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機械公司員工考勤及違規處理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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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888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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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密機械公司員工考勤及違規處理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廈門)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維護工作秩序,保證公司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行,特 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正式工、試用工、臨時工等。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共八小時,午休一小時12:00-13:00。公司因工作需要執行輪班倒,兩班工作時間為:第一班:12小時(8:00-20:00),第二班:12小時(20:00-8:002、)。三班工作時間為:第一班:8小時(8:00-16:00),第二班為8小時(16:00-24:00),第三班為8小時(24:00-8:00)。班次為半個月輪換一次。第四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第五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也不得連打卡。上正常班人員,一天打四次,即(早上上班,中午下班,下午上班,晚上下班),若有加班,加班時間為17:30開始。生產線輪班倒人員只須上下班各打一次。第六條 所有員工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并于返廠1日內補辦批準手續,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第七條 3、公司門衛保安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次月2日前將員工出勤情況匯總報人事部,由人事部總結結算工資。第二章 遲到、早退、脫崗、睡崗、曠工第八條 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并打卡、漏打者不論其原因如何,均以遲到或早退論。(一) 遲到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二)早退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三)脫崗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20元。(四)睡崗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五)曠工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4、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第九條 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部門經理(主管)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未及時補假的按遲到同等時間的曠工論。 第三章請假、外出、加班第十條 員工因病或有事需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后交人事部方可離開。請假均以天為單位。第十一條因遇急病或臨時發生重大事故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委托同事或電話口頭請假,返廠后須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第十二條請假期滿不能到職的,應辦理續假手續,如未到職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視為曠工處理,有續假返廠未辦理續假手續的視為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員工因病請假三天(含)以上者,假后應交醫院5、有效證明。第十四條員工因公受傷,經醫院證明確定無法工作者,根據醫院證明申請公傷假。公傷假期間工資按每日8小時計算。第十五條公司按國家法律法規給假,公司統一放假時,為有薪假。第十六條員工因公外出,須事先填寫外出洽公單,由主管和總經理批準后交人事部。第十七條員工因工作需要或領導要求加班的,必須填寫加班單,經部門經理(主管)簽字后,交人事部備案。員工加班時間可累計,加班費按(日薪8小時)加班小時1.5計算。第四章違規處理第十八條違犯本規定第五條,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扣20元/次,多次違規,兩者按曠工處罰。第十九條員工遲到、早退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三次以上,第四次開始按100元/次扣罰,連續一周以上予以嚴重警告,并扣罰當月80%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指本月的工資加獎金)。第二十條事假按當月日均崗位工資扣罰。第二十一條病假每月有一天帶薪,超過一天的按事假扣罰。第二十二條違犯第十六條,未填寫外出洽公單的,按外出曠工同等時間的曠工處罰.第五章附則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施行,涉及員工考勤的均參照本規定執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