調等情形可進行薪資調整,調整系依經理室發文之相關規定辦理,部門主管應于期35、限內呈報。 8. 其他 薪資資料不得有任何涂改現象;凡離職人員辦好離職手續后均應于規定期限內發放薪資,因緊急事故返鄉及其他特殊原因等故確實無法親領之員工,可由出納部門代為匯款,手續費由工資中扣除。二、為保障公司人員的穩定性和員工綜合素質的提高,員工試用期內開始,分月扣繳職務培訓金,具體如下: 1員工每人每月扣繳50元,培訓金總額500元,扣滿為止。 2班長(含)以下1000元。 3組長、機長(含)以下1500元。 4課長(含)以下2000元。 5理級(含)以下3000元。 6上班未滿一年辭職保留培訓金。三、課長(副級)辦事員以上人員不計加班,清潔工、保安、司機采用輪休,不計加班。四、應扣物品:36、 1廠牌:20元/個(離職時交回廠牌,服務滿一年者退還費用)。 2餐具:50元/套(離職時交回退還,不配套者不退費用)。 3出勤電腦卡:50元/張(離職時交回卡退還費用)。 4工作服:夏裝 60元/套(注:一套為兩件);冬裝 100元/套(注:一套為兩件)。五、年終獎金發放規定: 為激勵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增強員工工作信心,現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年終獎金計算迄止日期 從該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年終獎金發放對象 公司正式錄用之員工(已辦理離職手續者或已批準離職者除外) 3年終獎金核定準則(1)核定原則 入廠未滿三個月者(即于該年度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內正式聘用進37、廠者)不予發放。 1)入廠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者依到職月份酌情發放。 2)請假超過規定日數者,依照其所超天數扣減年終獎金。 3)于年度內有獎懲記錄者,按其所受獎懲類別增減年終獎金。(2)核定標準 1)服務未滿一年者,以到職下月份開始計算。2)全年度內事假超過十二天者,以超假天數計算,每超假一天,事假點數為超假月數;若未超過規定假期,其事假點數為0。3)全年度內受公司獎懲者;三個嘉獎為一個小功,三個小功為一個大功;三個警告為一個小過,三個小過為一個大過;若未受獎懲者,其獎懲點數為0。4)服務滿一年的員工,以一個月的月薪作為年終獎金核算標準,其服務點數為1。5)服務滿二年以上者,以其月薪的1.538、倍作為年終獎金核算標準,其服務點數為1.5。(3)年終資金加/扣辦法 1)如未滿一年者以到職下月份開始計算,除以12為其天數基準,并以小數點下一位為準,小數點下二位自動去除。 2)全年度內事假超過十二天者,按其所超天數,每超一天增加一個月事假點數,病假無提供醫師有效證明者視為事假。 3)全年度內受公司獎懲者,其年終獎金作以下處理: A 記警告一次為負五個獎懲點數,記小過負15點,大過負45點。 B 記嘉獎一次為正五個獎懲點數。(4)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1)月薪總額構成 月薪總額=本金+職等+職務貼 2)年終獎金基準計算公式 月基準=最后一個月月薪總額 日基準=月基準30 3)年終獎金總額組成 年39、終獎金總額=(月基準服務點數)+(日基準獎懲點數)-(日基準事假點數)(5)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于本年一月份進行核算,于本年一月份發薪日發放年終獎金的50%,另外50%的年終獎金于本年二月份發薪日發放。第九章 考 評 制 度一、本公司年度考評,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本公司考評分為試用考評、平時考評、年度考評和特別考評四種。 1試用考評:對新進人員在試用期間就其工作表現、服務精神、學識技能、健康品行等加以考核,于試用期滿時,作為轉正取舍的依據。合格者正式任用,不合格者延長試用期間或解雇。 2平??荚u:和層次、各部門主管在日常工作中考察屬員各個方面的表現,隨時加以記錄,作為年度考評的40、主要依據。屬員平時如有特殊功、過應及時呈報以資獎懲。 3年度考評:于每年十二月底進行,凡經正式任用的員工均為考核對象,考評成績作為員工調薪、晉升、調遷或解聘的主要參考資料。 4特殊考評:因臨時之需要以補年度考評之不足,視實際情況需要隨時呈請決策層,實施局部或全部人員進行特殊考評,其方法與效力同年度考評。三、員工考核的項目和考評表格按職務分別訂立。四、年度考評成績標準如下: 1工作成績優異,有具體事實者,列為優等。(91分以上) 2工作成績超越工作標準,有顯著進步者,列為甲等。(81分90分) 3工作成績均符合要求者,列為乙等。(71分80分) 4工作成績時有未達標準,經幫助和努力改善者,列為丙41、等。(61分70分) 5工作成績經常完成不了任務,效益甚差者,列為丁等。(60分以下)五、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終考評不得列為優、甲等: 1遲到和早退共達三日以上者; 2請假日數超過本規則規定之期限者; 3曠工期達三日以上者; 4曾受犯過以上處分者; 5曾受警告和訓誡處分者; 6曾受記小過處分者; 7曾受記大過處分者; 8考評成績列為丁等者,予以解聘免職。六、考評等級的評比,依參加考核人員比例核定之,樹立學習榜樣,等級分配比率由決策層視實際情況彈性互動之。七、員工個人檔案資料,考評資料,由主管人事之文員或人事主管密存,除決策層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私自查閱,辦理考評的人事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42、循私舞弊,疏忽遺漏或故意造成錯誤和混亂,違者予以懲罰。第十章 調遷與移交一、公司各級員工因工作的需要,經上級決定調遷其職務或工作地點,不得隨意推諉產迅速辦理移交事項。二、員工調職時,對職務移交事項應詳細造冊,包括屬員名冊、工作職責、權力權限、印戳工具、財務資料、原始記錄等逐一具體登記,不得隱瞞和遺漏,并對移交事項負責。三、各級人員的調職時限,課以上主管十日,其他人員五日移交完畢由報上級批準另定。四、調遷員工的移交手續均應親自辦理,因故必須立即赴任或病重在身不能到場和其它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者,經上級核準后,由上級指定委托代為辦理,所發生的責任仍由原移交人員負責。五、移交工作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發生爭執時,一般性的問題協商解決,原則問題,爭執焦點,及時由交接方會同監交人員書面呈報上級裁定。備注:1、本規章制度如與國家法律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法律為依據。 2、本規章制度系第一次修定本,未盡事宜,酌情修正之。 3、如有客觀原因變更,則依據現實情況修正。 廣 州 XX 有 限 公 司 人 事 組 xx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