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技術服務公司員工考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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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043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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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技術服務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結合廈門實際工作情況,維護工作秩序,特制訂本管理規定。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全體員工。第三條 權限1 人事行政部負責考勤制度的擬定、修改,員工考勤情況的監督、檢查,每月根據考勤統計結果,對員工進行相應的獎懲;2 各部門主管負責部門員工日常考勤進行管理,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合理審批所轄員工請休假;3 財務部根據考勤情況計算相應工資。第四條 內容員工考勤管理包括對員工上、下班,出差,休假等進行考核,休2、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公休、法定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涉及缺勤違紀管理范圍包括遲到、早退、曠工等。一、工作時間:1、公司實行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工作制(不含午餐和午休時間); 2、日工作時間采取兩檔上下班時間,具體如下:1)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2)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30二、考勤的時間單位:請假、休假、曠工均以“天”為單位,最小計算單位為0.5天,4小時至8小時(含)記為“1天”;4小時(含)以下記為“0.5天”。三、打卡規定:1、公司執行上、下班門禁考勤系統,考勤數據將做為核算員工出勤工資的依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3、。2、因考勤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行政部辦理考勤簽到手續。3、漏打卡:員工漏打卡,須先向人事行政部登記,隨后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辦理補打卡手續,否則對當事人按事假一天處理,員工每月漏打卡次數不能超過三次,超過三次后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處理,如有漏打卡記錄,須在當天下班前辦完補打卡手續,逾期不予辦理。4、遲到:考慮員工上班時堵車等偶然性因素,公司給予員工每月三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遲到的豁免政策;超過三次一律視為遲到,每遲到一次,罰款50元。凡遲到超過10分鐘不超過10分鐘不足30分鐘者,一律按50元/次扣罰,在工資中扣除。連續兩月內遲到20分鐘(含)以上累計10次者,予以辭退。(一次超過34、0分鐘呢?原廈門規定:每月遲到在30分鐘之內,3次(含)之內的,視為正常現象,不做違紀處理,3次以上的,記違紀一次,處罰50元,每增加一次增罰20元;每月遲到在30分鐘以上記錄的,每遲到一次記違紀一次,處罰50元,每增加一次,增罰20元。)5、早退:凡在規定時間提前下班且沒有請假或外勤登記記錄的一律視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從早退的定義,是否也可以理解為早退即曠工?原廈門規定:早退處理辦法依照遲到辦法,時間往前推即是。遲到、早退不得以其他名義代替,不允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假借其他名義簽注此現象。綜合認為:3次遲到10分鐘以內豁免比較合理,)6、曠工: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半小時后(是否可5、以理解為請假最小單位為半小時?)仍沒有到公司且沒有請假或外勤記錄的,按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或續假未經批準而沒來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罰2倍日工資,連續曠工二天視為自動離職。(原廈門規定: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未經批準離開崗位且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者)時間超過120分鐘或曠工(未經準假不到崗者)者,屬于嚴重違紀。A、曠工者須本人做出書面檢討方可返回工作崗位;B、連續曠工 3 天以上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一月內有 2 次曠工記錄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C、曠工一天,扣發兩天的日工資;即按2 倍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D、扣發曠工工資=當月工資總額/21.75*(曠工工作日天數*2)E、曠工期6、間員工不享有任何福利。)7、外勤: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在人事行政處填寫外出申請登記表,并經批準后外出。若早上直接外出辦事,須在前一天填寫并經批準。以上未經批準的外出辦事,記違紀一次,處罰50元。8、員工因公出差(廈門市以外),須先填寫出差申請單,主管以下人員由部門主管及負責人批準;主管,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準,出差人員事先辦理出差手續并交人事行政部備案;另,所有出差人員,出差天數在三天以上的,需由公司總經理批準;9、員工以口頭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且同意后,主管領導須向人事行政部通知,如因沒有通知而致使員工記錄曠工的,核實后給該主管領導口頭警告一次,該員工按照事假及考勤,如該7、主管領導再次出現類似情況,給予書面警告或罰款處理。10、為獎勵員工出勤,減少請假,設立100元/月的全勤獎金,當月未出現遲到、早退、請假、休假或任何缺卡記錄者可獲得全勤獎金。全勤獎金與工資一起計發。四、加班管理1、加班: 為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A、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項目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B、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2、加班申請流程:員工提前半天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批準,交人事行政部門備案,若加班時間變更或未提前申請加班,員工需在8、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表,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部備案。加班審批權限:級別加班性質一次審批二次審批審批備案普通員工平時/周末加班主管部門經理-人事行政部法定節假日加班主管部門經理總經理組長以上平時/周末加班-部門經理-法定節假日加班-部門經理總經理3、加班期間應在公司辦公地點并按考勤上、下班打卡管理:A、平時加班時間以正常下班時間推遲60分鐘后開始計算為加班B、周末、法定節假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打卡4、加班工資計算:對未調休的加班時間,公司以加班申請表與考勤記錄為依據計算加班工資,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A、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周末)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B、在周末加9、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C、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D、因特殊情況需在家值班或半夜測試超過1小時,此類不記加班,值班當天公司給予50元/天(8小時/天,每次不足3小時的月底累計計算。如果超過8小時?)的津貼,半夜測試的員工次日按同等時間申請補休。E、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或未經批準而自行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若出現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員工及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6、加班調休經主管審批周末/法定節假日加班,可以按同等時間申請補休,補休時間以半天(4小時)為一個單位。調休流程按請假流程執行。六、請假管理1、10、請假程序請假者須提前填寫假期申請表,注明假期職務代理人,由上級主管領導審核,交人事行政部,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離開;如因突發時間或急病來不及提前請假的,應利用電話或委托人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由主管領導向人事行政部報備。請假審批權限:級別請假天數一次審批二次審批審批備案普通員工1天(含)以內主管-人事行政部1天以上3天(含)主管部門經理-3天以上主管部門經理總經理組長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經理-3天以上-部門經理總經理2、假期類別及待遇2.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事假處理;出據虛假證明按曠工處理;病假按基本工資扣除日薪。公式:基本工資11、/21.75*病假天數2.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員工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直屬領導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備案,未備案的做曠工處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工資全額扣除日薪。公式:(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21.75*事假天數2.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獲贈嗎而請的假別。正常婚假(女20周歲,男22周歲)為3天,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增加12天。婚假須一次性休完(休假天數包含周末、節假日)婚假為帶薪假期。2.4產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2.5年假:按國家帶薪年假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12、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A、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B、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C、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D、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E、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年假為帶薪假期。以入職次月開始計算,年假最小申請標準為半天; 4小時以下者按半天計算,員工當年度的年假必須在一年內休完,不得累計。2.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2.7喪假:指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喪假為帶薪假期。第五條 其他1、本制度解釋權歸分公司人事行政部。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