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投資管理中心考勤管理制度附表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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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03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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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航空投資管理中心考勤管理制度附表單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通用航空投資管理中心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明確員工工作和休息時間,嚴格工作紀律,保障工作效率及明確員工考勤事務處理中相關部門的責權關系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職責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是員工考勤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員工考勤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各部門按辦法依權限參與員工考勤工作。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四條 公司執行每周40小時標準工時制,北京公司每天考勤時間如下- 上午9:00 下午17:00; 第四章 考2、勤對象 第五條 除經特批的決策層領導外,全體職能人員均在考勤管理之列。 第五章 指紋考勤時點 第六條 公司指定需打卡員工,每天2次指紋考勤,分別是:上午9:00 和 下午17:00 第六章 相關定義 第七條 遲到:上班時間后5-30分鐘以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八條 早退: 員工在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工作上的需要距正常下班30分鐘內離開公司,按早退處理; 第九條 曠工:員工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或請假但未予準假,擅自不到崗,視為曠工。無提前請示的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一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七章 休假、請假 第十條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日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元 旦 3、1天(元月一日) 春 節 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節 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 1天(五月一日) 端午節 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 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 3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十一條 請假 (一) 病假 1. 請病假須持區級以上醫院休假或病歷證明。 2. 對于公司員工,休病假1-2天以內,按80%發放日工資,3-5天以內,按60%發放日工資;6-30天內按照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結算當月薪資(在職天數按照實際在職天數結算薪資)。30天以上者,提交三級甲等醫院病休證明后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結算薪資。 3. 病假審批權限詳見休假審批權限表 。 (二) 事假 14、. 事假期間無薪; 2. 請事假者需先抵年假(先按事假扣款,可享受年假后,于年假當年折算補款); 3. 公司原則上不允許一次請三天以上事假。相關審批權限詳見休假審批權限表 執行。 (三) 婚假 1. 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享受帶薪婚假5天,達到晚婚年齡的員工,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享受帶薪婚假10天。 2. 婚假須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3. 請婚假的時間以結婚證上日期為準,1年之內可向公司申請婚假,超過1年則婚假作廢。 4. 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婚假。 (四) 生育假 1.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生育假。女員工懷5、孕期2個月內必須報人力資源部知會,在懷孕、產假及哺乳期間,公司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辭退,并保證其獲得基本生活待遇。試用期員工刻意隱瞞孕情者,公司有權辭退。 2.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帶薪假。 3. 女員工懷孕滿七個月即可享受公司認定的產假,產假薪資按社保相關規定計發。 4. 女員工正常生育產假為98天。難產另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已婚婦女晚育的,另增加產假30天。 5. 生育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6. 生育假待遇: (1) 公司將按北京市生育保險政策給所有女員工上生育保險6、,并按地方政策將生育津貼全額支付給員工本人,在產假期間,公司按照員工基本工資的80%支付薪資,待員工生育保險報銷后按月進行,多退少補。 (2)員工待產假、生育假期滿,可繼續享受每天兩次,共計1小時的哺乳假期待遇(不可隔天累計)。哺乳假期最長六個月。 (3) 待產假、生育假、哺乳假須一次性休滿。員工生育后超過規定時間仍未到崗者,需向公司提交三甲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計算。 (五)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復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3天,該假為帶薪假。 (六) 年假1. 在公司任職期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年假每年一次,假期為5天;員工在公司任期每滿一7、年增加享受1天年假,最多15天。年假不能跨年使用。2. 休年假的員工須提前一個月提出休假申請,填寫請假單,經所在部門直接主管領導簽字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后,送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3. 員工在上年的年假只能且必須在次年休完。次年以春節為期仍未休者,則視為主動放棄不再給予補休,剩余年假天數按日薪發放工資。如中途離職,剩余年假按日薪結算。 4. 年內如有請事假情況,先抵年假(薪資先按事假扣發,年底清算后補發)。 5. 如年內員工多次申請年假,因公司原因未能準假者,從而導致員工年假未按時補休,需由所在部門主管領導提交申請報至公司總經理特批后執行補休或按日薪的150%進行補薪。 (七) 探親假1. 享8、受人群:在公司司齡滿1年的員工可享受探親假。2. 探親假休假時間規定: 已婚探父母 4年1次 5天/次 未婚探父母 2年1次 5天/次3. 探親期間待遇: 員工探親期間工資及福利視同正常工作; 員工探親路費給予報銷(以工作所在地至住所所在地直達路線為準); 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可報銷經濟艙機票,普通員工報銷火車票、汽車票。 探親假由個人提前兩周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資格后,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享受。 探親假相關制度及細則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八) 工傷假 因工受傷者,可請工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公傷待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九) 其他假期 三八婦女節、六一兒童節(家有12歲以下兒童)、家長9、會(持學校家長會通知書,一年享受一次)視公司經營情況,酌情給假半天。 各類請假審批權限事 項部門主管領導人資經理常務副總總裁公司員工一天備案、批準備案三天以內(含三天)備案、審核備案、批準四天以上備案、審核備案、審核批準特殊情況部門經理備案、審核備案、審核批準特殊情況部門總監備案、審核審核批準 第八章 考勤計算 第十二條 每日(包括值班)考勤按照第5條的要求,進行指紋打卡簽到確認考勤; 第十三條 因指紋無法識別不能打卡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后于24小時內可報考勤修正單到人力資源部進行考勤修正登記; 第十四條 員工(含部門經理)外出辦事需要在人力資源部的外出登記本進行日常外出登記管理; 第十五10、條 各部門兼職考勤員,每周五向人力資源部報送當周考勤異動記錄(包括請假單、延長工作時間單、指紋修正單、特殊人員的考勤記錄等);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將在月底或次月初根據員工請假單、指紋修正單、外出登記等記錄,核對指紋打卡記錄。對于忘記打卡而未進行修正的,按遲到/早退處罰標準處理(修正單加證明人,無證明人需自行提交明確的可證明文件); 第十七條 考勤記錄以指紋打卡機為準。 第九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八條 所有職能部門人員每次遲到或早退,扣除工資20元(每月1次內,不扣款;第二次,扣款20元,從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0元;每月超過三次者必須提交說明至人力資源部說明情況,超過六次必須書面檢查并提交人力資11、源部備查,部門經理每月遲到超過六次,必須書面檢查并提交給總經理); 第十九條 員工每月遲到一次不扣款。 第二十條 未能按上下班要求的時間打卡者,又未經部門領導同意,無正當理由的,按曠工一天處理;連續或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3天),則視為嚴重違紀,將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當年度工作日全勤的員工將享受優秀員工全勤獎。 第十章 延長工作時間 第二十二條 公司不提倡加班,實行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各部門負責人應合理安排本部門員工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員工正常作息。 第二十三條 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后,相關部門可以申請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執行事前申報制,12、員工本人需事先填寫延長工作時間申請單 經批準后方可計加班或存休。 第二十四條 工作日及雙休日延長工作時間的補償方式為調休,調休有效期為延長工作時間后的3個月之內。各部門負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安排相關員工調休。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周六、周日日常值班不計加班,各部門負責人安排值班人員在3個月內調休完畢。有周末值班的部門,需按月提交部門值班表及調休表。 第二十六條 加班申請審批權限時間直線上級本部門或本中心負責人人力資源經理常務副總裁總裁2小時(含)審核、批準備案2-8小時審核批準備案、特殊情況8-24小時審核審核批準、備案特殊情況24-56小時審核審核審核、備案批準特殊情況56小時以上審核審核審核、13、備案審核批準 第二十七條 法定節假日加班須經各中心主管領導確認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國家法定規定給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八條 人力資源部按加班和補休記錄進行備案。 第二十九條 加班用小時為計算單位,工作日加班自當日18:30起算(加班1個小時以上,方可計算加班)。 第三十條 加班對象及注意事項 (一)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計加班; (二) 由公司利用休息時間組織的培訓、員工大會以及娛樂活動不計加班; (三) 因個人原因未完成本職工作量的不計加班; (四)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和雙休日加班由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計存休后盡量安排在三個月內調休,并提前一天填具請假申請表交人力14、資源部備案。 (五) 因非常緊急、特殊或項目性工作的需要,必須超過本規定要求的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部門,需要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報告,明確原因、擬延長時間、參與人員、調休安排等相關事項,由各部門主管領導審核通過后報常務副總裁、總裁簽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審批。 第十一章 附表 (一)、請假審批單 (二)、考勤修正單 (三)、延長工作時間申請單附表1 -請假條:請 假 審 批 單日期: 年 月 日姓 名所在部門請假種類出差( ) 事假( ) 病假( ) 探親假( )婚假( ) 喪假( ) 市內公干( )調休( ) 其它(須注明): 請假日期 年 月 日上午 至 年 月 日上午 下午 下15、午緊急聯系電話/地址工作移交事項所在部門領導審批意見 人力資源部 審批意見備注:病假憑區級以上醫院證明,請附后。附表2-考勤修正單:考勤修正單日期: 年 月 日工作部門姓名職務未能按時考勤打卡時間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未能按時考勤打卡的原因(申請人填寫)修正意見(直線上級填寫)直接上級(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 備注:1.本表由未能按時考勤打卡的員工填寫;2.此表簽批后由申請人交人力資源部考勤專員處理和留存。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申請單附表3-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申請單姓名:部門:日期:備注:1、上班時間不能完成正常本職工作,需額外增加工作時間,不屬于延長范疇。2、延長工作時間必須事先填16、報,否則不予計算。3、非特殊情況,不得長期申請延長工作時間,一次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自當天18:30后開始計算。4、延長工作時間期間仍需打卡或登記,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5、加班人員需要加班后另提交當日加班時間工作總結表至部門直線上級處備查。6、凡虛報延長工作時間或該期間沒有從事相應工作,一經查出,辭退處理。7、普通員工延長工作時間2小時內(含2小時)由部門領導審批,2-4小時由人力資源部總監審批。特殊情況需報分管副總、總裁審批。延長事由:延長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 至年 月 日 時 共 小時部門負責人簽準:年 月 日 人力資源部簽準:年 月 日 領導審批:年 月 日 人力資源專員簽收: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