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企業員工考勤獎懲激勵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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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64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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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車行業企業員工考勤獎懲激勵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汽車行業員工激勵制度第一部分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充分調動公司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發揮員工智慧和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績效、高目標達成率的優秀團隊,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建設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的優秀人力資源隊伍,提高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第二部分 激勵原則第三條 全面激勵原則對員工的激勵并不只是針對部分優秀員工,而是針對所有員工運用各種激勵方式進行激勵,以發揮2、激勵對全體員工的鼓勵和促進作用。第四條 激勵方式差異化原則不同的員工和同一員工在不同的時間和環境下,會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對員工的激勵要因人因時因事而異,要做到激勵手段的多樣化和差異化,以求激勵效果的最大化。第五條 績效考評為基礎原則對員工所采取的相應激勵措施,應依據對員工的全方位的科學的績效考評,而不是依據管理者個人的主觀好惡。第六條 獎勵和處罰相結合原則對績效表現優秀和無論以何種形式對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的員工,都要進行獎勵;對績效表現差的員工和無論以何種形式損害公司利益的員工,都要進行處罰;對工作表現累積不佳的員工和工作能力始終不能適應崗位要求的員工,以及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致公司遭受重大3、利益損失的員工,要通過員工淘汰機制進行淘汰。第七條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獎勵和處罰的考核標準要公開,考核過程和評選過程要做到公平、公正,這樣才能確保對員工的獎勵和處罰的正面效應充分發揮,不致因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的獎勵和處罰行為產生負面影響。第八條 物質激勵、精神激勵、機會激勵相結合原則對員工的獎勵不能只適用物質獎勵,要將適度的物質獎勵與精神激勵和機會激勵等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各種激勵手段的協同作用。第三部分 激勵方式公司目前主要采用以下激勵方式,并將隨著公司發展需要采用更多的激勵方式。第九條 薪酬激勵公司通過制定和實施具有外部競爭力和內部公平性的市場領先薪酬制度,通過對員工薪資需求的合理4、滿足保證對員工的基礎激勵作用。第十條 職業規劃通過全方位績效考評,公司對工作表現好,工作績效好,具有發展潛力的員工,將進行有針對性的個人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為員工的能力提高和晉升提供相應的發展通道。第十一條 培訓激勵一、公司對優秀管理人員和優秀員工提供了各種內部培訓和外派培訓的機會,通過培訓不斷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公司發展相結合。二、同時,對績效表現不佳者,公司也提供崗位適應性再培訓,通過培訓改善員工工作態度和提高員工工作能力,以使績效表現差的員工也能適應崗位要求。第十二條 職位晉升通過全方位績效考評,對績效突出、素質好、有創新能力的優秀管理人員,通過崗位輪換、個性化培訓等方式5、,從素質和能力上進行全面培養,隨著公司發展,需要補充和調整人員時,優先予以提拔重用。(備注:優秀獎、合理化建議、員工淘汰等激勵方式將在后面單獨詳細規定)第四部分 優秀獎第十三條 定義優秀獎是指通過公開評選對工作表現好、工作能力佳、工作績效完成好的公司員工予以公開獎勵,以達到獎勵先進,鼓勵后進的目的。第十四條 優秀獎類別優秀獎分為“優秀經理”、“優秀管理人員”、“優秀員工” 三類。第十五條 評選范圍一、“優秀經理”的評選范圍為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二、“優秀管理人員”評選范圍為公司“主任主管級和經理級人員以及相當于主任主管級或經理級的其他人員”。三、“優秀員工”評選范圍為公司主管級以下員工6、。四、年度優秀獎的參選人員為所評選年度4 月1日前入職且在公司連續工作滿9 個月的人員;季度優秀獎參選人員為所評選季度在公司連續工作滿75 日的員工。五、季度優秀獎參選人員須在評選季度內未受過季度優秀獎參選人員須在評選季度內未受過任何違規違紀處分(如警告、罰款、降職、被有效投訴等),同時在評選季度月度績效考核未被評為不合格。六、年度優秀獎參選人員須在評選年度內未受過任何違規違紀處分(如警告、罰款、降職、被有效投訴等),同時在評選年度月度績效考核未被評為不合格。第十六條 評選比例一、“優秀經理”和“優秀管理人員”獲獎人員比例不得超過參選人員比例的20%。二、“優秀員工”獲獎人員比例不得超過參選人7、員比例的15%。第十七條 評選頻率一、“優秀經理”為年度評選。二、“優秀管理人員”和“優秀員工”分為年度評選和季度評選。第十八條 “優秀經理”評優標準和評選程序一、評優標準1、具備良好職業道德。2、有強烈的公司榮譽感。3、積極落實公司的有關決定。4、在公司規范管理和團隊建設方面成效顯著。5、超額或很好完成投資公司下達的年度經營計劃、經營目標或部門工作目標。6、能組織相關人員高標準、高效率完成投資公司各領導和相關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二、評選程序1、“優秀經理”評選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負責組織。2、行政人事部協助總經理根據“優秀經理”評優標準擬訂“優秀經理”候選人名單。3、總經理、各部門經理(含副經理8、)、組成“優秀經理”評審委員會,對進入“優秀經理”候選人名單的候選人逐一進行投票表決。4、在對每一位候選人進行表決時候選人應離席回避投票表決過程。表決采用無記名投票形式,每一評審委員會成員只需寫明是同意還是不同意被表決候選人入選“優秀經理”。5、表決過程結束后,由行政人事部組織驗票,根據得票數從高到低初步擬定“優秀經理”名單,并報總經理審核批準。6、如遇多人票數相同現象,由總經理綜合考慮各方面情況確定入選“優秀經理”名單。7、“優秀經理”評選原則在次年元月25 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況完成時間另行通知。8、“優秀經理”、“年度優秀管理人員”和“年度優秀員工”的頒獎活動原則上與春節聯歡晚會同步進行9、,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第十九條 “優秀管理人員”評優標準和評選程序一、評優標準1、具備良好職業道德。2、有強烈的公司榮譽感。3、誠實守信,責任心強,能嚴格要求自己。4、CSI 評價良好,沒有發生過客戶或同事的有效投訴。5、能自主開展職責范圍內的管理工作,管理規范,效果顯著。6、善于發現問題,能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事業發展獻計獻策。二、評選程序1、“季度優秀管理人員”評選以部門為單位,由公司各部門按部門管理人員人數30%比例提出候選人名單,報公司行政人事部。2、公司行政人事部對部門提報名單進行審核,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列入正式候選人名單。3、行政人事部組織全體員工對列入正式候選人名單的管理10、人員進行投票表決,按得票票數從高到低初步擬定“季度優秀管理人員”名單。4、公司“季度優秀管理人員”名單擬定后報投資公司總經理審批確定。5、“季度優秀管理人員”評選在每一季度結束后下一季度第一個月前15 日內完成評選和頒獎活動。6、“年度優秀管理人員”評選程序同前1 到5 項“季度優秀管理人員”評選程序。第二十條 “優秀員工”評優標準和評選程序一、評優標準1、熱愛公司汽車。2、認同公司價值觀。3、適應公司企業文化。4、遵守公司員工手冊。5、團結同事,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6、工作有主動性、創造性,開拓創新精神強。7、熱愛并專注于自己工作,超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能為客戶提供最完善服務。二、評優程序11、1、“季度優秀員工”由各部門負責人以部門為單位組織具體評選活動。2、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直接主管組成部門評選小組,按部門內部人數30%比例擬定候選人名單。3、各部門評選小組組織部門全體員工對列入候選名單的員工進行投票表決,按得票票數從高到低初步確定“季度優秀員工”名單。4、行政人事部按“優秀員工”標準對各部門提報“季度優秀員工”進行審核,公司“季度優秀員工”報總經理審批確認。5、“季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在每一季度結束后下一季度第一個月前15 日內完成評選和頒獎活動。6、“年度優秀員工”評選程序同前1 到6項“季度優秀員工”評選程序。第二十一條 獎項設置和獎金標準一、對“優秀經理”、“優秀管理人員”和12、“優秀員工”的獎勵以榮譽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二、對“優秀經理”、“優秀管理人員”和“優秀員工”的獎項設置為榮譽證書、優秀獎徽章、現金獎勵。三、對“年度優秀經理”和“年度優秀管理人員”和“年度優秀員工”的現金獎勵標準由公司根據每年經營計劃和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確定。四、對“季度優秀管理人員”和“季度優秀員工”的現金獎勵標準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按流程報批后執行。第六部分 員工淘汰第二十二條 定義一、員工淘汰是指對不符合公司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員工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辭退或開除。員工淘汰分為常規淘汰和末位淘汰。二、常規淘汰是指公司按勞動法或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對在日常工作中嚴重違反公司13、相關規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給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員工予以辭退或開除的行為。三、末位淘汰是指公司為滿足競爭的需要,通過科學的考評手段,對員工進行合理排序,并在一定的范圍內,實行獎優罰劣,對排名靠后且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以一定的比例予以調崗、降職、降薪或下崗、辭退的行為。第二十三條 末位淘汰分類一、末位淘汰分為月度考核淘汰、年中排名淘汰和年終排名淘汰。二、月度考核淘汰是指根據月度考核結果對員工實行的淘汰。三、年中排名淘汰是指根據對員工在1 月至6 月半年內的月度考核得分累積進行硬性排序,對排名靠后一定比例的員工實行淘汰。四、年終排名淘汰是指根據對員工在一年內月度考核得分累積進行硬性排序14、,對排名靠后一定比例的員工實行淘汰。第二十四條 末位淘汰范圍一、對于月度考核淘汰,員工考核不合格的,將進入擬淘汰名單。二、對于年中和年終排名淘汰,得分排名在后面5%比例的員工將進入擬淘汰名單。第二十五條 末位淘汰機制一、進入擬淘汰名單的員工只是擬淘汰對象,并不必然被淘汰到外部勞動力市場,公司行政人事部和擬淘汰員工所在部門要聯合對進入擬淘汰名單的員工進行二次考評,確定員工績效表現差的主要原因,以區別對待。二、對于進入擬淘汰名單,但工作表現好,而工作績效差的員工,可以根據對員工的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的重新考評,對員工進行崗位適應性再培訓以使員工適應崗位要求,或在公司內部為員工調整新的崗位,給員工重新就業的機會。三、對于進入擬淘汰名單,工作表現和工作績效都差且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可以按勞動法和公司相關規定直接置換到外部勞動力市場。第五部分 附則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采用的激勵方式并不限于以上各種方式,公司鼓勵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靈活采用其他多種激勵方式激勵員工。第三十三條 本文內容大多屬于對公司員工激勵制度的原則性規定。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其解釋權、修訂權歸行政人事部。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按流程報批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