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總部全體員工工作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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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153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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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總部全體員工工作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了規范集團內部運作、保證正常工作秩序,加強員工行為規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適用于集團總部員工。3. 術語和定義3.1. 考勤:對上班作息制度的考核。3.2. 記錄:闡明所取得的結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動的證據的文件。3.3. 假期:國家規定的假日(含雙休日)、有薪假期及其他無全薪假期(病、事、工傷、產、計劃生育、哺乳假等)3.4. 加班:工作時間以內未能完成的工作必須延續至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并經領導確定的時間段。3.5. 培訓:指2、集團統一組織的培訓、自費脫產培訓及其他占用工作時間的培訓。4. 職責4.1. 人力資源中心4.1.1. 負責匯總考勤記錄。4.1.2. 負責日常考勤的監督。4.1.3. 負責對違規員工的批評與處罰。4.1.4. 負責依據考勤記錄對員工進行考評。4.2. 總裁辦公室4.2.1. 負責對考勤系統的維護。4.2.2. 負責對考勤信息的更新。4.3. 各中心總經理(副總經理) 負責對所在部門員工考勤管理的監督。5. 工作程序5.1集團正常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30。(其中,午餐時間為12:0013:30,因工作需要,午餐時間也可不在此時間范圍內,但原則上午餐時間均應控制在1.5小時3、之內)。5.2本集團遵從國家有關的各種節假日規定:每周公休假2日;元旦,放假1日;春節,放假3日;國際勞動節,放假3日; 國慶節,放假3日;國際婦女節,女員工放假半日;少數民族特定的節日,按照市政府的規定放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假日等。5.3全國公民放假的節日,如適逢周六、周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法定節日放假期間員工待遇不受影響。5.4前面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或集團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可以變更或延長工作時間,變更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待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處理。5.5事假事假必須事先申請,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事假的,可用電話、函件、口信等形式向部門領導或人力資源中心領導請假,事后到4、人力資源中心辦理補假手續。集團員工事假須先經過中心總經理的簽字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員工事假期間不發工資。集團中心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助理總經理事假須經過分管領導的同意,副總裁、事假須征得集團總裁或董事長同意。事假期間不發工資。集團部門助理總經理以上級別(包括助理總經理)的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天的有薪事假, 有薪事假應當月使用,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隔月不用逾期作廢。請事假須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后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事假期間,如遇法定假日,不按事假計算。5.6病假病假必須持有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病假證明單,方能確定為病假(急診除外)。連續病假期間的節假日,不作為病假計算。員工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25、00天以上者,應作為長期病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醫療期: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根據下列規定享受醫療期:累計工作年限集團工作年限停工醫療期不滿10年不滿5年3個月滿5年6個月滿10年,不滿15年不滿5年6個月滿5年,不滿10年9個月滿10年,不滿15年12個月滿15年及其以上不滿5年9個月滿5年,不滿10年12個月滿10年,不滿15年15個月滿15年,不滿20年18個月滿20年24個月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遵其規定執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由集團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其勞動合同。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6、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相應待遇:.1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連續休假六個月內(含六個月),病假期間工資按以下辦法發放:項目患病六個月內(病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滿二年不 滿四年者滿四年不 滿六年者滿六年不 滿八年者滿八年及 八年以上者本人工資60708090100.2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連續休假六個月以上,病假期間工資按以下辦法發放:項目患病六個月以上(病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滿一年不 滿三年者滿三7、年不 滿六年者滿六年不 滿八年者滿八年及 八年以上者本人工資4050607080.3 本人工資按員工正常情況下實際收入(本年度年薪、津貼和上年度年終績效考核獎金之和)的70計算。.4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將不低于所在地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5員工醫療期滿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集團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因而解除勞動合同的,集團支付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收入作為醫療補助費。5.7工傷假員工因工致傷或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力資源中心確認,可按工傷假考勤,工傷醫療期限應當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個月至12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限的,最長不超過36個月。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8、期限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工傷醫療期限滿或者評定傷殘等級后應當停發工傷津貼,改為享受傷殘待遇。因工負傷,傷愈復發,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中心等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5.8婚假員工因婚請假,需憑結婚證書向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辦理準假手續。員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給予婚假3天。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再給予晚婚假7天;一方到達年齡,一方享受;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晚婚假。婚假原則上須在結婚的當年或下一年度一次性休完。再婚者,一律給婚假3天。配偶方在外地居住,員工需去外地結婚者,酌情給予路程假。婚假期間9、工資照發,路費不予報銷。5.9 喪假員工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和養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親兄弟姐妹死亡,給喪假1天;如需赴外地奔喪者,酌情給予路程假,路費自理。假期工資照發。5.10 產假及計劃生育假員工計劃生育假、產假及其管理,按照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5.11 探親假在本集團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父母不在同一城市,并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團聚的,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給予探親假。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一次30天,車船費報銷。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給假一次,一次20天,如兩年全休可給45天,車船費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給假一次,一次20天,車10、船費在本人標準工資30以內的自理,超過部分報銷。上述假期指與親人團聚時間,另根據實際需要給路程假。符合探親假休假條件的員工,其探親假休假年度為自員工進集團之日起計算的實際年度,原則上不跨年度使用,逾期不予累計。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探親假期間工資照發。探親假管理:.1員工探親,須提前30天填寫探親申請,經部門領導批準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財務管理中心憑人力資源中心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2員工探親往返路費,集團只按直接往返路線(國內部分)報銷火車票和輪船票,級別在硬臥和三等艙以下。上述路費超過火車硬臥或輪船三等艙以上的部分以及國外路費,一律由員工自己負擔。.3各部門應根據11、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應服從組織安排。5.12 加班員工應當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經過中心總經理及分管領導批準確認,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集團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計算加班工資。集團部門助理總經理以上員工(含助理總經理)無加班工資。但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期間有安全保衛值班任務或其他特殊任務的,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集團員工加班工資的計算:平日加班按本人平均日工資或平均小時工資的150;休息日加班按本人平均日工資或平均小時工資的200;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本人平均日工資或平均小時工資的300來計算。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日12、 工 資月實得工資/20.9270%小時工資月實得工資/167.470% 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期間若遇國內外出差、考察者,一律享受出差、出國待遇,不再另行計發加班工資。5.13 有薪休假在上海爾地產工作滿一年者,按下列規定可享有有薪休假:.1累計工齡滿一年且不滿三年者,每年5日;.2累計工齡滿三年且不滿五年者,每年7日;.3累計工齡滿五年且不滿十年者,每年10日;.4累計工齡滿十年以上者,每年15日。.7休假期限包括公休日,不包括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二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有當年有薪假期;當年有薪假期使用后再請病、事假者,超過上述規定的,次年不再享有有薪休假待13、遇。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輪流休假。若工作需要,休假員工應隨時銷假,未休假期待日后補足。若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補假的,其假期有效性可延續至下一年度3月31日,逾期自動作廢。 年度有薪休假與年度探親假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使用,以孰長原則執行。 享有年度休假者,應在每年一月份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年度休假申請計劃,經公司統籌安排確認后,員工不得隨意更改休假計劃。5.14 培訓與考試員工參加集團統一組織的培訓或考試的,工資照發。員工經集團批準參加自費脫產培訓或在工作時間需要考試的,具體情況參照集團員工培訓制度執行。其它脫產培訓或在工作時間內的考試按事假處理。5.15 14、遲到早退所有人員原則上須到集團報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填寫外出工作申請單,并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交至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考勤人員處登記,擅自外出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情節嚴重的按曠工處理。除特殊原因另行通知上下班時間外,9:00后到班者,按遲到論處,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每次扣罰20元,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一小時以下,每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一個工作日內也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一律按半日曠工處理;因個人原因忘記帶卡或刷卡,應向總經理報到,并當日向人力資源中心遞交由總經理簽署的證明。一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者,扣發1日工資,達到8次以上者,扣發2天工資15、并給予口頭警告處分。一年內因遲到或早退共計扣發5日工資或者累計遲到或早退20次及以上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累計一年內受到兩次書面警告者,解除勞動合同。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根據考勤情況,對違紀員工作出處罰決定,并開出違紀處罰通知單分別交違紀者及其所在部門,并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5.16 曠工凡出現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1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到單位上班;.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4被公安部門拘留;.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休息。曠工處分.1曠工三天以下,按實際曠工天數2倍扣發工資并給予口頭警告處分;.2無故曠工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扣發半月工資并給予16、書面警告處分;.3無故曠工七天以上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嚴重警告。.4無故曠工十四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分。.5如部門中員工有不明原因缺勤情況,中心總經理應及時了解情況,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6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內出現異常考勤(無故缺勤、遲到、早退)的員工要及時進行談話教育、監督;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對助理總經理以上人員中出現異常考勤(無故缺勤、遲到、早退)的人員要及時進行談話教育、監督。5.17 考勤刷卡制度集團員工每天進入集團須在門禁處刷卡以作考勤記錄。集團員工考勤,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包括上班、下班考勤刷卡),如發現替代行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當天曠工處理,并每人扣罰200元/次17、。由人力資源中心開具違紀處罰通知單分別交違紀者及其所在部門,并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因外出聯系工作而不能上班或下班考勤刷卡的,以外出工作申請單代替考勤刷卡記錄。5.18員工休假需填寫假期申請表。5.19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政府和集團有關規定執行。5.20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本集團人力資源中心。6. 支持性文件無7. 相關記錄及表格7.1 外出工作申請單7.2 違紀處罰通知單7.3 假期申請表外出工作申請單姓 名部 門日期時間外出事由目 的 地主管領導意 見備 注違紀處罰通知單被處罰人被處罰人所處部門處罰日期處罰理由處罰形式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 注假 期 申 請 表申請人姓名部 門假 別公休 事假 病假 其他 請假時間開始時間: 請假天數: 天請假事由部門領導意 見人力資源中心意 見備 注注:此表需在主管領導同意后交人力資源中心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