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公司請假出差及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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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329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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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貿公司請假、出差及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相應制度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中心、直屬各*公司的全體員工。各地區*公司參照本制度執行。第三條 基本定義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3、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4、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2、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均按曠工;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遲到、早退或脫崗時間在1小時以上(不含1小時)、3小時以內(含3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時間在3小時以上,7小時以內(含7小時)的,按曠工全天論處。5、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第四條 考勤是人事部門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第二章 考勤規定第五條 一般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8:30-12:00, 143、:00-17:30。操作層員工工作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特殊崗位工作因公需要輪班的,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執行,由各所屬部門根據工種及崗位特點自行排班,經單位(中心)負責人審批后于每月28日前將下月的排班表報人事部門備案。第六條 員工需每天考勤一次,即上午上班前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單位(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的打卡次數進行補充規定并及時報備人事部門,無報備的視作每天考勤一次。如公司班車晚點,需在專線車司機處做好登記,統一由班車管理部門出具證明,但所有人員必須按規定打卡,因班車晚點造成員工遲到的,不列入遲到處罰范圍。第七條 全體員工原則上在各自辦公所在地規定考勤機上4、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如因工作需要到其他考勤機進行打卡的,須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并審批同意,否則視為無效打卡。原則上不允許密碼考勤。第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打卡的,須提前一天在考勤員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按照以下審批權限經領導審批,并及時報備。1、*集團本部員工、直屬*公司負責人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2、*公司本部員工、客服中心負責人報*公司負責人審批;3、其他員工須報單位負責人審批。審批表審批后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經相關領導審批后實施。臨時外出辦事無法打卡的,須第一時間電話請示領導,并在當天內報領導審批后報備人事部門。第九條 員工因手指5、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須到其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必須填寫由考勤員、證明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簽到表作為考勤依據),簽到作為出勤的唯一憑證,不簽到者視為曠工,原則上不允許密碼考勤。部分特殊工種及崗位的員工出現此類情況的,可根據其工作時間及特點由*公司負責人指定簽到地點。第十條 違反考勤紀律者,按以下標準和原則予以處罰。1、遲到、早退、脫崗的處罰標準:序號月累計遲到、早退、脫崗次數扣罰標準備注1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2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當月全部獎金2、曠工半天扣罰三個工作日的薪資額,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連續曠工達十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6、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3、員工忘記打卡的,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及時備案,同時予以扣罰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否則視為曠工。4、由公司發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按文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第三章 請假、出差規定第十一條 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1、*集團總經理請假須經集團公司總裁審批,副總經理請假須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集團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外出辦事,須提前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報備。2、集團本部、直屬*公司(客服中心)員工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 審批人 請假人*集團總經理*公司負責人客服中7、心負責人中心(部門)負責人*集團本部各中心、直屬*公司及各客服中心負責人1個工作日及以上/*集團本部其他員工10個工作日以上/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直屬客服中心其他員工10個工作日以上/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直屬*公司其他中層(副經理及以上人員)10個工作日以上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直屬*公司本部其他員工10個工作日以上/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直屬*公司下屬客服中心其他員工10個工作日以上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第十二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工傷假、旅游假等。第十三條 請假規定1、事假:辦理事假8、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3、年休假: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假(含法定節假日,具體天數按集團公司發文為準),員工的探親假及年休假統一安排在春節假期中,不另行給假。4、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三天,請假時原則上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5、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6、喪假:按國家相關法律,員工直系親屬過世給予三天帶薪喪期,其他親屬過世給予一天帶薪喪期。7、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8、旅游假: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9、間為四天(含周六、日)。第十四條 請假手續的辦理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門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的相關處罰規定處理。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相應層級領導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并報備人事部門,否則視為曠工。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假的,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相應層級領導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在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未補辦天數按曠工處理。第十五條 出差手續的辦理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10、批后及時備案。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出差手續的,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相應層級領導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出差,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出差手續,否則視為曠工。第四章 假期、加班、調休規定第十六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如下:1、元旦一天2、春節三天3、國際勞動節一天4、國慶節三天5、清明節一天6、端午節一天7、中秋節一天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和具體放假日期以政府相關規定及公司發文為準。第十七條 加班規定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的,以集團公司、*集團下發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2、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值班表須提前二天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并報備11、。3、在法定節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當月完成(春節帶薪休假的調休除外)。調休申請經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并報備人事部門。完成調休的不計發加班工資。4、加班及調休審批權限如下:(1)*集團總經理的加班及調休須報地產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批;(2)*集團本部員工、直屬*公司及各客服中心負責人的加班及調休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3)其他人員的加班及調休須報單位負責人審批;第十八條 不按規定及排班表參加公司節日值班的,視為當日曠工,并加倍處罰。如特殊情況需調整的,須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并及時報備。第十九條 外派學習培訓因公需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的按規定辦理外出手續(參見第八條)。第12、五章 員工培訓考勤管理第二十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1、培訓期間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參見第十四條)。無故不參加培訓者按曠工論處。遲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取消其培訓資格,人事部門不計發培訓期間的工資。2、培訓期間全勤、考試合格且上崗滿一個月的新入職員工,培訓期間視為正常出勤。考試不合格的,只計發培訓期間的基本工資。3、從參加培訓之日起工作時間未滿一個月而離職的員工,將不予統計其培訓期間的考勤。4、新員工必須參加入職培訓,特殊情況須經人事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參加下一輪新員工培訓,無故不參加者亦按曠工處理。第二十一條 在職培訓*系統的所有在職員工必須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學13、習培訓活動。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者,按以下權限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參加培訓者,每次扣罰當事人當月薪資總額的10%。(1)*集團本部員工、直屬*公司及各客服中心負責人的請假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2)其他人員的請假須報單位負責人審批。第六章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第二十二條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1、*集團本部內調整工作崗位的,由行政人事中心負責統計考勤。直屬*公司(客服中心)內部調整工作崗位的,由各單位行政人事部門負責統計考勤。2、*集團各單位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3、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而擅自調整14、工作崗位者,不予以統計考勤。4、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的員工,原則上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相關手續。特殊情況,經審批調動的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最長可延期至五個工作日,否則按曠工處理。5、因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基本工資。由各單位培訓部門負責統計其考勤并報人事部門。第七章 特殊情況處理第二十三條 借調人員(不在原錄入考勤指紋點進行考勤的)的出勤情況由借調部門(或單位)出具考勤的原始記錄,送借調人員的原單位人事部門作為出勤依據。第二十四條 考勤管理的相關責任人因沒能按時上交考勤資料,記錄不全部分的工資暫不發放,辦理相關手續并報經相關負責人簽署后補發,同時扣罰部門責任人15、50元/人次。第二十五條 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以曠工論處,連續曠工五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十個工作日者,不計發工資并作自動離職處理。第八章 職責分工第二十六條 *集團本部及下屬單位負責人和考勤員職責如下:1、行政人事中心負責人為集團本部考勤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所轄區域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考勤員并及時報備。2、考勤員具體負責日常考勤異常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每周新入職員工的指紋號編制及指紋的錄入工作,離職員工的指紋刪除及OA刪除報審工作,并督促及指導所轄區域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其中:(1)集團本部考勤員負責對本部員工及直屬*公16、司(客服中心)負責人的日常考勤異常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并及時向行政人事中心負責人匯報。(2)其他人員的日常考勤異常情況由各單位行政人事部門負責進行統計匯總,并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匯報。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考勤員應及時向單位(中心)負責人匯報,超過三日的須書面上報人事部門。應報未報,給予該單位(中心)負責人降一級工資處分。4、考勤員須于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0:00前將直屬*公司(客服中心)負責人本月的出勤異常情況、經審核批準的外出登記表、請假單、出差單及簽到表等考勤資料報送行政人事中心。5、考勤員負責當月考勤統計表報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將經審批后的上月考勤統計表交財務部。 17、6、考勤員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并做好保密工作,未經單位負責人同意不得調用外傳,原始考勤資料保存期限為兩年。7、考勤員應選擇誠實穩重、穩定性較強的員工,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因實際情況確實需要更換的,需向人事部門報備。第二十七條 人事部門是員工勞動紀律的職能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各單位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內容如下:1、檢查各單位的考勤員是否嚴格履行本制度及相關規定。2、檢查各單位相關原始登記資料,如經審核批準的外出登記表、請假單、出差單及簽到表等考勤資料。如有偽造考勤記錄的,一經查實,給予開除處理。3、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如上班時間脫崗、串崗的,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通報批評,情節特18、別嚴重的,作開除處理。4、檢查員工上班秩序,如上班時間玩游戲、看小說、看報紙、聚眾閑聊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級、降職處理。5、員工如有違反上述情況,除對違紀員工處罰外,相關部門負責人和考勤員負連帶責任,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級、降職處理。第二十八條 考勤機的管理1、指紋考勤機的購買由各單位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的人員編制及需求進行規劃。2、考勤軟件的安裝及維護:安裝指紋考勤機軟件及軟件數據的初始化,由各人事部門負責,考勤機廠家技術員協助完成。3、考勤備份:人事部門必須做好考勤數據的備份工作,防止數據丟失。如因人為因素造成考勤數據丟失的,扣罰部門負責人19、50元/次。第九章 附 則第二十九條 如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員工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錯誤的,則記錄不全、錯誤部分的工資暫不發放,并視為自動放棄當月獎金的評定。第三十條 員工每次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人事部門和財務部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在員工假期結束后,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部辦理手續,由財務部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在員工薪資中核退。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行政人事中心負責解釋。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于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原制度如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