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輔料生產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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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59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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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飾輔料生產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服飾(輔料)有限公司考 勤 制 度 1、為規范員工考勤行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在公司廠區工作的全體員工(總經理指定的人員除外)的考勤管理。2、綜合辦公室會同各部門主管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監督和檢查。3、本公司考勤采用門禁打卡方式對公司員工日常出勤情況進行管理,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依據,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規定時間到崗和離崗,自覺打卡,接受監督,服從管理。4、綜合2、辦公室負責每月統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并于次月3號以前將員工出勤情況報總經理室,同時將員工的缺勤情況予以公布并以此作為支付員工工資的參考。5、考勤規定 1):工作時間(1)公司實行每兩周調休一天的工作時間,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12:0017:00。(2)根據公司實際生產情況,可增加休息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的,具體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3)法定休假日作息時間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打卡規定(1)員工上下班均要打卡,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打卡或忘記打卡的,須經部門主管肯定確認后交由綜合辦公室予以補簽。(2)員工均應本人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每發3、現一次各罰款50元;并視被代打卡者曠工一天;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系。(3) 忘記打卡的每次罰款10元。 3):工作時間離廠、進廠規定(1)原則上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得離開公司,特殊情況的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由綜合辦公室予以確認后方可離開公司,若離廠后不再返回的還須打卡后才可離開。(2)員工在工作時間進入廠區的也必須打卡,并在當天在綜合辦公室予以確認,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4):遲到、早退和曠工(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打卡或雖然打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2)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扣罰4、30元;無故遲到超過1小時(含1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3小時(含3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連續遲到三次或累計遲到五次以上者除按遲到處理外,另累計曠工一次。(3)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未到前打卡或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4)早退處罰規定比照遲到條款處理。(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A、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擅自離崗的; B、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而有無正當理由的; C、無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證明的; D、特殊情況下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又不補假的。!曠工不到3小時(含)的按曠工半天計算,3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后出勤時間不滿5天仍曠工的,其前后曠工時間連續計算。5、!處罰規定:曠工半天的,扣罰曠工者當日工資;曠工一天的,扣罰曠工者當日工資并處罰金50元,連續曠工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扣罰其當月工資,連續曠工五日(含五日)以上或年累計曠工十五日(含十五日)以上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員工一年內出現一次曠工現象則扣發其年終獎。5):請假規定(1)公司最小請假單位為“小時”。(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無需住院的病假一次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3)一個月內若連續請假,則累計計算(不超過五天)。(4)員工請假須事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然后到綜合辦公室予以確認,如因病或急事不能事先親自通知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請假,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到綜合辦公室進行確認,否則按曠工處理。(5)事、病假,兩天以內(含)的由部門主管批準,超過兩天的則在綜合辦公室進行確認由總經理批準。(6)員工病假(超過一天的)事后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凡是沒有證明的,均視同事假處理,不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7)事假年累計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6、本制度的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以前如有規定與本制度相沖突的,一律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