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員工請假出差加班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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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55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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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員工請假、出差加班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文檔變更控制文 檔 名 稱:xxx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文 檔 編 號:001號編制單位:行政部本次修改日期:審核單位:歷史修改累記:2次審核領導:版 本:V1.0版本修改版本標題修改原因作 者日期1.0第一版創建標準xxx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1.1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員工的薪資待遇以員工簽訂的勞務合同為準,因此,全體員工應高度重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章 考勤內容22、.1 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30;工作時間如有調整詳見季節具體通知。 實行值班部門具體工作時間詳見各部門上班時間規定. 不定時工作人員(公司高層領導、總經理和經總經理審批者)工作時間另行規定。 考勤周期為上月25日至當月24日。2.2 簽到、簽退:2.2.1 各部門員工都必須在上班前和下班后簽到和簽退。2.2.2不定時工作人員可免予簽到和簽退。2.2.3 因故未簽到者需提供相應表單或說明:(1)因工作必需或臨時緊急事項外出未簽到,經部門經理審批核準者(此種情況盡量應避免)外出歸來后應在行政部填寫未簽到審批單3、。(2)因出差未簽到需提交出差申請表。(3)因故請假未簽到,經主管領導核準者,需提交員工請假審批單。2.3 考勤內容:2.3.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視為遲到;遲到10分鐘之內罰款10元;10-30分鐘內罰款20元;30分鐘-1小時內罰款50元;遲到1-2個小時內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2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2.3.2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視為早退;早退處理和遲到相同。2.3.3 未簽到:無故未簽到,每次罰款10元。 2.3.4 曠工:請假未獲得批準、以虛假理由請假等情況被證實后,按曠工處理; 工作時間內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達30分鐘者,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一天按4、日工資總額200處罰。2.3.5 在一個考勤月份和一年內,對累計遲到、早退、無故未簽到者和曠工處理如下:l 遲到、早退:如員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含)以上,除遲到(早退)罰款外,取消當月績效獎金;一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含)以上,公司予以辭退。l 未簽到:一個月內累計未簽到5次以上,除未簽到罰款外,取消當月績效獎金;一年內累計未簽到15次(含) 以上,公司予以辭退。l 曠工:如有員工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日以上,公司予以辭退;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含) 以上,公司予以辭退。2.4 因公外出和出差:2.4.1 員工因公外出,應先到公司報到簽到后填寫因公外出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交行政5、部存檔。因工作必需或臨時緊急事項外出未填寫,經部門主管領導核準可于事后補填寫。2.4.2 員工出差超過一天應填寫出差申請表,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交行政部存檔;出差返回公司后,及時在行政部記錄回到公司的時間。2.5 全勤獎:在一個考勤整月內,無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曠工、沒有事后補辦公務外出手續的(事中被批準者除外)視為全勤,全勤獎30元。2.6 特殊情況處理: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考勤延誤,可免除罰款;例如:大雪,大雨等特殊原因;但須及時向行政部書面申述理由,由行政部經理審核證實后,報總(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第三章 請假手續3.1 事假:員工因個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的,根據工作安排以及本6、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批準,事假扣發當日工資。3.1.1 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經主管領導核準簽字后方能生效,一般員工請假一天內,由部門經理負責核準,一天以上需由主管副總簽字批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簽字;部門經理請假需由主管副總批準;副總請假需由總經理批準。3.1.2 事假不足半日者以半日累計;超過半日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 事假必須事前請準,不得事后補請,(如因特別原因須申述充足理由呈請主管副總特準方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處理。3.2 病假:3.2.1. 公司員工因病請假,病假需交當天甲三級以上醫院所開的病歷診斷證明,經部門經理核準后生效,請病假三天以上或特殊情況者經總經理批準。在規定的醫7、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雙方的勞動合同自動失效并終止。但病愈后,經甲三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體力正常,根據公司情況可以考慮優先予以復職。3.2.2. 員工因病不能到公司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三日內需及時委托他人或電話請假;如病假超過三日者,應在三日后十日內由本人或直系親屬來公司辦理病假手續,超過十日未能辦理病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動離職。 病假期間的公休日,不以病假論。(因為我們實行的是日工資,所以 “病假期間的公休日,不以病假論”。)3.2.4 病假工資發放辦法:病假者交甲三級以上醫院證明者,薪資發給日基本工資50%,未交醫院證明者按事假扣發工資, 試用期的員工休病8、假按事假扣發工資。 公司員工因公負傷(違規操作造成的負傷除外),出具甲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息證明,公司根據情況不扣其工資或按病假處理,按國家相關勞動法規定執行。3.2.6 公司員工病假期間的醫療費用按內蒙古自治區2005年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暫行辦法實施。3.3 婚假:員工年滿法定年齡結婚請假,在行政部備案應以結婚登記證為準,具體婚假規定如下:3.3.1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3.3.2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結婚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 3.3.3 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去呼和浩特以外地區結婚的,給予9、增加2天路程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經批準休假時間超過規定假期的按 事假扣發工資,未經批準超假按按曠工論處。3.4 產假:女性員工在生育年齡依法生育,在行政部備案應以準生證為準,女性職員生育假原則上是40日,產假期內只發基本薪的70.00%(以上產假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內)。3.5 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 去世,公司給予該員工3天喪假,在呼和浩特以外地區的,給予2天路途假,工資正常發放;經批準休假時間超過規定假期的按事假扣發工資,未經批準超假按按曠工論處。3.6 公休假: 星期六10、日為公休日;如公休日需加班(見值班表),當日工資按2倍工資計算薪資。 法定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安排按照政府規定,期間薪資照發,不做倒休;國家法定節日,公司如需要員工加班的(見值班表),當日工資按3倍工資計算薪資。3.7 年假: 職工在本公司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3天; 職工在本公司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5天; 職工在本公司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7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3.7.5 員工休年假以不礙工作進度、其作業程序為原則,由行政部每年元月15日前,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列具應休天數,呈送給監督審核部審核后報送總經理審批,年假按11、以下手續辦理:l 公司各部門接到行政部的年假通知后,原則上要求每年的1月底將年內擬休假的時間安排(標明月份)報行政部;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予以調整,然后上報監督審核部審核后,報送總經理。l 在員工擬休年假的前30天,準確給予答復,如批準休假,員工準備休假事宜。 l 員工休年假時,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休假。l 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時,可以按照休年假天數的薪資數額補發假日工資,若休假期間,因工作需要提前返崗,未休年假天數可擇機補休或按相應天數補發薪資。l 年假應當年一次性辦理,不得延續至次年使用。l 為了保證工作正常開展,一個月內同一部門不能有兩名員工休年假12、。3.8 注意事項:公司員工在休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年假假期間一切費用自理,公司不予報銷任何費用。第四章 加班4.1 加班:原則上公司不要求員工加班,因本身工作急迫需要或部門經理指定事務必須延長工作者稱為加班,(不包括因工作效率低或因自身技能不能滿足工作要求而影響工作進度的情況引起的加班),如出現加班情況需以總經理或副總事先批準的加班審批單為準,未經審批的加班一律不給予補審批單。加班后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視情況安排倒休,因工作繁忙不能休息者公司支付加班費,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當日審批為準。4.2 加班要求及說明: 要求各崗位工作日清月結,未完成崗位工作的干部、員工要自覺進行加班將工作完成。在13、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公司工作需要而被指定加班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否則,應視情況予以處罰,取消其當月績效獎金。4.3 值班: 因工作需要,公司在公休日及工作日下班時間派人值守工作崗位為值班,擇機補休。 值班人員的職責:l 代收與保管公司、私人信函及電文等。l 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并及時整理記錄。l 臨時發生事件的處理:重大事故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必要時,報告總經理,并詳細記載值班日志簽字。l 預防災害、盜竊及其他安全事項。l 保持工作環境的清潔衛生。第五章 特別提請注意5.1 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員工應嚴格執行各種考勤手續,否則按無考勤記錄處理。5.2 各部門主管領導應每天在上班時間內檢查本部門員工14、的出勤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和行政部溝通,否則以處理該員工同樣情況處理主管領導。5.3 公出或請假者需妥善安排好自己工作,相關領導在審批后,將急需辦理的事務安排給他人辦理并檢查交接情況,如主管領導工作未將工作進行安排,視為主管領導承擔該工作的責任。5.4 如因緊急工作需要,確實無法先到單位報到辦理各種考勤手續者,需在8:30以前向部門經理匯報(部門經理需及時告知負責考勤人員)經副總或總經理批準后方有效,來公司上班后及時補齊相關手續。否則,按照曠工論處。5.5 公司行政部指定人員負責收集統計,準確做好記錄。 每月統計考勤結束,由行政部負責將各部門“考勤統計表”發給各部門確認后,報送監督審核部門核準后作為財務部制工資依據。第六章 監督與實施6.1 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制定、修改并解釋;經總經理審核后執行。6.2 行政部經理對本制度有執行權、管理權、解釋權。6.3 本規定自x年x月x日起試行,未盡事宜待執行中完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