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建設公司員工休假管理暫行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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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05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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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鐵路建設公司員工休假管理暫行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加強員工休假管理,規范休假制度,明確休假待遇,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提高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規定。第一章 帶薪年休假第一條 各工齡段員工享受年休假天數:工齡滿1年不滿10年者,每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者,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工齡滿20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5天。第二條 各單位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第三條 年休假及路2、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但不發流動津貼、野外津貼、績效工資及獎金,可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從工作地到本人家庭或父母居住地)。第四條 各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或者安排員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確認,上報公司批準后,在本年度內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前述條款工資標準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公司機關員工年休假由機關各部門統籌安排輪休,對未休假人員原則上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第五條 國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以及年休假必要的路途時間(一年給一次)不計入年休假假期。第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3、的;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4、曠工累計3天、事假累計10天、息工待崗累計30天以上的;5、因懷孕或哺乳嬰兒經批準休長假的女員工。第二章 探親假 第七條 已婚在崗員工與配偶分居兩地的,每年給予探親假30天,與配偶工作或居住在一起的,每年給予探親(父母)假10天;未婚在崗員工每年給予探父母假20天。第八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后即可享受。第九條 享受探親待遇的員工,除按規定天數休假外,還應另加往返路程實際所需天數(一年給一次)。第十條 探親假及路程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4、資+年功工資),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從工作地到本人家庭或父母居住地)。探親假期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在內。第十一條 探親假必須在當年使用,不跨年度安排和累計。未在崗一個月以上的員工不享受當年探親假。每年12月31日由所在單位清理、統計實力員工探親假休假情況,對應休未休的探親假天數,按照前述條款工資標準支付探親假工資報酬。第十二條 原公司規定“公司員工在探親假、婚喪假期間的工資和差旅費采用假期補貼方式發放,在上崗期間(含施工期間正常探親假)每天享受10元的假期補貼”廢止。第十三條 員工直系親屬來項目駐地探親,一個半月以內的由項目部解決食宿問題,超出部分按實際成本由員工個人承擔。第三章 周末調5、休假第十四條 項目部員工在崗期間原則上每周可享受一天的調休假(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項目每月調休不少于七天),由各項目部就地靈活安排,假期不能累加,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第十五條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周末調休假的,項目部可按每周一天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崗位工資21.75加班天數),隨當月工資發放。第四章 其他假期福利第十六條 生日慰問金凡公司在崗員工(在外助勤人員除外)過生日,由所在單位發放300元生日慰問金。第十七條 結婚禮金1、凡公司在崗員工(在外助勤人員除外)結婚,由所在單位發放1314元結婚禮金。2、員工在工作地結婚(包括再婚,下同)的,給予3天婚假;離開工作地到外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6、內的婚假,另加往返所需的路程天數。3、婚假可以同探親假合并使用,但路程假只給一次。4、職工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以上結婚的,給予婚假(晚婚)10天,另加往返所需的路程天數。5、婚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但不發流動津貼、野外津貼、績效工資及獎金,原婚假補貼取消。途中的車船、食宿等費用全部由員工個人自理。第十八條 喪假慰問金1、凡公司在崗員工(在外助勤人員除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由所在單位發放1000元慰問金。2、員工的直系親屬在員工工作地亡故,給予3天喪假。需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往返路程實際所需的天數,但最多8天。3、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但不發流動津貼、野外津貼、績7、效工資及獎金,原喪假補貼取消。途中的車船、食宿費用全部由員工個人自理。第五章 假期審批第十九條 員工應充分理解工程項目的特點及要求,個人休假時間應不與本職工作需要發生沖突。第二十條 員工請假(不含病假、產假、工傷假)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員工請事假一般不得要求延假,特殊情況必須征得單位領導批準;未經批準擅自超假者,不論理由是否充分,一律按曠工處理。員工假期結束返回后要及時銷假,未銷假的可視同未到崗。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假期登記制度,建立員工休假臺賬。員工調動工作時,應在工資介紹信中詳細說明其假期使用、交通費報銷情況,以便新單位落實按規定有關待遇。第二8、十二條 員工因私請假超過15天的,必須報公司審批、備案,出現異常情況的各單位要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報告。第二十三條 員工請病假并離開工作所在地的必須報社保部審核,并提供真實有效的醫療證明,否則不予發放病假工資。未履行上述審批程序離崗的按曠工處理。第二十四條 員工請假盡可能按照年休假、探親假、事假順序申請,以確保各項假期待遇逐一得到落實。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年休假、探親假必須通過公司網絡辦公系統OA員工休假審批流程審批。未經批準,不得發放相應工資報酬。第六章 附則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病假、產假、工傷假等及其他未盡事宜仍按集團公司、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周末調休假從XX年11月1日起執行,其他假期均從XX年元月起執行。與本規定不一致的自行廢止。XX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員工休假管理臺帳單位名稱:當月天數:天考勤人數:人制表時間:年月序號姓 名身份證號婚否是否分居兩地本企業參加工作時間工齡帶薪年休假(不含路途時間及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探親假(含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含路途時間)項目周末調休假婚假喪假病假產假培訓學習工傷事假息工冬假曠工備注年度可休天數已休天數未休天數交通費是否報銷年度可休天數已休天數未休天數交通費是否報銷月可休天數月已休天數月未休天數年休假年累已休天數路途時間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探親假年累已休天數路途時間12345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