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人員職業接觸防護及預防措施報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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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50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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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務人員職業接觸防護及預防措施、報告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醫務人員職業接觸防護制度一、本制度所指的職業接觸指醫務人員在從事醫療活動中,通過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損皮膚或通過針刺、咬傷、擦傷和割傷等途徑穿透皮膚或粘膜屏障接觸血源性病原體的血液或其他潛在傳染性物質。二、防護目的1、有效預防醫院感染,保障病人和醫務人員健康。2、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3、強調雙向防護,既防止疾病從病人傳至醫護人員,也防止疾病從醫務人員傳至病人和從病人傳至醫務人員再傳至病人。三、防護原則實施標2、準預防,對于傳染病患者,應在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四、防護措施(一)認真落實手衛生制度1、以下情況應及時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劑:在直接接觸每個患者前后;接觸患者黏膜、破損皮膚或傷口前后;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傷口敷料等之后;穿脫隔離衣前后;摘手套后;接觸患者周圍環境及物品后。2、以下情況應先洗手,然后進行衛生手消毒:在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和分泌物以及被傳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為傳染病患者進行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患者污物之后。(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1、在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嘔吐物及污染物品時應帶手套;接觸病人破損皮膚、3、粘膜時應戴手套。操作時發現手套破損時,應及時更換,如手部皮膚破損,應戴雙層手套,脫手套后應及時洗手或手消毒。2、進行體腔穿刺等操作時應戴外科口罩,接觸經空氣傳播或近距離接觸經飛沫傳播的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戴醫用防護口罩。3、近距離接觸經飛沫傳播的傳染病患者時應戴護目鏡或防護面罩;為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行氣管切開、氣管插管等近距離操作,可能發生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噴濺時,應使用防水圍裙、護目鏡或防護面罩。4、接觸經接觸傳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病患者、多重耐藥菌感染患者等時應穿隔離衣;可能受到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噴濺時應穿隔離衣。5、臨床醫務人員在接觸甲類或按甲類傳染病管理的傳染病患4、者時應穿防護服;接觸經空氣傳播或飛沫傳播的傳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噴濺時應穿防護服。(三)防止銳器傷1、使用過的針具和注射器應及時處理,禁止雙手回套針帽,禁止彎曲被污染的針具,禁止用手分離使用過的針具和針管,銳器使用后放置于銳器盒中,在容器裝滿之前將其密封和處理,不得重復使用。2、任何銳器不能兩人同時觸摸;避免手術中經手傳播銳器。3、在進行侵入性操作時,一定要保持足夠的光線,避免刺傷。(四)醫務人員如有傷口、皮炎等,不應參加血源性傳染疾病病人的直接診療工作,如須參加應戴雙層手套。(五)、污染的醫療儀器設備或物品應正確處理。物體表面、環境、衣物按規定進行消毒。(六)醫療5、廢物應按照醫院醫療廢物管理規定進行處理。五、防護用品的保證1、科室應根據本科特點配備足量的防護用品:(1)防滲透圍裙、手術衣、口罩、防護鏡或防護面罩、手套等。(2)消毒劑:2%戊二醛、含氯消毒液、碘伏、75%乙醇以及速干手消毒劑等。2、防護用品的管理(1)科室備用足夠的防護用品和器械,并放置在方便取用的位置。(2)使用的防護用品和消毒器械必須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在有效期內使用。(3)科室發現防護用品數量不夠時,及時補充和領取。六、建立職工健康檔案重點科室(手術室、手術科室、檢驗科、口腔科、胃鏡室)人員應定期體檢,體檢時應將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況做為必檢項目,同時重視自身的預防接種。七、6、職業接觸應急處置措施1、皮膚若意外接觸到血液或體液,應立即以肥皂和清水沖洗。2、若是患者的血液、體液意外進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反復沖洗。3、被血液、體液污染的針頭剌傷后,立即從近心端向遠心端擠壓傷口,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動水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4、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后,應當用75%乙醇或0.5%碘伏進行消毒,并包扎傷口。八、職業接觸后預防措施1、發生職業接觸后,應先確定源患者是否具有傳染性及職業接觸當事人免疫情況,如未進行檢測須立即進行檢測。2、乙型肝炎病毒:未接種疫苗者,應采取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和接種乙肝疫苗的措施;以前接種過疫苗,已知有反映7、著,無需處理;以前接種過疫苗,已知沒有反應者,應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種乙肝疫苗的措施;正在接受疫苗注射未產生抗體者,應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繼續接種乙肝疫苗的措施。暴露源為HBV陰性者,接觸者完成乙肝疫苗接種。3、丙型肝炎病毒:可考慮注射干擾素。4、艾滋病病毒:預防性用藥應當在發生艾滋病病毒接觸后4小時實施,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但即使超過24小時,也應實施預防性用藥,具體用藥情況可咨詢專科醫師。九、隨訪1、乙肝病毒接觸者應在3各月、6各月及1年時分別進行血清學檢測。2、丙肝病毒接觸者應在4周、6周、4各月、6各月進行血清學檢測。3、艾滋病毒接觸者應在4周、8周、12周、6各月時進行血清學檢測。十、報告1、職業暴露發生后,當事人應盡快報告科室負責人。2、按照醫務人員血源性病原體職業接觸登記表(于醫院感染管理科領取)進行登記,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由職業暴露當事人盡快送交醫院感染管理科。3、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接觸事件后,當事人及科室負責人應盡快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醫院感染管理科聯合防保科盡快報告印臺疾控中心對暴露級別進行評估,以利盡快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十一、其他注意事項1、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和健康安全,請醫護人員進行各項診療操作時,務必做好個人防護。2、醫護人員進行各項醫療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范。3、醫院有關知情人應為職業暴露當事人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當事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