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廠考勤作息請假加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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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568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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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裝廠考勤作息、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總則1.1目的: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請假、加班、休假、出差、外出等行為,以促進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同時為工資核算提供依據。1.2范圍:適應公司全體員工。1.3職責:1.3.1行政人事部負責對本管理規范的起草、修訂、宣貫與解釋,同時是考勤歸口管理部門,對考勤異常進行統計并作相應處理,信息室負責對考勤系統、設備的維護;各工廠、職能部門負責監督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管理;1.3.3財務部負責對考勤統計的復核。、2.管理細則2.1作息時間公司常規上班時間2、安排為:行管人員:夏季:8:0012:00; 13:3017:30;每天刷卡兩次,早上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行管人員,執行每周單休制,每周日及法定節日休假。生產人員:8:0012:00;13:0017:00;17:3019:30(晚加班)。每天刷卡4次,每天早上、上午、下午、晚上上下班,各刷卡一次。所有生產系統員工,執行28-29天工作制,每月周日休息兩天,法定節日休假。因生產淡季,可安排休息兩天以上,由生產系統安排,報行政人事部核準。冬夏令時間根據需要做適當調整,具體以行政人事部臨時頒文為準。2.1.3各部門、各崗位作息時間不得隨意更改;而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作調整,由部門或員工本3、人填寫作息時間調整申請單,經行政人事部復核后,按調整后的作息時間執行。部門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特殊情形導致提前下班或放假,由直屬主管開具異常考勤說明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延長上班時間或臨時性加班安排,由部門自行安排即可。2.1.5特殊崗位,無法正常考勤的人員,采取不定時工作制。此類崗位需報本部門審批、行政人事部核準后有效,此類人員由各部門手工考勤自行管控,月底將考勤表交行政人事部復核。2.2員工考勤:2.2.1考勤機刷卡:2.2.1.1員工辦理入職手續時,同時辦理考勤手續,錄入指紋與臉譜,離職時取消指紋與臉譜;刷卡異常時及時反饋行政人事部,更改指紋;2.2.14、.3.員工上下班(包括加班)均須刷卡,刷卡時按指紋或臉譜識別,同時確保看到考勤機提示刷卡成功后方可離開;如考勤機顯示刷卡失敗,需重新刷卡。2.2.1.4如連續刷卡均無效則應及時跟值勤門衛、前臺人員等考勤監管人員說明,考勤人員應做好相應登記,同時幫助員工解決異常;如因考勤機故障而造成未能刷卡,由門衛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將集體填寫未刷卡情況說明;因以下原因而未刷卡時應在行政人事部公告考勤異常后三個工作日內填寫漏刷卡證明,經直屬主管及部門經理(廠長)簽字后報行政人事部復核、備案:考勤機提示刷卡異常;工作需求,而無法正常刷卡;員工正常上班,個人疏忽忘記刷卡。2.2.2手工考勤:駐外人員、出差頻繁5、的人員在公司時,需打卡上下班。外出時可實行手工考勤記錄,需實行手工考勤的人員,由部門遞交申請報告給行政人事部審核,之后由副總經理審批后執行;2.2.2.2手工考勤采取書面考勤表記錄的方式,由部門指定考勤人員,考勤人員須及時、規范、完整、客觀予以記錄。當于的考勤必須當天記錄,嚴禁事后補錄的情形;手工考勤表部門審核后于每月月底交至行政人事部考勤專員處,行政人事部考勤專員日常需對手工考勤的記錄情況監督檢查。2.4上班期間出廠管理2.4.1上班期間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須有經部門負責人簽署并注明回廠時間的出門單交門衛。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外出的,需報備行政人事部; 憑出門單出廠的員工應確保在出門單注明的返廠6、時間內返廠,簽署出門單的部門應予以監管;2.4.3上班中途因私外出者,一律填寫請假條,憑上司審核后的請假條出門。出門單、請假條門衛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每周一集中交行政人事部。2.4.5工作需要往返于長源廠區與匯豐辦公區,可不需開具出門單,直接出門即可。2.5出差考勤管理出差人員應在出差前將經審批的出差申請單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以此作為該員工出差期間的考勤依據;延長出差時間或緊急出差須在返回公司后3個工作日內,補出差申請單交人事行政部。長期在外出差的跟單人員,由部門填寫免刷卡考勤申請單交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可免刷卡,由部門負責對其手工考勤管理。出差其他相關管理規范遵循出差管理制度。2.67、請假管理2.6.1.請假須提前1-3天(含3天)向本部門組長、主管申請,先填寫請假單,由部門組長審核、部門主管/廠長、經理簽字;交行政部備案。3天以上的請假單,須由部門經理/廠長審核、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案。重要技術崗位人員請假,經部門經理/廠長審核后,需呈副總經理核準。2.6.2.各部門經理、廠長/請假,一律須由直接上級(副總經理、總經理)親自簽批,交行政人事部復核、備案。2.6.3.請假1天之內一律以小時計,未達到1小時者按1小時計;2.6.4.如因急事未能先請假者,應先口頭或電話向部門經理、廠長/主管報告。如遇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通知公司,事后應及時向行政人事部補辦請假手續,否則將以曠工處理8、。病假須出具正規醫院的證明。2.6.5.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而擅自離崗外出、未按期返回公司又未辦理續假或消假手續者,一律以曠工論處;2.6.6.員工請假,必須準時返回公司上班,不得延假。未及時告知延假事由、未經同意延假、或同意延假、但未及時按延假時間回廠上班的,一律按曠工論處。2.6.7.病、事假一律為無薪假期。請假扣薪核算標準按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執行。2.6.8.請假流程:填寫請假單 部門經理/廠長或主管審批 交行政人事部備案(3天以內者) 交直屬經理/廠長審核(3天及以上者) 批準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所有員工請假單,必須于請假當天,呈交行政人事部備案。2.6.9.經審批有效的請假條一律要在離開9、公司前交至行政人事部,代辦請假條應在到崗后三天內由請假人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2.6.10、員工請假(病、事假),相關工作事項規定:1. 社保承擔:員工當月請假7-15天,社保費個人部分自負外,同時需承擔公司部分的50%,請假超過16-31天以上(含),社保費用由員工本人全部承擔(含公司部分)。2.社保補貼:請假7-15天,社保補貼減扣50%,請假超過16-31天以上,取消社保補貼。3.工資發放:員工請假超過10天,其工資延遲發放,自其回公司上班之日起,按請假天數的時間順延,發放時間以行政人事部通知為準。.部門員工請假控制:1.員工請事假,每個部門同一天,不能同時超過三人。2.員工每人每月事假次10、數不得超過二次,一年事假次數累計不得超十次。3. 各部門主管須嚴格控制本部門員工請假次數,保證工作正常進行。各部門主管,超限定次數批假,沒超限一次,扣有審批權限的請假員工的直接上級50分/人/次.2.6.12. 年度全勤獎、年度獎金:員工年度全勤獎,與積分掛鉤,按積分排名、累計積分數來核算。2.6.13.員工請假將作為年終績效考核、年終獎金發放依據之一。員工年度累計請假超過30天(含)以上,其年終獎金扣減50%。請假超過45天以上,無年終獎金評定資格。2.6.14.員工每月請假、滿勤,積分獎扣如下:請假天數1天2天3天4-5天5-7天7-10天10天以上當月滿勤積分獎扣-20-30-40-6011、-80-100-150+502.6.15.員工應享有的婚假、喪假、生育假,不在此管理辦法中核算。.請假中中積分制獎扣規定,按2016年度全年度核算。7.連續請假在10天(含)以上者,發放工資的時間以請假的天數順延。2.6.18.員工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標準,參照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執行。2.7加班管理:如因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工作任務,需要延時工作,員工應事先填好加班申請單,詳細注明加班事由及加班起止時間,經直屬主管及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復核及備案。臨時緊要性安排加班,應于加班后3個工作日內補報加班申請單于行政人事部;如因工作需要,由部門或車間統一安排加班,由直屬主管統一填寫12、加班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廠長)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復核備案。所有員工應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做好崗位職責內的每一項工作,盡量減少加班,未經審批的加班一律無效。行政辦公人員(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內銷部、外貿部、采購部、技術部、PMC部等)因工作需要的加班時間,一律予以調休,不予核算加班補助。調休執行先加班,再調休的原則,原則安排在兩個月內完成。調休應盡可能安排在周六與周日進行,一次性調休,不能超過3天。調休時應填寫調休單,經直屬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生產系統直接關聯的崗位人員(執行每月休息兩天),因工作需加班,須經廠長審批,可核算加班補助。2.7.6.加班時13、,上下班亦應刷考勤,行政人事部確定加班時數,將以刷卡記錄及經審批的加班申請單為核算依據;加班原則上以滿1小時作為加班計算基數,不足1小時不計加班。2.7.8加班費的核算標準參照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2.8休假規定: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等休假規定參照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執行。2.9考勤異常統計與處理2.9.1員工需按作息時間規范考勤,嚴禁遲到、早退、曠工、不刷卡等違規行為;2.9.2行政人事部前臺文員根據考勤記錄核查考勤異常,定期編制考勤異常報表予以公告;對考勤統計有異議者,須在行政人事部公告考勤異常后,3個工作日內向行政人事部反映,行政人事部予以核查、更改。2.9.4行政人14、事部于每月3號前將考勤異常匯總表在公司公告欄及“263”群平臺上公告。對公告的信息有異議者,需于5號前向行政人事部反映。2.9.5每月5號(含)前,是上月考勤說明的截止日期(遇節假日順延),考勤結轉以后,進入工薪計算系統的考勤數據本月不再更改,差錯事項將順延至下月工資發放時調整。2.10考勤異常處理:2.10.1無考勤記錄:因工作需要上班而無考勤記錄,但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者,經行政人事部催促后亦未能及時提供者,一律不核算工資;忘記刷卡,當月超過3次者,每超一次罰款5元。2.10.2遲到、早退、脫崗、睡崗:遲到51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1030分鐘者,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15、處理。睡崗與脫崗者一律處以1050元的罰款(脫崗指無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崗位15分鐘以上者);早退者11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1030分鐘者,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處理。2.10.3曠工2.10.3.1未經請假或假期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以曠工論處;2.10.3.2無考勤記錄,亦不能提供任何證明材料視為曠工;2.10.3.3上班期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離開廠區),超過3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30分鐘以內以脫崗處理。2.10.3.4曠工除不核發工資外,另按曠工小時數處以2倍罰款、計件工資制員工按20元/小時的標準罰款。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1年內累計曠工達15天者,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處以不低于滿月工資20%的罰款;2.10.3.5.員工每曠工一次,給予扣罰B分100分。.偽造考勤記錄或管理人員徇私舞弊者,一律給予不低于100元/次的罰款,同時扣B分200分。2.11全勤獎:2.11.1公司所有員工均設置50元/月的全勤獎;2.11.2當月內請假累計1天(含)以上的員工全勤獎為零;2.11.3當月內遲到、早退3次(含)以上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