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批發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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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75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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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產品批發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規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員工的考勤和工資核算有規可依。 二、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三、內容 (一) 出勤 1、每日出勤時間為9:00-12:00;13:00-18:00。 2、公司采取指紋考勤和手工考勤的方式作為上下班記錄,所有員工上下班須按照規定的出勤時間進行指紋考勤刷卡。 3、公司內勤人員(公司人事、會計、財務、文員)每天須打四次卡,分別為上午:8:309:00,12:0012:30:,下午:12:3013:00,18:00以后。公司外勤人員包2、括經理、業務主任、業務、司機、配送、庫工等每天須打二次卡,即為上午9:00之前,晚上18:00以后。4、內勤人員中午兩次指紋刷卡間隔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否則視為無效刷卡。5、員工因公事出差未能正常打卡的,需由部門主管注明原因及簽字。6、如遇特殊天氣或自然災害不能及時出勤的,須電話告知上級人員,否則視為非正常出勤。 7、如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及時向行政人事說明原因及主管核實簽字,員工月漏打卡次數不可超過3次(不含3次),每月超過3次記遲到一次處理。管理人員不可超過5次(不含5次),每超過5次記遲到一次處理。 8、非正常打卡每月超過3次(含3次)記遲到一次處理。 9、值班人員必須按實際上下班時間3、進行指紋考勤。 10、未上班而指紋考勤刷者,除不按出勤處理外,當嚴肅追究責任并進行處分。 (二) 請假 1、請假審批權限 (1)公司所有人員請假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申請,并依請假審批權限批準;特殊情況可電話申請或代請假,到崗后必需補請假條。請假須在請假單(附件一)上注明請假原由并需有職務代理人。 (2)一般員工請假1天至2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將請假條報備人事部;三至五天者由副總批準,并將請假條報備人事部;5天以上須經部門經理、人事部審批、總經理簽批。 (3)部門經理請假須經總經理簽批。(4)一經批準,公司人員須嚴格按照請假情況出勤,若有變動(提前或延后),須向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申請,并報備4、人事部。 (5)在無相關領導知悉的情況下不按時到崗者視為曠工。 2、請假時限要求 (1)入職未滿一年(含試用期時間)的員工,一年內累計請事假不得超過10天。(2)在崗工作表現優秀,因需參加與本崗位工作相關的專業考試或職稱考試,按請假審批權限批準后,可特別批準請事假,但一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 (3)請病假一天以上的須補縣級(或二等甲級)以上正規醫院之診斷證明,并依請假申請程序批準,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4)事假不得先休假后呈報,已滿假有特殊情況需延假者,須向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申請,并5、報備人事部。未申請報備人事部而擅自離崗者視為曠工。 (5)事假期間工資照扣。(三) 加班與調休 1、公司暫時規定每個星期有一天的休息時間,正常休息日為星期六或星期日。 2、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選擇在正常工作日調休。 (四)其他考勤1、因公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公司員工出差兩天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批、總經理簽批。 (3)出差員工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時返崗的人員須報部門主管、總經理同意后,人事部做延長出差期限處理。 2、產假 (1)公司女員工在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例,有合法準生證明(準生證)的前提下,6、在懷孕六個月以上有資格提出產假申請。 (2)公司依國家規定提供產假90天,女員工可按預產期提前15天休產假。 (3)公司男職員在其配偶產假期間享有7天看護假。(4)產假、看護假期間享有本人的基本工資。 (5)其他未列明事項(難產、晚育等)請參照國家有關規定。 3、婚假與喪假: (1)婚、喪假按國家和廣東省相關法規執行,法定婚、喪假為3天。(2)晚婚假可參照國家有關規定。4、年休假(1)入職已滿1年未滿3年的,年休假3天;已滿3年未滿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5年的,年休假8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7、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5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1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5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5、各種請假扣款按目前公司規定的方案執行。 (五) 懲處及獎勵 1、凡未嚴格按照考勤要求出勤者,將視具體情況分別受到經濟或行政懲處。 2、考勤異常處罰 (1)員工遲到、早退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次共10分鐘,超過部分:10分鐘內(含10分鐘)每次罰款10元,10-20分鐘(含20分鐘)每次罰款20元,20-30分鐘(含30分鐘)每次罰款30元,30分鐘-60分鐘(含60分鐘)每次罰款50元,60分鐘以上又沒有辦相關請假手續的按缺勤一天處理。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8、三次及以上者,除相應的經濟處罰外并給予口頭警告一次。 (3)正常工作日全天未刷卡且無手工考勤記錄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無正當理由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1天除當日不計工資外,另扣罰本人日工資的1倍。 (5)無正當理由,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三天,或累計一年曠工十天者,公司將給予自動離職處理,不給予辦理工資結算。(6)未經批準而擅自延長假期者視為曠工處理。3、 公司職員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按時出勤者,給予50元/人/月全勤獎。 (六)辭職: 1、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審請,自部門主管批準之日起30天離職算正常辭職。2、員工離職之前需把工作證等物品交于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統計離職員9、工考勤,并上報于財務結算工資,工資將于次月25-30號發放。 3、員工因故辭急工的,扣除當月底薪的50%。 (七)考勤管理: 1、由公司人事部于月初匯總上月全體員工的考勤狀況,以公司員工考勤匯總表(附件三)的形式經公司人事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批,并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公司員工考勤匯總表須詳細注明其出勤狀況及請(事/病)假、休假之起止日期。 3、每月15日之前報財務部結算工資。4、對于不能在公司出勤的外埠業務或廚工等人員經有關領導同意后人事部備案。5、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本規定自簽批之日起生效,前期所頒發的考勤管理規定即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