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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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91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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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xx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辦法 為嚴肅勞動紀律,進一步提高學校規范化管理水平,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樹立良好的校風校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一、適用范圍學校全體教職工。二、考勤管理及職責(一)成立學校考勤管理領導小組學校考勤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考勤管理的相關制度,對學校考勤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學校考勤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書記擔任,成員包括辦公室、人事處、教務處、學生處、工會2、的負責人。(二)建立考勤管理分工責任制1.相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的教學、管理等工作進程。人事處負責統計全校教職工的考勤結果并執行各項獎懲制度;辦公室負責會議、值班考勤管理;教務處負責教師教學考勤管理。2.考勤工作列入學校綜合目標管理,用人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指導、督促教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定,辦好請假手續,并積極支持考勤員做好考勤工作;用人部門應指定專人擔任考勤員,負責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登記并向職能部門報送考勤資料。(三)建立教職工考勤登記報送制度1.考勤員應及時做好考勤情況記錄,如實登記出勤、遲到、早退、脫崗、請假、曠工等情況,填入xxxx職業技3、術學院教職工考勤登記表(以下簡稱考勤表,見附件1),并在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提前)將上一個月的考勤表報送人事處,作為薪酬發放和考核獎懲的依據。2.考勤員應將原始考勤資料妥善保管,不得丟失、遺漏;考勤記載應客觀真實,考勤表不得涂改亂劃,出現涂改之處應加蓋考勤員印章或親筆簽名。(四)建立會議登記制度全校性會議、中層以上干部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考勤登記;專題會議等由組織部門(或組織者)負責考勤登記。三、請銷假手續除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外,其他假期需嚴格履行以下審批手續。(一)請假手續1.教職工請假,必須填寫xxxx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請假單(附件2),提前安排好有關工作,并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提4、供相關證明材料,按規定批準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后,請假方有效。已請假并正在假期中的(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除外),集會可不再請假。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未能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向本部門負責人口頭請假,并于事后憑有關證明補辦請假手續。3.請假期滿,因故不能上班者,應事前申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辦理請假手續相同。4.請假者按請假審批權限辦妥手續后,應將請假單及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送交本部門考勤員。凡請假天數超過5天的,考勤員在每月報送考勤表時,應同時附上請假單及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5.授課教師請假,應同時按照教務處的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6.參會人員、值班人員請假,應按照5、辦公室的會議、值班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二)銷假手續1.教職工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凡請假超過5天的,需填寫xxxx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銷假單(附件3),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2.如果假期未滿,但無需再請假的,可以提前履行銷假手續,假期按實際請假時間計算。四、請假審批權限1.校領導請假,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2.部門正職干部或主持部門工作的副職干部(以下簡稱部門負責人)請假,5天(含)以內,由主管校領導審批;5天以上,黨群線的由黨委書記審批,行政線的由院長審批。3.部門副職干部請假,假期在5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5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主管校6、領導審批。4.除校領導、部門正副職干部外的教職工請假,假期在10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0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主管校領導審批。5.教師請假,還需經教務處加具意見。婚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手術假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還需經學校計生部門加具意見。6.教職工請假,未授權審批的人員不能批假,或其所批假為無效批假。五、請假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請假需遵循“先請后休”的原則,工傷假、產假(看護假)、流產假(看護假)、病假等無法在假前提供證明材料的,必須在假期中或取得證明材料后及時送審批部門辦理假期確認手續。(一)病假病假憑醫院病情診斷證明及病休建議審批。離校在外地請病假,須提供縣以上7、醫院的診斷證明和報銷單,并補辦請假確認手續。(二)事假除了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探親假以外的其它因事請假,請事假應提出正當理由,同時附相關證明材料。(三)婚假婚假憑結婚證辦理請假手續。(四)產假及計劃生育假產假需提供出院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流產假及節育假根據醫院證明確定休假天數。(五)哺乳假哺乳假須詳細說明個人或家庭的實際困難以及休哺乳假將對本人工作造成的影響等情況。(六)喪假喪假需提供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喪亡證明。(七)工傷假工傷假應出具醫院證明和經鑒定部門出具的工傷報告書、醫院證明等。六、曠工及處理(一)以下情況視為曠工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離開工作崗位;2.請假期8、滿后,未按規定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準而逾期不歸;3.弄虛作假騙取假期;4.拒不服從組織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崗報到或本人要求調動未經允許而借故不上班;5.學校其他規章制度規定屬于曠工的。(二)曠工的處理1.曠工視情節輕重,可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2.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但未達到辭退期限的,其當年的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3.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者,予以辭退。4.曠工期間的工資、獎金等待遇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七、其他(一)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二)新教職工見習期內病、事假累計達兩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假期延長見習期。 (三)對超假或曠工人員,用人部門應及時調查核實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并報送職能部門處理。凡發現不按規定或超權限批假、瞞報考勤,弄虛作假的部門,追究部門黨政負責人及考勤員的責任。(四)教職工考勤情況納入年度考核、評優評先、評聘等各項考評工作的考核內容中。八、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附件:1、xxxx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考勤登記表2、xxxx職業技術學院請假單3、xxxx職業技術學院銷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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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4
1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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