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職業病管理制度警示防護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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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630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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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職業病管理制度(警示、防護品)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 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辦公室為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 機構,并配備專(兼)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具體的職業病 防治工作。3、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 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 各項防范措施。4、由組長牽頭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2、組織具體實 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5、組織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 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 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6、協助上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推動本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工作, 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規標準。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 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7、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 改正,或立即報告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研究處理。8、依法履行向勞動者提供崗前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 職工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堅持3、“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 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 制度。1、公司所屬各部門應當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 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2、公司與已進、新進職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 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3、公司職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 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公 司辦公室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 業病危害因素,并簽訂職業病危害因4、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 補充合同。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 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作業人員 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 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5、公司每年對職工進行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培訓,使每位職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6、經常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定期請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 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其結果定期向職工公布。7、職業病的范圍和診斷標5、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已確診的職 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8、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9、按規定向職工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設施和個人使用 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采用新工藝,選用新設備,改善工作條件, 實行清潔化生產,從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1、為了規范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加強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監 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 防治法),制定本辦法。2、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公司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 及本辦法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本辦法所稱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 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按照衛生6、部發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 確定。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三)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四)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4、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時應當提交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及有關材料。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應當在竣工驗收 之日起30日內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5、公司申報后,因采用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變更導致所申 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改變的,應當在變更后30日 內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內容。6、公司在終止生產經營時,7、應當向原申報機關辦理申報注銷手續。7、公司要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管理檔案,以備上級部門監督管理。8、公司嚴格按照衛生部統一格式填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組織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 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 本制度:一、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并指定 專業的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公司的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二、教育培訓內容: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8、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6、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與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使職 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 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公司應當建立防護設施管理責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1、設置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 理員;2、制定并實施防護設施管理規章制度;3、制定定期對防護設施的運行和防護效果檢查制度。一、公司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9、管理: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3、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5、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二、公司應當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 須!|,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三、公司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 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 施。四、公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 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 原狀。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10、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 的,應當經所在地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并在職業病防治檔案 中做好記錄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職業病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事故傷害或 職業危害,保證勞動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須配備的,帶有防護功能的用 品O2、接觸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員都應按時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3、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選定應遵循“安全、實用、經濟、美觀” 的原則。4、由辦公室負責,根據不同工種對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需要制定 職工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根據發放標準給員工配備合理的職業病防護用品。4. 1不得以貨幣或其它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職業病防護用品。4. 2不得擴大發放范圍和提高標準。嚴格11、控制計劃外發放職業病 防護用品。4. 3不得隨意延長或縮短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 發放新的職業病防護用品。4. 4工種相同且勞動條件相同,應發給相同的職業防護用品。從 事多工種作業,按其經常從事或主要從事的工種發給相應的職業病防 護用品。4. 5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視其經常或主要參加勞動的情況, 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4. 6新增加工種或個別需變動職業病防護用品及標準時,由辦公室報請分管領導審批,另行發放。4. 7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規定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未按規 定使用的,應視為違章作業。5、辦公室負責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與發放工作。5.1辦公室要建立職12、業病防護用品釆購、驗收制度,確保勞動防 護用品質量的安全性、可靠性。5. 2職業病防護用品保管、發放和使用部門都要建立職業病防護 用品保管、發放臺帳,防護用品的去向、數量、時間均應詳細登記。5. 3員工脫離生產(工作)崗位三個月及以上者停發或順延勞動 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時間。屬按月發放的小型防護用品,員工脫離 工作崗位一個月及以上者停發當月防護用品。5.4因工作需要改變工種的人員,從調動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種發 放職業病保護用品。新舊工種職業病防護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計 算,新工種沒有的已發放的職業病防護用應予收回。5. 5故意損壞職業病防護用品者,由員工個人按原價購買。5. 6計劃外職業病防13、護用品由使用部門申請,報領導審批后,采 購發放。5. 7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調離本公司時,職業病防護用品使用 時間尚不到規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價處理。6、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維修等記錄要建檔保存。職業病危害監測與評價管理制度為了做好公司職業衛生檢測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 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效預防職業危害,切實保障員 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在公司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 組織開展對本公司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監督檢測, 設立環保衛生監測站,建立本公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檔案,并妥 善保14、存;環保衛生監測站具體負責對公司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 素進行日常監測;監督檢測由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委托具備法定 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的設定和檢測周期的確定應符合GBZ 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釆樣規范等規范要求,由 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檢測人員和被檢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共同 確定,所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檢測一次,高毒物質至少每季 度檢測三次。檢測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三、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空氣中毒物 氨、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二甲苯、硫化氫等毒物和 粉塵、噪聲、熱輻射、電離輻射等危害因素。四15、檢測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防 護眼鏡、防毒面罩等相關防護用品,環保衛生監測站和委托的衛生技 術服務機構根據檢測結果,比對國家有關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 限值標準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評價并出具監測報告,并根據檢測周 期向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報告,由職業健康安全部填制職業病危害 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按月向受檢測的各單位通報,并由受檢 測的單位將檢測結果進行公示。五、公司各單位接到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后, 應立即組織對檢測結果異常的作業場所進行整改。對跑、冒、滴、漏 引起的現場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必須采取有力的防護措施,責成專 人處理,及時消除,杜絕事故的發生。16、對暫時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 達標的作業場所,所屬單位應專題報告公司立項進行整改。六、在公司生產裝置檢修期間的密閉空間、受限空間、粉塵、焊 接等作業場所,環保衛生監測站要按照作業證的要求及時進行分析檢 測。如遇生產不正常,公司各單位確定有必要臨時增加檢測項目,可 向職業健康安全部提出申請并說明原因,由職業健康安全部安排臨時 檢測任務。七、職業健康安全部環保衛生監測站應及時將作業場所或崗位職 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報送職業衛生科,由其整理后存入公司職業衛生 檔案。八、對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的,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給有關單位,督促其采取 相關的治理措施,如仍不17、達標的應通知立刻停產,治理達標后方能生產。九、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檢測經費預算,財 務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的實施。十、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 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十一、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檢測的其他規定 按照國家現行的職業衛生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特制定 本制度。2、術語和定義2.1建設項目指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的建 設項目。2.2 “三同時”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18、擴建的基本建設項 目、技術改建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符 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 入生產和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預算。2. 3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指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 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 目分為職業病危害輕微、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三類。 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內容:a) 高毒物品目錄所列化學因素,例如鉛;b) 石棉纖維粉塵、含游離二氧化硅10%以上粉塵;c) 放射性因素:核設施、輻照加工設備、加速器、放射治療裝 置、工業探傷機、油田測井裝置、甲19、級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場 所和放射性物質忙存庫等裝置或場所;d) 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應列入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范圍的。3、職責3. 1公司辦公室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階段“三同時”的責任部門。3. 2生產部是建設項目施工與試生產階段“三同時”的責任部門。3. 3安全環保部是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3.4工程管理部門(項目組)是“三同時”的具體執行部門,全 面負責實施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3.5財務部負責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資金的有效投入。4、工作程序4.1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 錄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專篇編制規范編寫職業衛生專篇,并委 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20、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4. 2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后, 應當按規定填寫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備案)申請 書,向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按照國 家有關規定,不需要進行可行性論證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開 工前提出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衛生審核或備案。4.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并取得衛生行政許可批文后方可動工建設。4.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或備 案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防護 設施等發生變更時,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衛生審21、核或備案。4.5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應當委托具 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該項目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4.6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向原審批職業病危害預評 價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 申請,填寫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并按規定 提交申報材料。4.7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經審查 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許可批文后方可施工。4.8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 施工單位進行。4.9委托取得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對建設過程實施監理,確保施 工質量和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施。4. 122、0在竣工驗收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 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盡可 能由原編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技術機構承擔。4.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 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在試運行期 間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 監測,并在試運行12個月內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4.12職業病危害輕微的建設項目,應當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 評價報告報原預評價備案衛生行政部門備案。4.13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向原 審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23、竣工驗收申請,填寫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申請書,并按規定 提交申報材料。4.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 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同步進行衛生驗收。4. 15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經衛生驗收 合格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許可批文,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4.16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結束后,各職能部門認 真整理資料并歸檔。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勞動者健康監 護檔案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為預防職業病,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保護職工健康,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適用公司每位員工。2、公司存在職24、業病危害因素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勞動者健 康監護檔案。3、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 及管理情況。4、公司負責職業衛生專(兼)職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為每名接 觸職業病危害的職工建立勞動者衛生監護檔案(個人檔案),并逐年 將體檢表等其他個人資料存入到本人檔案之中。5、勞動者衛生監護檔案(個人檔案)包括以下內容:(1) 職業史;(2) 職業病危害接觸史;(3)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4) 職業病診療等其他材料。6、建立勞動者衛生監護檔案查閱制度。7、勞動者衛生監護檔案必須長期妥善保存,不得遺失。8、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建立和完善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職業病危害事故25、處置與報告制度第一條為了規范我公司職業危害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即 使有效地控制職業危害事故,減輕職業危害事故造成的損害,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嚴重程度,職業 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一)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 死亡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 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病情5人以上的。第三條單位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一般危害事故應于2 小時內向公司辦公室報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公司上級 領導報告26、。單位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及衛 生部門報告。第四條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的發生的地 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采取的措施 和發展趨勢等。第五條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 報、漏報和遲報。第六條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單位應當根據情況立即采取 以下緊急措施:(一)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 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二)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脫險;(三)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 備和工具等;(四)對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 救治,進行健康27、檢查和醫學觀察;(五)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監督生產部門,按照要求如 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七)落實衛生行政部門及安全監督生產部門要求采取的其 他措施。第七條對構不成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事故,單位工作人員應 及時向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報告,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詳細記 錄,即使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處理。第八條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資料要妥善保管。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 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效控 制和處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本著“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28、 制定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1、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分工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生產部。發生重 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若總指揮不在公司,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 救援工作。職責指揮領導小組:a、組織制定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b、組建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演練;c、檢查督促做好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措施和職業病危害事 故應急救援的物資、器械、防護用品等各項準備工作。指揮部.a、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職業病應急救援 命令、信號;b、組織指揮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c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情況,并向友29、鄰單位 通報危害事故情況。必要時向相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d、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 驗教訓。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全公司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指揮部成員:生產組長:協助總指揮、副總指揮做好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情 況通報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工作。主任: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安全環境及職業衛生管理組織負責人:負責指揮滅火、警戒、治 安、保衛、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通訊 聯絡和對外聯系,必要時代表指揮部發布有關信息;負責車輛調配及 搶救物資的30、運輸、供應工作;負責搶險物資及防護用品的日常儲備和 應急供應;2、應急救援隊伍的組成和分工公司負責人、車間和全體員工,都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 責任。應急救援隊伍是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 是當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對被救援對象實施全方位的救援。3、發生職業病時的處置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可因車間及崗位防護設施損壞、物料泄 露、防護品不合格或損壞、人員位及時巡查及早發現,未及時采取相 應措施予以處理,而引發小范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雖能及時發現,但職業病危害事故較難 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可能發展為更大范圍或更嚴重的破 壞及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釆31、取以下應急救援措施:a、最早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部門及人員,應立即向辦公室報 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斷職業病危害事故源。b、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公司領導及相關單位部門, 快速查明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地點、范圍,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公司相關人員及醫療救護隊伍和各專業 隊伍迅速趕往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c、公司相關人員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性質和規模,通知專業對 口科室迅速向上級公安、勞動、保險、環保、衛生等部門報告職業病 危害事故情況。d、公司相關人員成員到達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后,根據職業病 危害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人 員立即開展救援32、。如職業病危害事故擴大時,應請求支援。e、當職業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兩個工作小組:I、在主管的指揮下,組成由公司相關人員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 故人員參加的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小組,調查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原 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II、組成由相關人員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人員參加的搶修小 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并立即組織搶修,盡早恢復生產。4、公司救援信號主要是用電話報警聯絡。消防火警電話119, 醫療急救中心1205、有關規定和要求為了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做到反應迅速、處置得當,公 司內所有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應急救援預案。公司辦公室人員, 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知識教育,每年33、組織一至二次專業分 工的演練。保證救援物資及器材的完備和充足供應。應急救援指揮部,在落實好日常值班制度、檢查制度、例會制度 的同時,要針對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對本預 案加以不斷提高、改進和完善。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的 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 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 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 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公司組織辦公室相關人員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34、普及職 業病防治的知識,增強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勞動者自我健康保護意 識。并組織職工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 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治設備和個人 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公司為員工提供有效的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 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要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 性能和效果,確保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定期組織辦公室人員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 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公司職業衛生檔案。在告知牌上注明職業病 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公司對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停止或更換對本35、人和胎兒、嬰兒 有危害的作業。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衛 生行政部門提出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對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場 所及職工健康的影響作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其 防護設施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公司生產流程、生產布局必須經相關部門審批,確保使用有毒物 品作業場所與生活區分開,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髙毒作業場所 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使從業人員盡可能減少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在有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 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 道36、和必要的泄險區。確定責任人和檢查周期,定期檢查、維護、并記 錄,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公司要根據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危害,制定切實可行的職業危害 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防治計劃或實施方案,要明確責任人、責任部 門、目標、方法、資金、時間表等,對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的落實情 況于年底進行檢查并考核落實情況,確保職業危害的防治與控制效 果。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 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的,還應當向所在地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不斷健全、完善職工體檢制度,建立職工健康檔案,組織上崗前、 在崗期間和離崗位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嚴格就業37、職工身體素質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工作場所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號第十三條規 定: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除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 定的設立條件外,其工作場所還應當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二)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三)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四)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五)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 其他要求。【職業病管理措施】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號第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采取下列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 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四)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六)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