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運營發展員工考勤及工資發放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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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159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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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運營發展員工考勤及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集團考勤及工資發放管理制度1目的:規范并明確天獅集團有限公司(后稱集團)考勤管理與工資發放所包含的項目、政策標準和管理流程,明確考勤與工資發放管理的相關責任。為員工充分理解集團人力資源管理政策、集團人力資源部嚴格執行人力資源政策提供依據。2. 適用范圍:該規程適用于天獅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天獅集團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各子集團、區域公司與各級子公司。各獨立運營的控股公司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程不得與此規定相抵觸。3. 責任者:該規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總監指定2、員工進行該管理規程的制定與修改,集團人力資源部總監負責該制度的審核,集團主管人力資源副總裁負責該制度的審批。4. 定義: 4.1月稅前現金收入(稅前工資即通常所說的工資):等于月工資總額與月固定福利之和,固定福利包括餐補、交通補等所有發放到員工手中的現金收入。4.2十三薪:天獅集團管理人員每年一月份按照上一年度考勤計算并發放員工十三薪。5. 規程5.1考勤管理規程工作日規定A. 操作人員工作日每周工作日為五天,實行雙休。B. 管理人員工作日l 一般管理人員,指職位級別為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的管理人員,工作日為每周工作五天,實行雙休;l 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管理人員的工作日為每周五天半,實行大3、小禮拜輪休或依據工作需要經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實行自主調休。月平均工作日規定A. 實行五天工作日的天獅員工,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月。B. 實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天獅員工,月平均工作日為23天/月。工作時間規定A兩班倒人員工作時間:l 白班:上午7點至晚上7點,午餐時間:11點30分至12點。l 夜班:下午7點至轉天上午7點,夜餐時間:23點30分至24點。B 管理人員工作時間管理人員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至17點30分,午餐時間:12點30分至13點。C 因季節變化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情況下由集團行政部另行通知。 考勤記錄規定:A. 考勤周期:上個月26日至當月25日。B. 考勤上報時間:每月264、日。C. 考勤管理責任l 員工:根據考勤管理規程,及時上報個人考勤。l 部門主管領導:確定本部門考勤管理員、審批下屬員工的各種休假申請、確認并審批考勤管理員的考勤記錄。l 考勤管理員:每日負責維護本部門員工的考勤記錄。每天中午12:00前完成本部門員工上一工作日考勤的確認。向部門主管領導上報月度考勤,審批后報送集團人力資源部。l 人力資源部:抽查并核查各部門考勤管理的正確性與嚴肅性,分析各部門考勤狀況,及時解決考勤管理中的問題。D. 特殊情況下考勤記錄規定:l 員工發生集團內部調動,調出部門考勤記錄人負責記錄原部門的出勤情況,調入部門考勤記錄人記錄正式到崗后的出勤情況。l 員工離職,由部門考勤5、管理員負責記錄離職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情況,隨本部門考勤匯總表于當月26日上報至人力資源部,離職員工工資隨集團工資統一發放日發放。 考勤細則:A. 遲到與早退規定:l 上、下班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作息時間執行,否則按照遲到/早退記錄。l 一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2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按事假1天進行記錄。l 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按曠工1天記錄。B. 公出(員工因處理公務在正常工作日內部分或全部時間離開公司)規定:l 員工因公務離開公司30分鐘以上應填寫公出申請單,報直接上級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按公出記錄為正常出勤,未進行申請擅自離開公司按早退相關規定執行。l 假借公出名義處6、理私人事務,一經發現,按曠工1天記錄。C. 公假(星期例假、法定假日及政府臨時公布的休假日)規定:法定假日每年為10天,包括:l 元月一日(元旦) 1天l 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天l 國際勞動節(每年5月1、2、3日) 3天l 國慶節(每年10月1、2、3日) 3天D. 帶薪休假規定:參照天獅集團管理人員帶薪休假制度執行。E. 事假(因處理私人事務,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規定l 私人事務須親自處理,應在前一日的下午5時前提交書面申請單,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按事假記錄,未經審批按曠工記錄。l 遭遇突發事件不能提前或及時申請的情況下,員工應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親自或委托他人代為7、申請,并在重新到崗后當日之內完成書面請假程序。否則按曠工處理。l 連續事假3日之內(含3日)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3日以上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核、主管副總裁審批。l 一次事假最短申請時間長度為半天。一個工作日4小時的事假以內按半天記錄,4小時以上的事假按一天記錄。F. 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負傷)規定l 因病請假1天者,最遲于請假翌日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按病假記錄。l 因病請假2天以上(含2天)不能親自請假的情況下,應在缺勤2天內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并在重新到崗后當日之內完成書面請假程序,請假必須出具當日的就醫記錄及醫院的診斷證明。l 一個月內間歇休病假累計5天以上(含5天)的情況下8、,也應出具當日的就醫記錄及醫院的診斷證明。l 病假5日之內(含5日)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核、主管副總裁審批。G. 婚假規定l 休婚假前須提供結婚證明。l 婚假假期3個工作日;晚婚假期為10個工作日(晚婚條件: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不累計。 l 婚假只適用于中國國籍的員工,外籍人員不享受婚假假期。l 婚假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H. 入職假:l 新員工辦理正式入司手續后,如需辦理個人保險關系及檔案調轉等其他與現工作相關的事宜,公司給予一天的入職假。l 入職假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 I. 產假規定l 員工懷孕需及時提供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公司才予認定并酌情給予調崗的相應照9、顧,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l 女職工懷孕7個月后,可申請產假,期限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可提前休假,但整個產假期限并不延長。難產增加假期15天,但須提供醫院出具的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24周歲以上,第一胎,以嬰兒實際出生時間計算)另獎勵產假30天。l 產假期滿未回公司報到者視為自動離職。l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含人工流產),根據天津市勞動局相關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按下列規定給予產假: (一)三個月以下的,產假十五天; (二)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至四個月的,產假三十天; (三)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的,產假四十二天; (四)七10、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按正常產假處理。l 男職工在愛人生育期間享受三天陪產假。l 非婚生育、流產或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職工,不能享受產假的待遇。l 產假及陪產假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J. 喪假規定l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給假3天。l 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如目的地距離天津200公里以內的,往返路程假為1天,200公里以外的往返路程假為2天,路費不予報銷。l 喪假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K. 公司提供的各種福利休假,均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L. 員工超過請假期限沒有及時返回公司報到和未辦理繼續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記錄。M. 加班11、與倒休規定l 員工在每天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如需繼續工作,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加班,加班時間超過半小時開始計算加班時間。如因個人原因下班后繼續在公司逗留,不屬于加班范疇。l 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日及節假日的加班,應首先安排倒休,倒休應首先安排在本月考勤周期內完成,如因工作需要當月不能安排倒休的,應在本季度內休完,不允許跨季度倒休。N. 曠工規定:員工無故曠工半日,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日,扣發三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達三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5.2工資計算管理規程 工資基本結構: 月固定薪酬=工資總額+福利 其中工資總額占月固定薪酬的86%,福利占固定薪酬的14%。日平均工資月固定薪酬/月平均工12、作日各類考勤薪資計算規定考勤類型日平均工資計算規則事假0日平均工資病假發放40%日平均工資,如病假期內的工資低于當年度天津市勞動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照當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曠工0.5天扣除100日平均工資曠工1天扣除300日平均工資產假100%日平均工資;如公司繳納生育保險,參照天津市生育保險基金的的相關支付規定執行?;榧?00日平均工資陪產假100%日平均工資喪假100日平均工資公出100日平均工資入職假100日平均工資帶薪休假100日平均工資法定節假日100日平均工資加班正常工作日150工資總額/月平均工作日/8*加班小時數公休日200工資總額/月平均工作日/8*加班小時數法定13、假日300工資總額/月平均工作日/8*加班小時數需強調:1.集團所轄范圍內工人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以當年度勞動部門頒布的武清區最低工資標準為計算標準。2.員工的各種休假,須嚴格履行相關的請假流程,薪資方可按照上述規則執行。5.3工資發放:發放時間規定:每月10日發放,下發薪,網上薪資結算。發放方式:員工應于工資發放前,將本人工資帳戶信息提供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具體要求如下:l 工商銀行個人結算戶首頁復印件,戶名必須為員工本人姓名。l 復印件上注明本人身份證號碼,開戶行全稱,本人所在部門及聯系方式。l 如員工需要異地領取工資,需提供異地工商銀行相關帳戶信息,要求同上。 員工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個14、人負擔部分每月從當月應發工資中扣除。 集團為員工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繳費比例及納稅起征點,參照天津市武清區稅務局相關規定執行。5.4 13薪(屬于年底獎金)發放細則: 發放范圍:合同類型為管理類的人員,包括:l 集團本部(含天獅研究與發展中心)管理人員;l 營銷集團本部、海外及中國區各分公司外派(不包括本地化員工及當地員工)管理人員;l 物流集團本部及海外各分公司(不包括本地化員工及當地員工)管理人員;l 天獅溢海公司、投資集團、文化傳媒集團的管理員工;l 其他:包括天獅藥業、飛獅運輸、雄獅建筑、盛獅房地產的管理人員; 發放日期: 每年一月份單獨計發上年度13薪。 發放標準: 以本年度15、實際出勤月數的月平均固定薪酬為標準計發。 實施細則:A 本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理人員,不享受13薪l 年度曠工累計達三天(含三天)以上者;l 年度病假、事假、曠工累計達一個月(以30天為標準)以上者;l 本年度11月25日(不含25日)以后入司的員工;l 員工在發放日期前(以1月25日為期限)提出離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享受13薪;公司處罰條款中明確規定扣除13薪的管理人員;B 計算方式: 實際出勤月數/12*本年度月平均固定工資其中出勤月數的計算以考勤記錄的結果為依據,如入司月出勤不滿整月的,以當月實際入司天數/30為準計算。6、參照 (無)7、分發部門: 集團公司各部門、子集團公司、區域公司、分公司的高管與人力資源部門。8、修訂說明:9、附錄 天獅集團員工請假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