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977383
2024-09-03
8頁
45KB
1、考勤管理制度 為嚴格公司勞動紀律,保障工作秩序順暢, 形成良好工作作風, 針對各部門、分公司、辦事處、不同工作性質和方式,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 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實行范圍和考勤時間:1、恩源公司全體員工均在實行范圍內;2、員工上、下班必須記錄考勤。工作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 14:0018:00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 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 等待遇的依據。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負責,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心的人 員擔任考勤員, 使用公司統一格式考勤表,統一考勤符號, 逐日認真記錄考勤。考勤員職責:1、按規定認真、及2、時、準確的記錄員工考勤;2、如實反映本部門的考勤問題;3、及時將本部門考勤匯總上報;考勤標準符號:出勤: 遲到: 早退: 曠工: 病假:+ 事假: 出差: 在工地: 倒休: 休假: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在考勤表下方標明休假類別,婚假、喪假、產假、年假、 工傷假)各部門、分公司、辦事處應在 27 日前將所負責考勤匯總上 報公司人力資源部??记跈n案管理: 1、經部門經理、人力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后的考 勤表,統一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原件。 2、所有請假審批表、外出登記表一律在人力資源部保存原 件。 3、各部門、分公司、辦事處的考勤記錄由各考勤員保存復 印件。(考勤記錄包含考勤表、請假審3、批表、外出登記表) 考勤的管理采用逐級管理, 一級負責一級的管理模式。 1、缺勤記錄必須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2、考勤逐級上報,逐級簽字。逐級結點由其主管上級控制。 3、副總經理考勤需由總經理簽字確認。事假:員工因個人事務, 須親自處理的, 根據工作安排以及個人實 際需要酌情核準, 事假工資扣除核算方法: 事假天數*工資。 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正規醫院證明確定不 能堅持工作的,可參考醫生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核準病假(病假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醫療期,超過的解除勞動合同),病 假工資扣除計算方法:病假天數*工資*60%; 2、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辦理; 3、長期病假4、員工, 從病休起,任何時間累計超過 6 個月或 153 個工作日期,從超過之日起停發工資, 改發疾病救濟費 (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的 80%)。 3、凡領取疾病救濟費者, 如病愈需要復工時, 經醫生證明, 先行試復工兩個月。在試工期,又患病累計超過十五天者, 停止試工,停發工資, 改發疾病救濟費。試復工期滿, 連續 工作兩個月以上者,病休可以重新累計計算。 4、員工工傷,應按規定到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工傷期 間待遇, 按勞動部門規定享受。如因員工工作錯誤造成的, 應追究過錯責任。第十條 婚假: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 享受婚假 3 天, 如男女雙方都達到晚 婚年齡(男滿 25 周歲,女滿 23 5、周歲),可增加婚假 7 天, 共計 10 天,再婚員工,享受 3 天基本婚假,不能享受晚婚 假。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半年內休完, 婚假期間工資 照發,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第十一條 喪假員工配偶、父母、子女、養父母死亡,給予喪假 3 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死亡, 給予喪假 2 天。外地酌情給 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第十二條 產假:1、女職工產假按如下標準執行:假期內容假期天數說明產假90難產或雙胞胎增加 15 天晚育假30女職工年滿 24 歲生育為晚育2、男職工初胎享受 7 天護理假。3、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 給予產假 15 天,三個月以上流 產的,給予產假 42 天,一年累計兩6、次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計算。 第十三條 年假1、員工申請年假,須在當年度內使用, 由本人提出申請, 經負責人同意、主管副總簽字后, 做好休假期間工作安排, 方可休假。2、如確因工作需要無法當年休假, 可延續至下一年度休假。 3、如下一年度仍無法休假, 則按期年假天數的 3 倍,在年 底計發工資。4、休假天數:( 1 )、工作十年以內,年假 5 個工作日。(2)、工作十年以上, 二十年以內(含十年),年假 10 個工作日。( 3)、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年假 15 個工作日。5、關于年假限制:( 1 )、員工請事假累計 20 天以上者。(2)、工作在 10 年以下的員工, 請病假累計 2 7、個月以上者。( 3)、工作在 20 年以下, 10 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 3個月以上者。(4)、工作滿 20 年以上的員工, 請病假累計 4 個月以上者。( 5 )、員工請病事假,原則上應優先使用年假。 第十四條 曠工1、凡以下情形,均屬于曠工: ( 1 )、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 2 )、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到公司上班者; (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 4 )、被公安部門拘留者; ( 5 )、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 6 )、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2、以上曠工情形,均按照其曠工天數計算扣款。凡曠工者, 一律按工資的 3 倍8、扣除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累計曠工十天 者,解除勞動關系。第十五條 遲到早退:1、每天 8:30 后 20 分鐘內到達工作崗位為遲到,下班前 15分鐘內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每月給予 3 次免扣款機會,遲 到或早退 3 次以上,5 次以內,按每次 30 元扣除工資處理; 其后每增加 1 次, 按每次 50 元扣除工資處理。月累計遲到 早退 10 次以上, 15 次以下者, 每增加一次, 按曠工半天處 理。 15 次以上者, 每增加一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2、每天上午 9:00 尚未到達工作崗位者, 須及時向上級主管 說明原因,到達后在考勤卡上注明并由上級主管簽字,按事 假處理。否則, 按曠工處理。9、 9:00 以后未到達工作崗位, 不滿 1 小時的, 按 1 小時計算事假或曠工; 滿 1 小時不滿半 天的, 按半天計算事假或曠工; 滿半天不滿 1 天的,按 1 天 計算事假或曠工。 3、因天災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遲到,經提出報告,而 查明確實者,或報經核準早退者, 可免按遲到早退處理。第十六條 加班1、原則上, 提倡員工不加班。2、確因工作需要的加班, 應由主管負責人批準,并告之主 管副總經理。3、法定假日加班, 支付員工工資的 3 倍做為加班費。4、除法定假日之外的加班,原則上補休相同的時間。加班費含在獎金中。第十七條 公司考勤記錄做如下規定:1、員工除以下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10、間記錄考勤; ( 1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領導審批核 準者;( 2 )、因臨時事故, 事后說明理由, 經主管領導審批核準者; ( 3)、因公外出,填妥“外出登記表”,經主管領導審批核 準者。 2、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考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 1 )、未到崗而委托他人代考勤記錄者; ( 2 )、有涂改情況者;( 3)、故意損毀考勤記錄者;如有( 1 )項情形發生,代考勤記錄者按曠工一天論處。第十八條 請假程序:1、員工請假應于事前填寫請假單, 報主管領導審批核準后, 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2、北京地區,2 天(含) 以下請假應由各部門經理核準,3 天11、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核準,3 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核 準;3、病假 3 天以上, 需附醫生診斷證明;4、員工請假,需事前履行請假手續,除因病或不可抗力外, 不得先行請假;第十九條 責任義務1、員工考勤采用一級負責一級的模式, 由其直接領導對其 考勤真實性負責。 2、直接領導有權根據工作情況決定是否批準員工請假。 3、直接領導有責任提醒員工當年休年假。 4、直接領導對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 并對因此引發的爭 議負責。 4、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期抽查各部門考勤情況的真實性,并 有權對不規范行為進行批評、指正。如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不 采取措施,則承擔連帶責任。第二十條 各分公司、辦事處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