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集團公司員工考勤假期及請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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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524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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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集團公司員工考勤、假期及請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簽到,不得遲到、早退。第二條 工作時間:公司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具體安排如下: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 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第三條 簽到次數:一日二次,早、晚上下班各一次。在工作時間內如外出公干,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如主管領導不在,須告知總裁辦公室秘書,由秘書負責備案,并應在簽到本上注明去向。第四條 忘記2、簽到:1個月內,因個人原因忘記簽到累計達3次及其以上者,扣發1天日薪。第五條 禁止員工間代簽到,凡有代簽行為,一經發現,雙方均按曠工1天處理。但直接主管替員工在簽到本上注明其去向的行為除外。第六條 因工作性質需要,員工無需按時簽到,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公司總裁批準。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不計遲到和早退,但每天應在簽到本上注明工作的去向,如到公司上班應在簽到本上注明到司時間。彈性工作制員工請假時,須提前填報相應的申請單據。第七條 考勤管理:1、公司的考勤區間是本月1日至次月1日(不含)。2、總裁辦公室前臺文員負責管理日常考勤及考勤統計工作。須每日下班前將次日考勤表放3、置在前臺,于次日上班時將前日考勤表收回。并須于每月3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公司的考勤情況匯總后,填寫考勤匯總表,連同上月每日的考勤表一同交至人力資源部。前臺文員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時間性負責。3、人力資源部在收到考勤匯總表后,進行記錄存檔。并將本月考勤情況于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予以公布。人力資源部根據考勤情況于每月6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工資發放表交資金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對考勤表及匯總表的存檔、對考勤情況的公布及員工工資的真實性負責。第八條 1、公司董事長、總裁,可免簽到。2、公司總裁助理(含)以上人員外出工作須及時告知總裁辦公室秘書,總裁辦公室秘書負責備案。3、公司總裁助理(含)以上人4、員及所屬公司主要負責人(總經理、黨委書記)因故離開公司所在地,應提前1天將外出原因、地點、時間、聯系方法等事項,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報總裁辦公室秘書,由秘書報經總裁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報告或未經總裁同意不得擅離崗位。第九條 假期管理:1、病假:員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須請病假。病假超過1天(不含1天)者,須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證明。公司正式員工1年內可以享受15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超過15工作日者,病假期間工資為原工資標準的90%。2、事假:因事而不能正常出勤者,需請事假,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才能離崗。凡公司正式員工1年內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者,事假期間工資為原工資標準5、的80%。3、婚假:公司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為10天,婚假需在結婚年度使用。婚假不扣工資,也可以和年休假合并使用,但婚假期間的路費自理。4、喪假: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可休喪假。喪假一般為3天,可給一定的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后1個月內使用。喪假不扣工資,但路費自理。5、產假:公司女員工生育,可以享受90天產假,特殊情況下(難產、剖腹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產假期滿后無故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女員工懷孕期間,累計享受15天的帶薪產檢假。女員6、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根據醫院開具的相關證明,可以享受15天30天的假期。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以享受42天產假,超出天數按病假處理,公司承擔因流產所發生的醫藥費用。6、哺乳假:凡有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哺乳期間,每天可以享受1個小時的帶薪哺乳假,可以分兩次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7、計劃生育假。公司員工出具醫院證明,可以享受一定的帶薪休假,但每次最長不超過3天。8、年休假:凡是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每年可以享受12天(工作日)的休假,未滿1年的,每滿1個月,就可以休假1天。凡滿2年(含2年)者給予3個工作日的獎勵假。員工1年內病、7、事假累計超過了1個月或者曠工達1天,不享受年休假。員工年休假可在下一自然年度春節期間使用,也可分割使用。年休假當年有效。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權隨時召回正在休假的員工。員工因為工作原因放棄年休假的,則應發給相應的報酬,即天數乘以以當月日薪的兩倍為發放標準(含當月工資)。9、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的,由所在部門上報人力資源部,經工傷鑒定委員會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醫療期及工傷假。10、法定的節假日:員工可以享受國家及上級部門規定的有薪節假日,具體安排按照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第十條 請假管理:1、員工請假,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提交請假申請單。請假天數在3天(含)以內的,應提前1天請假;8、請假天數在4天(含)以上的,應提前3天請假。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沒來得及提前交單的,應委托他人代為填寫請假單,2、相應的假期須提供相關證明,可以事先請事假,在上班后2日內,補交相關證明,再做相應處理。3、病、事假期限。到崗后的試用期員工事假每月不可超過2天(含),病假每月不可超過3天(含),病、事假合計不可超過10天(含),否則終止試用,予以辭退。正式員工1年內事假不可超過30天(含帶薪事假),超過30天的事假期間工資為原工資標準的20%。4、審批權限。一般員工事假1天以內(含1天)、其他休假3天以內(含)的,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事假1天以上、其他休假3天以上由主管總裁審批。部門經理級(含)以上9、級別員工請假,無論天數多少,均需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如遇所在部門經理出差,一般員工請假可由部門主管總裁審批。第十一條 公司鼓勵一切正常休假。第十二條 獎勵與處罰:1、全勤獎。凡工作滿1年的員工如在全年內沒有遲到、早退、缺勤、病假(除有薪病假)、事假(除有薪事假)及其他休假(除年休假),可在年末獲得全勤獎金2000元。2、遲到、早退在30分鐘之內者,每次扣日薪的10%。超過30分鐘者,則扣發日薪的50%。超過1個小時,扣發全天日薪。3、1個月內每曠工1天者,扣發月薪的30%,1年內曠工累計達3天者,則予以辭退。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與本辦法相抵觸的規定均以本辦法為準。第十四條 本辦法修訂權、廢止權屬總裁辦公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