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公司員工考勤休假流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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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74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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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商公司員工考勤休假流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管理辦法1 目的:為規范本公司同仁出勤、休假等相關事項,特制訂本辦法,以作為遵循依據。 2 范圍:本公司全體同仁之出勤、休假等相關作業。 3 職責:3.1 工作時間、考勤及差假管理均由人資部門負責。3.2 差假之確定與核準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 4 作業內容:4.1 工作時間:4.1.1公司依據國家法規規定各類員工工作、休息、休假時間。本公司管理類、技術類、運營類、行政類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休息,另外有一天機動調休假期;營銷2、類、客服類人員實行調休制度,每月假期5天;在此基礎上同時執行國家公眾休假制度。公司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上班簽到時間需提前5分鐘,即早上08:25簽到,中午13:55簽到。4.1.2 由于停電、停水、自然災害或法律規定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及因公司業務需要,公司可適時改變工作時間。屆時以公司書面通知為準。4.2 員工考勤規范:4.2.1 本公司所有人員均須采用簽到考勤。采用打卡簽到考勤與照片簽到互補的方式進行管理。每月3日前各部門根據打卡記錄、核決的考勤單、考勤照片等考勤資料匯總部門考勤表經部門經理審核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核算薪資。員工對考勤結果有異3、議的,應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異議,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員工未按本辦法規定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考勤結果。4.2.2 員工超過簽到時間15分鐘(含)以內簽到者為遲到,超過簽到時間15分鐘(不含)以上簽到者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下班時間提早5分鐘(含)以內簽到者為早退,超過5分鐘(不含)以上提早簽到者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單個自然月遲到一次可豁免。若有第二次遲到,對第一次遲到予以追罰10元(管理人員翻倍),同時對第二次遲到將處以罰金罰金翻倍;多次遲到者按次數翻倍處罰(管理人員再翻倍)。例如:第三次的罰金為10*2*2=40元,管理人員80元;第四次的罰金為10*24、*2*2=80元,管理人員160元;依次類推。所有罰金并入員工活動基金。每個自然月超過3次(含)遲到或早退將公開批評,超過4次(含)遲到或早退冠名“遲到大王”,超過5次(含)遲到或早退冠名“遲到天王”,以上懲罰均將在公司公告欄發布;每個自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6次(含)以上公司將有權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解除勞動合同。4.2.3 員工因故未簽到,需提交核準的因故未簽到補抵申請單,此種情形每個自然月只限一次(一個班次漏簽視為一次漏簽)。超過一次部分(不含一日內上、下班刷卡記錄均無者)由部門主管出具該員出勤證明并確定請假時間,但最低請假時長以所請假別的一個計算單位為原則,否則按事假處理。一日內上、下班刷卡5、記錄均無者,請假時長以當日應出勤之計劃工時為請假時長,并補辦請假手續。4.2.4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權責主管核準后作為考勤依據。4.2.5 員工出勤記錄不完整,又沒有差、假審批資料證明其出勤者,均以曠工論處。4.3 員工加班規范:4.3.1公司不提倡加班,確因經營需要或突發事件需要員工加班的,按事先申請事后確認的方式處理。除特殊部門外,原則上不安排公休假加班,休假臨時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準報備后方可執行。履行了加班申請程序并具有簽到記錄的加班方可認定為加班,非公司安排或未經批準的加班不視為加班。4.3.2 加班人員規范:加班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前提報經權責主管核準加班,加班可6、申報倒休,提報加班或倒休最高以8小時為限。 因經營狀況需要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時,相關人員應全力配合加班。各部門主管應將員工加班嚴格限制在國家法定加班時數以內。4.3.4 員工出差不計加班,但如因工作需要于節假日、休息日出差工作,應事前呈報權責主管核準后執行,每天最高以8 小時為限。另出差往返在途時間皆不得提報加班。4.3.5 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參加公司內、外培訓或會議,均不屬加班。4.3.6 員工加班需提交核準的加班申請單,無加班申請單者不計加班,或申請時間有誤差,以實際簽到及核準的加班申請單之較短時間計算加班時數。4.3.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允許填寫加班申請單辦理加班補報審批手續7、:A 加班不在公司內部的外出加班者;B 節假日或休息日因緊急狀況而加班者;C 辦理加班補報,員工應于加班后兩個工作日內補報,權責主管于員工加班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準,并提交人力資源部。4.3.8 加班倒休:員工加班倒休須在加班后3個月內調休完畢,人資部門每月結算上月員工剩余的加班倒休時數,呈報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方可倒休。4.4 休假管理:4.4.1 依照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下列期間安排同仁休假。 A 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B 其他節假日以公司總經理簽發的放假通知為準;C 公司規定的其它休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孕檢假、晚育陪產假、哺乳時間、工傷假、帶薪年休假。4.4.2 請假規定:8、各假期規定詳見員工請假規定明細表。 4.4.3 請假方式:A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休假申請單,經權責主管核準后作為考勤依據;因病或發生緊急事件而無法事先請假者,應于當天與其部門經理溝通確認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休假后上班當天補辦請假手續。B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核準擅離工作崗位或不到崗者,除因臨時發生急病或重大事故經權責主管核準者外,均以曠工論;C請休假需附實物憑證的,申請人于請假時依要求附憑證影印件,并將原件送交人資部門備查。D 同仁休假、出差因工作需要提前返回公司或推遲休假、出差者,皆應按出勤規定簽到,并于當日上班后重新提交核準出差/休假申請單。4.5 假期計算單位: 4.5.1 帶薪年休假、加班9、倒休、事假、病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 4.5.2 曠工、孕檢假以“4小時/半天”為計算單位。 4.5.3 婚假、喪假、產假、晚育陪產假、工傷假均以“8小時/天”為計算單位。4.5.4 請假核決權限之界定依公司人事作業職務權限規定表執行。 4.6關于曠工的處理: 4.6.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曠工處理A 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準回執為準)而缺勤;B 遲到15分鐘(不含)以上或早退5分鐘(不含)以上,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C 因員工個人原因未簽到,且未辦理補抵申請的;D 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視為曠工行為,所休天數計為曠工天數;E 騙取、偽造、纂改、涂改休假證明的,休假期間計曠工;F 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公出時間計曠工;G 出差未按規定辦理手續,且無法得到上級主管確認的;H 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未到新的工作崗位出勤,或出勤后無故不進行工作的;I 因嚴重違法被公安部門扣押或拘留審查而未出勤的;J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擅自不上班的; K 其他曠工行為。4.6.2 一個自然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6天者公司有權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