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有限公司考勤制度附員工外出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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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680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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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有限公司考勤制度附員工外出申請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煤業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辦法總 則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增強企業用工透明度。使考勤工作真正發揮“約束干部管理行為,杜絕暗箱操作”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一、考勤規定1、副總工以上管理人員由綜合部考勤,正/副部長、正/副區隊長、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考勤,全年出勤,每月有3天假期(可2個月合并為8天,3個月為10天),3天以上6天以內每日扣除2倍日工資,6天以上扣除當月績效工資(正/副區隊長6天以上待崗);2、其他后勤管理人員(正/副部長、正/副區隊長、主管2、)均參加后勤管理人員指紋考勤;3、區隊工作人員均參加區隊指紋考勤;4、各區隊當班下井及地面工作人數(包括安監工)由區隊長(安監主管)根據當班工作需要確定,并填寫當班人員出勤表(附表1),經分管副礦長簽字后以日為單位報人力資源部;5、井口接待站負責后勤管理人員(包括正/副部長、正/副區隊長、主管、技術人員、業務員)入井指紋考勤;6、井口接待站、井口檢身房、監控室各自填寫(打印)每班下井人員記錄以日為單位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按記錄核對考勤;7、人力資源部每周組織相關人員不定期(最少2次)對全部上崗人員進行檢查,對查出問題按細則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二、入井規定1、副總工以上管理人員不享受入井津貼3、;2、后勤管理人員享受入井津貼(包括各部門部長、副部長、主管、技術人員、業務員),入井需填寫申請表經分管礦長審批(申請表由井口檢查站報人力資源部),由井口檢查站指紋考勤。 三、加班規定1、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不享受加班津貼;2、部門管理人員(包括技術人員、業務員、經理、司機)雙休日加班享受本人日工資的200%,法定假日加班享受本人日工資的300%;四、本辦法至年9月21日開始實施,具體細則參考煤業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辦法細則執行。附件2:煤業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辦法細 則第一條 為規范對員工的考勤、假期管理,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4、辦法適用于對公司全體員工考勤、請銷假進行管理。第三條 公司除副總工以上管理人員外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簽到、簽退制度。第四條 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5月1日10月1日)或下午14:0018:00(10月1日次年5月1日);上、下班時間前后15分鐘為簽到、簽退時間,上班超過15分鐘簽到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簽到者,按曠工論處;提前15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簽退者按曠工論處。倒班員工按倒班時間考勤。第五條 違紀處理一、遲到、早退1次罰款50元,每增加一次累加罰款50元,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者給予待崗處分。二、脫崗:無故脫崗1次5、罰款100元,每增加一次累加罰款100元; 員工1個月內脫崗累計5次(含)者給予待崗處分,部門領導可連帶同罰。三、曠工:員工無故曠工1天者罰款200元,給予警告處分;曠工2天者罰款500元,給予記過處分;每月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含)予以待崗處分,部門領導可連帶同罰。第六條 工作時間內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不定時(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視檢查,對脫崗、串崗、睡崗、漏崗及玩游戲、干私活等現象,發現1次罰款50元,每增加一次累加罰款50元,每月累計達5次以上者給予待崗處分,部門領導可連帶同罰,由人力資源部開具處罰單,由被處罰人3天內交公司財務部,3天內拒交罰款者給予待崗處分。 第6、七條 外出管理一、所有員工須先到公司簽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電話或委托他人報主管領導批準,外出返回后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未補辦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二、各部門員工因公外出3天以內(含)由本部門部長(區隊長)和主管副礦長批準;3天以上由礦長批準;副總工以上人員出差由礦長批準。員工外出需填寫外出申請表(附表2),否則按曠工論處。(工作緊急情況下電話告知,返回補辦手續) 。三、各部門員工外出申請表須由部門考勤員(兼職)在每周五下午及時遞交到人力資源部,否則視為無效,并按曠工論處。四、司機外出一律須填寫派車單,人力資源部憑派車單考勤。五、如在填寫外出申請表時弄虛作假或填寫內容不清楚,7、人力資源部查證后給予當事人及簽字領導各500元經濟處罰。第八條 請銷假管理1、 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除正常休假外,請假須填寫請假審批表(附表3) 。區隊工作人員、安監工、后勤管理人員、安檢組長請假3天以內的(含)由部長/區隊長和分管副礦長批準;3天以上的由礦長批準;副總工以上管理人員請假由礦長批準;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返回后及時到人力資源部銷假;其他方式(口頭、打電話、捎話)請假不能作為考勤依據(特殊情況除外) 。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即為曠工。二、對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三、 員工因事請假,有正當理由,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經領導批準,員工可以請事假8、。請事假天數一般最長不超過1個月。四、請事假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班時須申請續假,逾期不申報者按曠工處理。五、全部員工請事假期間公司不給予發放工資(婚喪假除外)。六、病(傷)假、產假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 加班管理一、員工周末及節假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并提前申請,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4),并經分管副礦長審核批準后方可有效。加班申請表在每周五下午及時遞交到人力資源部,否則視為自愿加班。二、員工加班按正常上下班時間考勤,沒有考勤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考勤記錄但未經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第十條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勞動法律9、法規執行。第十一條 本制度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解釋權歸煤業人力資源部。附表1:區隊人員出勤表附表2:員工外申請表附表3:請假審批表附表4:加班申請表附表1:煤業有限公司 隊人員出勤表日期: 班次: 工作地點工種人數備注井上井下區隊長簽字: 年 月 日 分管副礦長簽字: 年 月 日 附表2:煤業有限公司出員工外出申請表申請人部門/區隊外出地點外出事由預計時間年 月 日 年 月 日部長/區隊長簽字: 年 月 日 分管副礦長簽字: 年 月 日總經理(礦長)簽字: 年 月 日實際返回時間年 月 日備注說明:1、確保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隨意更改。2、每周五下午及時將外出表報人力資源部附表3:煤業有限公司請假審批單申請人申請時間年 月 日請假類型口事假 口病假 口婚(喪)假 口探親假 口產假 口其它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天部長/區隊長簽字: 年 月 日分管副礦長簽字: 年 月 日總經理(礦長)簽字: 年 月 日銷假時間年 月 日(人力資源部填寫)銷假人人力資源考勤員附件4:煤業有限公司加班審批表申請部門申請時間加班人員加班事由與時間部門領導簽字: 年 月 日分管副礦長簽字: 年 月 日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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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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