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出差流程行政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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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7938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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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出差流程行政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出差管理制度一、總則為規范有限公司出差費用的管理,控制費用支出,確保公司對內對外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制度。二、出差審批(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必須履行出差申請、審批手續。(二)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必須事先經過本部門領導和(或) 公司領導的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出差者,一律按違紀處理,并不得報銷所有費用,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三)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出差時間在三天以內的(含三天),由部門經理簽批“出差審批單”后報分管領導批準。(四)部門經理(含副經理)2、以上人員出差,不論天數多少,都必須事先經過分管領導批準。(五)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公司高管人員出差,須經總經理批準。(六)工作人員需要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并且按上述程序經有關領導批準。不發生或少量發生差旅費用的當天往返的短暫外出,可以不辦理此手續,但需要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七)經過有關領導簽字批準的“出差審批單”,是申請出差借支款的依據。工作人員的出差借支金額,不得超過出差預計費用。(八)工作人員出差回公司后,必須按規定時限結清出差費用。“出差審批單”是“差旅費報銷單”的附件,無“出差審批單” 的“差旅費報銷單”,部門經理不得予以初審,公司領導不予簽字,財務部門3、不予審核、報銷。三、交通費報銷規定(一)出差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按票面時間確定)在火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買硬席臥鋪票。(二)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公司高管人員出差,可以乘坐飛機。公司高管以下人員出差乘坐飛機,按從嚴控制原則辦理;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須經總經理書面批準方可乘坐飛機。(三)可乘坐飛機出差的人員,其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在出差人員市內交通費報銷限額的范圍之外憑據報銷。(四)出差乘坐長途汽車按實報銷:路程在500公里以上的地區(不通火車的)可以報銷臥鋪票,并每次報銷60元的補貼,乘車途中不再報銷伙食補貼4、和住宿費。(五)出差乘坐輪船的,除總經理外報銷二等艙以下的船票。(六)出差人員乘坐各類包車,未經總經理書面批準不予報銷。(七)市內交通費(不含出租車費)1、出差人員乘坐公交車輛,可在每人每天20元的報銷限額內據實報銷。2、參加會議、培訓學習、進修和出差人員由公司自派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再報銷市內交通費;若確需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可核實后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但不得超出每人每天20元的報銷限額。(八)出租車票,實行從嚴控制、從嚴審核。確因工作需要而乘坐出租車,須經部門經理批準,特殊情況由公司分管高管領導確認,并實行限額控制、報銷:1、項目所在地內出租車票原則上不得報銷; 2、縣級5、城市按實際乘坐出租車的天數報銷限額為每天20元;超出20元而不足30元的,其超出部分按50報銷;超出30元以上的部分不予報銷。3、大中城市按實際乘坐出租車的天數報銷限額為每天30元;超過30元而不足60元的,其超出部分按50報銷;超出60元以上的部分不予報銷。4、特大城市按實際乘坐出租車的天數報銷限額為每天100元;超過100元而不足150元的,其超出部分按50報銷;超出150元以上的部分不予報銷。5、長期派駐外地工作人員,出租車費報銷限額按上述標準減半執行。駐外機構配備交通工具的,原則上不得報銷出租車費。6、攜帶行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可報銷住處或公司至車站的出租車票。(九)符合第(八)條6、規定報銷出租車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銷:1、未注明日期、起止地點的出租車發票;2、車票號碼連續10張以上面額為10元以上的;3、車票面額每張超100元的;4、出租車票未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的;5、2-4人一起出差,出租車費按人數累加報銷的;6、出租車票跨報銷期階段的;7、財務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十)公司自派車輛出差的,乘坐人員不得再報銷交通費及交通補貼。四、住宿費標準(一)出差人員住宿費標準:見附表。(二)出差人員在最高出差標準范圍內按實報銷差旅費用。(三)沒有住宿費發票的公司不予報銷。五、伙食補助標準(一)工作人員出差,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伙食補助標準為:1、省外出差補助,一般地7、區每天50元,特殊地區(經濟特區及上海、北京)每天60元;2、縣外省內出差補助每天30元;3、出差時間不足一天的按實際餐數計算補助,早餐按各該伙食補助標準的20、中晚餐按各該伙食補助標準的40計算補助。(二)出差人員夜間(指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火車、輪船(沒有鋪位的通艙)在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含1 2小時)的,可憑票每夜或每滿12小時加發20元伙食補助費。每夜與每滿12小時兩者不得重復計算。(三)出差人員晚上8時以后出發或早晨7時以前回公司駐地的,不計發當天的伙食補助費。(四)參加會議人員的住宿費和伙食補貼,若交納了會議、會務費的,則不得再另行報銷;外出培訓或學習人員,8、其住宿費按實際交納的費用報銷,不再另行報銷,伙食補助按50報銷。(五)出差期間,按規定己報銷就餐費的,不得再享受當餐的伙食補助。(六)長期派駐外地工作人員,原則上不發伙食補助費;如確需住在旅館、招待所的,可以按照第四(一)條規定減半發給補助。(七)出差至廠或辦事處,一般應在食堂就餐,不再報銷伙食補貼。六、駕駛員報銷規定(一)汽車駕駛員的出差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與一般工作人員相同。有乘車人員時,由乘車人員統一報銷,駕駛員不另行安排報銷;無乘車人員時,由駕駛員本人按規定報銷。七、其他規定(一)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用應與差旅費同時、分類報銷,便于相關部門審核、審批。(二)凡享受公司手機報銷待遇的人9、員,其出差期間電話費不予報銷。(三)隨行出差人員隨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經分管領導確認批準可享受(不是必須享受)該出差領導級別的交通費、住宿費待遇,但由高級別領導統一報銷,隨行出差人員不再另行報銷差旅費。(四)出差人員購買車站、餐車茶座的費用不準報銷;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 (五)各項差旅費用符合上述標準范圍的,由財務管理部審核報銷,超過上述標準,須做情況說明經直接領導簽字認可,經綜合管理部和財務部核準后,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八、附則(一)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綜合管理部。(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附:公司人員出差標準交通標準 房間標準特大城市大、中及以下城市總經理輪船頭等艙、軟臥、飛機888/間888/間分管領導輪船二等艙、軟臥、飛機888/間888/間總監輪船二等艙、軟臥、飛機888/間888/間部門經理輪船三等艙、硬臥888/間888/間一般人員輪船三等艙、硬臥888/間888/間注:(一)特大城市指:北京、上海、廣州三大城市。(二)分管領導及以上人員可享受住宿單間,其它人員若兩人以上出差,原則上按標準房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