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性公司員工考勤規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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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714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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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性公司員工考勤規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制度一、工作時間(一)根據公司經營性質需要,員工每日基本工作時間10小時,特殊崗位和計件工資的員工視生產情況需要加班則必須加班。(二)員工自試用期滿正式任職之日起,每月享有兩天休假日,但必須嚴格按照請假制度執行;(三)生產部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以10小時進行排班(不含就餐時間)。各崗位具體工作時間原則上執行以下標準執行,特殊情況由各組組長及廠長進行編排,報人事部審核備案并設置打卡時間。即:8:0019:00中午11:3012:00及下午18:00182、:30為吃飯時間(四)行政辦公室、廠部辦公室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員工作時間根據淡季及旺季可進行適當的調整。即:淡季:4月1日至8月31日,早上8:00 11:30下午14:00 18:00旺季: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上8:00 11:30下午13:30 17:30二、請假制度(一)、請假流程:員工有特殊原因確需請假的要領取請假單(按照表單要求完整填寫)逐級呈報核準審批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工作移交妥當依批準假期休假,返崗后一天內到人事部銷假。(二)、假期審批權限1、請假一天由直屬上司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需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內需人事部批準,請假五天以上需報經總經理辦公室審批。23、直接領導應審核該工作是否需要接替,如需有人接替則接替人需要簽字,責任由請假人承擔,需要接替又無人愿意接替則不準假。三、各種假期的批準權限公司所有員工均可按程序請、銷假。(一)事假1、試用期和見習期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2、請假應先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并附必要之證明,根據審批權限提前向直屬上司及部門主管申請,經批準后將請假單交于人事部備案后方可休假。如事情緊急或突發性疾病未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應于當日用電話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所在部門和上級主管領導,以妥善安排工作,并于假期結束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事后補假限于24小時內提出正當理由或醫院診斷單或住院記錄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3、事假超過兩個4、小時以半天計算,兩個小時以內可填制外出申請單或外勤申請單向直屬領導申請,并呈部門領導審批。外出申請以事實為依據。請假者不享有基本工資及其它崗位補貼。4、當月請事假者累計超過兩天,并且當月出勤天數小于應出勤天數的,不享有當月超勤獎金,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二)病假1、員工請病假須持醫院的病歷證明,方可辦理病假手續,辦理病假需逐級審批后送人事部備案后方可休假。(超3天以上的須附縣級醫療機構有效證明)。2、如病情緊急或急診未能事先辦理病假手續的,應于當日用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所在部門和上級主管領導取得聯系并說明情況,并于上班后24小時內持急診單于人事部補辦請、銷假手續,請假條仍需逐級審批。35、上班時間外出就診,須事先取得部門主管的批準。外出時間如有就近醫院開具的就診單,可做病假處理。不能提供就診單的,按事假處理,還需辦理事假請假的相關手續并參照事假條例執行。4、病假以每小時為基本單位,病假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病假可享有基本薪資,不享受其它崗位補貼。5、當月病假累計達3天,超過3天者享有基本薪資的50%,但不享受當月滿勤獎金及其它補貼。6、無特殊情況事假一次不得超過5天,全年不得超過30天。長期病假(連續病假超過20天或年累計超過30天)員工,公司有權決定辭退、停薪留職或特案處理。事假、病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取消享受當年年終獎金資格。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含20天)6、少于30天,享受當年年終獎金50%。(三)婚假1、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滿一年以上時結婚,持有效結婚證書可提前10天申請婚假,婚假一般為5天(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可享受7天晚婚假)。如為利用婚假時間辦理結婚證者,須于休假后上班48小時內補齊證件送交人事部。配偶在外地的,憑對方單位或戶口證明,路程假按事假處理。2、婚假為有薪假,公司按規定給付基本工資,婚假必須在自結婚登記之日6個月內使用,不得分期使用,離職申請期間及離職移交手續辦理期間(即離職申請日至離職生效日期間)者不得申請婚假。(四)產假/護理假1、女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滿一年或以上,又符合計劃生育的,方可享用產假。2、妊娠7個7、月以上者,由本人持準生證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可休產前假,產前假15天,產假90天,產前假享受基本工資的50%,生產后給予全部基本工資。難產的憑醫院證明可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可增加15天。3、女員工產假后60天哺乳期內(嬰兒出生120天內),每天可根據需要給予兩個小時的哺育假,但須經部門主管批準,將手續連同排班表送交人事部并做好接替工作方可離開。4、男員工在妻子生育(計劃內)時,持出生證可一次性申請5天護理假。5、員工計劃內接受節育手術的,持相關節育證明,給予7天假期。(五)喪假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滿一年或以上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配偶8、父母5天祖父母、兄弟姐妹(含配偶方)3天喪假帶薪(外省人員另定)員工休完喪假上班的當天,應補辦好有關請假的相關手續。(六)工傷假1、因受職業傷害或因工負傷等經依法裁定為工傷者,按國安規定提供治療及療養之工傷假。2、申請工傷假必須出具公司指定醫院的工傷休假證明。3、工傷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4、工傷假視工傷情況由公司領導批準。(七)公假1、參與政府召集之集會或其它活動。2、應邀參加與員工職務或工作有關之各項活動并經核決權限主管簽準的。3、奉派進修或參加相關培訓,期限為半年以內的。4、其他呈總經理辦公室簽準后可視為公假的。5、公假為有薪假。(八)銷假與續假1、員工因事辦完需提前上班,預先知會部門主管9、,并于上班當日1小時內親自到人事部及部門內辦理銷假手續。2、銷假時員工到人事部/部門主管處取回請假單(填寫銷假時間)交部門主管簽準后將請假單送回人事部。3、各請假事宜假滿后如需續假,必須事先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和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并于到崗24小時內辦理相關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九)外出員工因工作需要至公司以外單位公干一天以上的,一律在外出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或出差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實后報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外出。2、在外執行公務超出預計工作時間或不能在下班前返回公司時,應告知上司,陳述理由。(十)停薪留職1、停薪留職經總經理核準有效,停薪留職期間不計算薪酬。2、員工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請辦理停薪留10、職:連續事假或病假超過30天的;連續工傷假超過60天的;員工求學深造,承諾學成返回公司工作的;涉及法律訴訟或關押尚未有判決結論的;其他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核準的。停薪留職期限屆滿后,員工未復職的,視同自動辭職。四、打卡規定1、公司以員工打卡記錄為考勤依據,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辦法,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下級別人員上下班均須打卡(特殊崗位經公司研究決定后可免除打卡,但無需考勤的人員在沒有請假并且找不到人的情況下,各部門應及時統計或電話通知人事部做好記錄,仍然參照考勤制度執行)。2、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嚴禁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予以100元的行政處罰。3、員工因公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進11、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4、因公出差不能打卡者須于回公司一天內由部門主管簽卡確認并報送人事部備案。5、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溜崗、事假、病假、婚假、喪假、護理假、公傷假、公假和曠工,并于次月2日前將考勤表匯總至人事部。五、行政處罰:遲到、早退、中溜、曠職(一)遲到、早退1、員工遲于當日班次所規定的時間上班或早于當日班次所規定的時間下班,每月不得超過三次且不超5分鐘;(三次內若有當次超過5分鐘以第2點進行扣款)2、遲到不到5分鐘月超過三次以上,視為遲到、早退;每三次扣款10元。3、每月單次遲到(早退)超5-15分鐘(含12、)每次扣款10元;4、每月單次遲到(早退)超15-30分鐘(含)每次扣款20元;5、每月單次遲到(早退)超30分鐘以上不超1小時(含),每次扣款30元;并扣除當月超勤獎金。6、每月遲到(早退)超過六次或累計達1小時以上,亦扣除當月超勤獎金。(二)中溜1、員工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脫崗、串崗、違者作為中溜處理。2、中溜在15分鐘以內(含)者,每次罰款10元;3、中溜在15-30分鐘以內(含),每次罰款20元;4、中溜在30分鐘以上不超1小時(含),每次扣款30元;并扣除當月超勤獎金。5、中溜在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處理,扣除當月超勤獎勵并參照曠工條例執行。(三)曠工1、員工無故不上班或遲到(早退)超過13、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含)者按曠工半天計算,扣除半天工資,處25元罰款并扣除當月超勤獎金。2、員工無故不上班或遲到(早退)超過3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計算,扣除當天工資,處50元罰款并扣除當月超勤獎金。3、連續曠工三天(含)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三次(含),公司將以自動離職,當月工資作為彌補公司因此造成的損失。4、員工若不能依照規定時間上下班,必須于原定上、下班時間之前通知其直屬上司及部門主管,并獲得批準,事后補辦缺勤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5、員工未獲批準而缺勤,將被視為嚴重過錯,可遭解雇或紀律處分,缺勤期間將不獲發放任何薪金。此外,員工未獲準而連續缺勤三天都則視為自動離職,而公司會取消該員工在職薪金以作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六、超勤獎勵員工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等行為并且當月工作天數等于實際應出勤天數,可領取全額工資;員工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等行為并且當月工作天數大于實際應出勤天數,除領取日基本工資外,可領取超勤天數50元/天的超勤獎勵;人事部XX年9月1日制定人:審核人:審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