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公司員工請假及休假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977364
2024-09-03
7頁
44.07KB
1、實業公司員工請假及休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為了規范公司人員的請假及休假行為,使此部分的管理有詳細條款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執行透明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二、請假制度:(一)個人原因請假:員工請假需提前申請,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尤其是員工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需附錄證明文件,填寫員工請假單,如有緊急情況或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者,應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和綜合部/市場人事部,并于上班當日補填員工請假單,否則視為曠工。(二2、)因公外出請假:各崗位人員因公外出須提前告知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統籌安排員工外出時間并經批準后方可外出;部門負責人因公外出須事前告知總經理/市場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 因公外出無法簽到者需提前填寫因公外出登記表,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填表者,應及時通知綜合部/市場人事部并于事后填補,否則按曠工處理。三、 其他假期”具體安排:假別給假日數給假條件須提供證明工資具體操作說明事假/事由/無須提前一天按流程申請報批病假依實際情況定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因病需休息證明病歷本及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基本工資70%須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病歷及休假證明,按審批流程簽批。婚假3天本人結婚或再婚結婚證復印件基3、本工資100%1.必須提前7天申請報批;2.自結婚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且需一次性休畢。六個月內未休完視為自愿放棄該假別;3.婚假適用范圍為:轉正員工,不包括試用期員工、實習生、兼職員工等。工傷假依實際情況定因公受傷或因職業災害,而致使傷害或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醫院診斷證明書及工傷證明書基本工資100%1.工傷證明書需在簽核完畢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至綜合部,否則以事假計算;2.工傷證明書需經主管副經理審核,經理審批。喪假3天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基本工資100%1.原則上提前1天申請報批;2.外地辦理喪事將視情況給與路程假。3.喪假適用范圍為:試用期和轉正員工,不包括4、實習生、兼職員工等。產假產假:158天陪產假:20天入職滿一年,本人分娩前后結婚證、準生證基本工資70%1.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報批。2.需一次性休畢,一次性未休畢,認同為自動棄權。如與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重合者,不重復計算。3.申請產假者在休假前將結婚證和準生證復印件交至綜合部/市場人事部(驗原件)存檔。4產假適用范圍為:轉正員工,不包括試用期員工、實習生、兼職員工等。法定假1-3天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基本工資100%根據國家規定,按照市場/部門安排休假。年假5-10天工齡滿1年不滿10年:5天;滿10年不滿20年:10天;滿20年以上:15天/基本工資100%1.5、公司有重要工作任務期間不得申請年假;2.需提前7天按流程審批完畢;3.可抵消事假;4.具體規定參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備注:1、當月事假累積3天,月度績效考核不得評為A檔;2、事假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事假超過30天將不再發放年終獎金,其他福利正常發放;3、全年事假超過6天者不參與年終先進評選。四、休假申請流程:1、調休:因公事需奉令于休假日(排班表中排休)照常工作時,給予調休。提前一天填寫調休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批獲批后,交綜合部/市場人事部備案。2、排休:申請連續排休2天以上,需本人填寫調休單,參照下列審批權限審批,獲批后交綜合部/市場人事部備案。3、“其他假期”審批流程:滿足享受“其他假期6、”的條件,按要求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相應天數進行審批獲批后,交綜合部/市場人事部備案;4、月休假必須當月休完,不允許余假和欠假,特殊情況需報人事部和部門領導審批。五、假期審批權限:(一)市場員工請假(適用于基層員工、主管):1、員工請假1天以內需部門負責人審批;2、請假2天以內需主管副經理審批;3、請假3天以內(含)需市場經理審批;4、請假4天以上(含)需綜合部審批。(二)中心員工請假(適用于基層員工、主管):1、員工請假1天以內(含)需綜合部審批;2、請假2天以上(含)需總經理審批。(三)管理人員請假(適用于副部長、部長、市場副經理、市場經理):1、xx實業各市場經理、中心各部長和副部長請假1天以內(含)需由綜合部審批,請假2天以上(含)由總經理審批;2、市場副經理、市場部長、副部長請假1天以內(含)須市場經理審批,請假2天以內(含)需綜合部審批,請假3天以上(含)需總經理審批;3、同一部門的部長和副部長不得同時請假。(四)總經理請假:xx實業總經理請假需董事長審批。備注:1、未按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而實際批準了休假的等同事假。附則1.本制度自 開始實施。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中心綜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