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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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77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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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電廠規章制度發布通知XX電規章xx第 84號XX電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已經于xx年3 月28 日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廠長: 年 3 月 28規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稱XX電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制度編號版 本簽發日期下次評估時間起草人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核簽發人是否修訂xx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解釋部門實施及完善執行人XX電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和蒙東能源公司職業危害治理工作要求,逐步改進和完善我廠職工的工作環境,提高接塵、接高溫、接噪音、接毒(酸堿等)、接放射線等員工(包括合同用工、臨時工等)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XX電廠所有員工。第二章 組織機構第三條 組織機構1.領導小組組 長:廠 長 副組長:黨委書記 工會主席 副廠長 財務總監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成 員:安全環保部主任、生產技術部主任、計劃部主任、辦公室主任、人力資源部主任、財務部主任、監察部主任、政治工作部主任、工會辦主任、供熱管理中心主任、綜合管理中心主任、離退管理中心主任、燃料管理中心主任、機化分場主任、鍋爐分場主任、電熱分場主任、燃料分場主任、3、發電一分場主任、發電二分場主任、供熱分場主任、除灰分場主任。2.領導小組下設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辦公室主 任:安全環保部主任副主任:人力資源部主任成 員:安全環保部副主任 安全監察專責、環保監察專責、勞動保護專責。 3.環保監測站站長:生產技術部主任副站長:生產技術部副主任成員:生產技術部節能環保專工、化驗班全體成員。第三章職責與規范第四條 領導小組職責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貫徹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全廠職業危害治理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2.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的行為4、進行處罰,對防治職業病危害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3.確保全廠職工(包括臨時用工)依據職業病防治法享受職業衛生保護權。4.確保全廠職業危害設備治理、職工體檢、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等專項資金的落實和使用。5.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妥善調換職業病職工的工作崗位。6.確保有專人負責全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辦公室職責1.負責全廠職業危害治理管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2.監督、檢查全廠與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相關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3.監督、檢查生產現場的工作環境和職工勞動保護的使用情況,對不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個人及二級單位,提出合理意見5、,嚴重者給予相應處罰。5.負責全廠接塵、接噪音、接毒(酸堿等)、接射線職工在崗期間的職業病身體檢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告知本人。6.對現場接塵、接毒(酸堿等)、接射線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胸片檢查。7.每年組織塵肺病患者或疑似塵肺病患者(0)每年進行一次復查。8.對首次在噪聲Laeg85dB作業環境從事工作的職工,3個月內完成基礎聽力測定工作;對暴露85dBLaeg100dB噪聲作業環境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跟蹤聽力測定。第六條 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專責人職責1.負責全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相關制度。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對全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6、業病防治組織機構進行調整。2.負責建立全廠接塵、接高溫、接噪聲、接毒(酸堿等)、接射線職工的健康檔案。3.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與生產技術部共同制定全廠職工危害應急援救預案。4.按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地方衛生部門匯報全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出規定的報表。5.掌握全廠接塵、接高溫、接噪聲、接毒(酸堿等)環境的測點位置,掌握這些職業危害的技術參數標準,掌握國家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相關法規、操作規程等。監督、指導和配合測量人員的工作。6.對現場存在職業危害的部位,依據相關法規,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7.確保全廠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時發放。8.制定和實施全廠年度及中長期職業病7、防護規劃和技術措施。9.監督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防護用品、防護措施、整改措施等落實。第七條 生產技術部職責1.推廣和應用高新技術和新型材料,最大限度降低現場粉塵、環境溫度、噪聲等對職工身體產生的職業危害,提高職工身體健康水平。2.監督現場大型改造項目職業危害防護“三同時”。3.參與涉及職業危害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4.配置和完善接塵、接高溫、接噪聲、接毒(酸堿等)、接射線等與職業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如更衣間、洗浴間等。5.依據相關規定,結合我廠實際情況,配置全廠職業危害監測設備和儀器。6.經常檢查已有的防塵設備的運行狀況,并配合各二級單位確保這些設備正常使用,如輸煤棧橋水沖洗系統、無動力除塵等。8、7.對參與金屬監督實際操作的工作人員,特別是在主設備大修期間,應配置相應的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對鍋爐等高塵、高溫等設備檢修時,合理調配時間,待降塵降溫后,再進行作業。8.對于擴建、改建項目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寫出預評報告,把項目中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所需要的資金納入工程預算,并保證與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產使用。9.工程項目驗收時,必須將工程涉及的職業危害相關標準列入驗收條款內,并與地方工會、勞動、衛生等部門取得聯系,共同驗收。第八條 環保監測站職責1.執行電力行業勞動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制定全廠環保監測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按上級規定對全廠塵源、噪聲源等監測點定期測量,將測量結果存檔,并按要9、求上報。2.對粉塵濃度、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測一次。3.噪聲每半年測一次。4.毒物每年測量一次。5.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全廠職業危害的檢測、評價工作。6.建立全廠環境監測和職業危害監測檔案。7.建立全廠環境監測設備和儀器臺帳,所有監測設備和儀器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做好這些設備和儀器的檢定工作。8.依據電力行業勞動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列明全廠塵源、噪聲源、毒物等的職業危害監測點清單和繪制成點圖。第九條 人事勞動部職責1.確定全廠臨時用工的使用周期,負責臨時用工上崗前和離崗時職業病身體檢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告知本人。杜絕使用身體不健康的臨時工、合同用工。2.負責對患有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職工(包括臨10、時用工)崗位調換、特殊崗位津貼發放以及賠償等事宜的善后處理工作。3.負責全廠職工(包括臨時用工)上崗前、在崗期間職業危害培訓的組織工作。4.采取多樣形式(如授課、報告會、看錄像等)對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教育,提高職工的自我防護意識,使職工掌握與本崗位相關的衛生知識。第十條 工會職責1.監督全廠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特別是職業病防護用品要符合職業病防治法相關條款。2.監督全廠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以及與職業危害有關的設備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工作。3.對全廠職業病的防治政策以及職業危害防護措施的制定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4.糾正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現象及侵犯職工權益的行為。第十一條 各二級單11、位職責1.執行國家、行業及有關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護的相關制度。確保本單位的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護組織機構正常開展工作。2.確保本單位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對不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應加以指導和加強教育,按照習慣性違章進行處罰。3.按照全廠職業危害點圖,設立相應的職業危害警示牌,注明危害種類、后果、標準、預防方法等內容,同時確保這些警示牌完好。4.制定本單位職業危害的應急援救案。5.經常對本單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長期好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第四章 接觸危害作業人員范圍第十二條 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確定全廠接觸職業危害的工作范圍:1.接塵:輸煤運行12、全體人員;鍋爐運行全體人員;煤炭運輸、煤場管理相關人員、熱力試驗全體人員、粉煤灰、灰場以及相關管理人員。2.接噪音:發電一分場、發電二分場全體運行人員。3.接毒(酸堿等):化學檢修人員、化學運行、化驗人員、計劃部三類保管員。4.接射線:生產技術部金屬監督工作人員、電焊工等。第五章 附則1.本制度XX電廠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2.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第六章 支持性文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中電投蒙東能源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七章 附件1. 附件1:制度執行情況反饋意見表 2、附件2:XX電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流程圖附件1:制度執行情況反饋意見表制度名稱XX電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制度編號CPIMDCFRD-04-46-xx-03執行中發現的問題附件2:XX電廠職業危害治理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