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加班請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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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924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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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打卡、加班、請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管理制度1.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3. 管理規定3.1. 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B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2、。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3.1.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3.1.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3、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3.1.2.7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3.1.2.8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3.1.2.9 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3.2加班管理4、3.2.1定義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3.2.2.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5、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3.2.2.2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6、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3.2.2.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3.2.2.4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3.2.2.5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3.2.3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3.2.3.1加班申請表在7、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3.2.3.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3.2.3.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3.2.4倒休3.2.4.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8、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3.2.4.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3.2.4.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3.2.4.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3.3各類假期規定3.3.1病假3.3.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9、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3.3.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10、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3.2事假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3.3有薪節假日3.3.3.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3.3.3.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3.3.3.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3.3.3.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3.3.4.1符合11、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3.3.4.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3.3.4.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3.3.4.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3.3.5喪假3.3.5.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3.3.5.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12、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3.5.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3.3.6產假與哺乳假3.3.6.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3.3.6.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3.3.6.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3.3.6.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3.3.6.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3.3.6.7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3.3.6.8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3.3.6.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3.3.7計劃生育假3.3.7.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放置宮內節育器 3天節育手術 5天(男)、15天(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