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織機械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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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8974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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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針織機械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總 則31.編制目的32.編制依據33.職業衛生管理體系34.適用范圍3第二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41.職 責42.公司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43.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制度5第三章: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61.法定代表人的職責62.職業衛生管理小組職責63.行政辦公室職責64.各部門負責人職責7第四章: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81.職 責82.職業病危害告知的策劃、實施與運行83.職業病危害警示的策劃、實施與運行8第五章:職業病危2、害申報制度91.定 義92.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93.申報管理9第六章: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101.設施使用102.設施的使用、檢查和維護10第七章: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11.購置原則112.發 放113.保管、使用11第八章:職業病危害監測與評價管理制度121.職 責122.檢測點及檢測周期123.檢測及處理12第九章:生產單位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131.相關術語和定義132.投資項目“三同時”治理設施范圍13第十章:員工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141.檔案管理142其他14第十一章: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151.定義152.報告153.緊急措施154.非一般事3、故155.檔案管理15第十二章: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161.危害的目標分布16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分工163.應急救援隊伍的組成和分工164.事故處理165.后期處理176.求助信號177.日常管理17第十三章:崗位職業衛生操作管理制度181.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分布、危害程度及衛生標準182.職業病防護措施183.職業病危害應急措施19第一章:總 則1.編制目的為了貫徹落實 “管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規范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有效的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提高處理突發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速度和協調水平,改善生產工作環境,防治職業病,避免和減輕職業危害對員工的健康4、損害,切實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法律權益,促進企業經濟發展。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編制3.職業衛生管理體系公司成立由經理擔任組長的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公司員工職業衛生工作,全廠員工全力配合領導小組的管理。4.適用范圍適用于XXXX針織有限公司所有部門、全體員工。各級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需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第二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職 責1.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5、責1.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1.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1.2行政辦公室1.2.1負責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查體檢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體檢工作。1.2.2 負責組織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查體檢和應急時的健康檢查工作;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職工辦理職業健康監護證;1.2.3 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歸檔工作。1.2.4 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1.2.5負責退休退養職工的職業病6、管理工作。1.4 各部門職責負責本部門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2.公司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2.1職業防護2.1.1預防措施2.1.1.1 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2.1.1.2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2.2.2 生產過程中的控制2.2.2.1 對生產車間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2.2.2.2 對關鍵的工藝設備和管道7、,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2.2.2.3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2.2.2.4必須加強維修管理防塵防毒設施,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2.2.2.5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2.2.2.6采取綜合措施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消除塵、毒、噪危害,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治職業病的發生。2.2.2.7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2.2.2.8在生產作8、業場所設沖洗設施,并定期檢修,確保正常使用。2.2.3職業衛生管理2.2.3.1貫徹執行有關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2.2.3.2 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2.2.3.3 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安全保衛部和人力資源部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2.2.3.4員工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檢查,突發情況時及時采取相應處理措施。2.2.3.5員工上崗嚴格遵照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且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2.9、2.3.6危險區域的醒目位置設置有毒有害告示牌。2.2.3.7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2.2.3.8 定期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培訓和實際演練,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程序實施現場救援。3.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制度3.1隨時跟蹤生產區域安全衛生情況,若出現衛生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3.2建立企業勞動衛生檔案,并保存工業衛生監測記錄。第三章: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1.法定代表人的職責法定代表人批準頒發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具體職責為: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10、健康與安全。1.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設置與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絡,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具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1.3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1.4參加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1.5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領導責任。2.職業衛生管理小組職責本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小組主要由總經理直接領導,生產技術部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如下:2.1組織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2.2根據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2.311、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2.4經常檢查基層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責任,按期解決。2.5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及時采取措施。2.6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救援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2.7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2.8改進工藝,規劃職業病防治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2.9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2.10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3.行政辦公室職責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3.1協助12、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推動本公司職業衛生工作,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規。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3.2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3.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及管理檔案。3.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3.5組織和協助生產部門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6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3.7負責建立職業病危害防治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4.各部門負責人職責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4.1把職業衛生管理13、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4.2組織對本工作場所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按時發放個人防護用品。4.3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4.4定期檢查范圍內的工作場所,對相關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采取措施。4.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4.6對本工作場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第四章: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1.職 責1.1將職業病防治有關的規章制度告知員工。1.2對采用的技術、工藝、材料,告知員工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1.3告知員工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程度及其預防控制措施。1.414、在工作場所設置可以使員工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信號、報警裝置及通訊報警裝置等。2.職業病危害告知的策劃、實施與運行2.1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行政辦公室將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內容變更時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健康損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待遇等內容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2.2在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規程。2.3在工作場所醒目位置公布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2.4應在產生或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崗位設置警示標牌及警示標志,內容包括危害因素中英文名稱、健康損害、預防措施、應急救援措施、防護措施等。2.5公司通過公告欄、合同、書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將職業15、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及評價告知員工。2.6本公司組織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將如實告知員工。2.7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患職業病或職業禁忌證的員工,由辦公室負責告知員工本人。2.8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上報所屬轄區衛生行政部門。3.職業病危害警示的策劃、實施與運行3.1在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及必要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3.2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醒目位置,應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16、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內容。3.3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等材料的產品包裝的醒目位置,應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中的內容,即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和應急處置措施等。3.4作業崗位、設備及化學品等材料的警示標識的種類、規格、設置等具體要求參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第五章: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1.定 義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公司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本制度所稱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按照衛生部發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17、定。2.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本部門的基本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3.申報管理3.1各部門存在職業病危害源或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一般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相關負責人,若險情或事故重大的應在1小時內上報部門領導。3.2生產工藝發生變更或新產品投產,各部門應及時向本公司職業病防治辦公室申報其工藝流程和技術,并提供使用相關原材料及化學成分。3.3發生危害源泄露或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各部門必須在最短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相關負責部門匯報情況。說明事情發生的經過,造成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3.418、公司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管理檔案,以備上級部門監督管理。第六章: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1.設施使用1.1公司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設置、安裝有效的防護設施,保障員工工作環境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國家的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1.2公司使用具有防護設施生產資質單位生產的防護設施。在購置防護設施產品時,應當注意索取合格證、使用說明書、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購置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2.設施的使用、檢查和維護2.1生產技術部門日常巡查時注意對防護設施完好有效性進行查驗,發現異常應立即督促相關部門組織檢修。同時每月進行一次針19、對防護設施的專題檢查,對防護設施的運行和防護效果進行驗證。2.2應明確防護設施的各管理責任人,建立防護設施管理臺帳,做好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2.3組織對員工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員工正確使用。2.4未經申報批準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作業人員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第七章: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購置原則1.1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選定應遵循“安全、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1.2采購部要建立職業病防護用品采購、驗收制度,確保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的安全性、可靠性。1.3不得使用沒有生產20、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效果檢測報告的防護用品。2.發 放2.1職業病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免遭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保證員工安全和健康所必須配備的,帶有防護功能的用品。2.2接觸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員都應按時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2.3不得隨意延長或縮短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發放新的職業病防護用品。2.4工種相同且勞動條件相同,應發給相同的職業防護用品。從事多工種作業,按其經常從事或主要從事的工種發給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2.5管理人員視其經常或主要參加勞動的情況,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2.6新增加工種或個別需變動職業病防護用品及標準時,由各部21、門報請分管領導審批,另行發放。2.7員工脫離工作崗位一個月及以上者停發或順延勞動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時間。屬按月發放的小型防護用品,員工脫離工作崗位一個月及以上者停發當月防護用品。2.8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以貨幣或其它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職業病防護用品。2.9嚴格控制計劃外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計劃外職業病防護用品由使用部門申請,報主管領導審批后,采購發放。3.保管、使用3.1采購部負責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與發放工作并且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維修等記錄要建檔保存。3.2各部門內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保管、發放和使用等都要詳細記錄,其中必須包括防護用品的領用人、數量、時間等內容。3.22、3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規定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使用的,應視為違章作業。3.4員工上崗前需、進行防護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培訓,確保員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3.5故意損壞職業病防護用品者,由員工個人按原價賠償。3.6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或調離本公司時,職業病防護用品使用時間尚不到規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價處理。第八章:職業病危害監測與評價管理制度1.職 責1.1生產部:負責公司職業危害因素日常檢測。1.2公司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監督檢測,并及時出具檢測報告。1.3檔案辦公室:建立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檔案,妥善保管相關檢測檔案。2.檢測點及檢測周期2.1檢測的職23、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空氣中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氣體和粉塵、噪聲等危害因素。3.檢測及處理3.1公司各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后,應立即組織對檢測結果異常的場所進行整改。對跑、冒、滴、漏引起的現場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必須采取有力的防護措施,責成專人處理,及時消除,杜絕事故的發生。對暫時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達標的作業場所,所屬部門應專題報告公司立項進行整改。3.2在公司生產裝置檢修期間的密閉空間、受限空間、粉塵、焊接等作業場所,環保部門要按照作業證的要求及時進行分析檢測。如遇不正常,公司各部門確定有必要臨時增加檢測項目,可向環保部提出申請并說明原因,并視實際情況安排臨時24、檢測任務。3.3生產技術部應及時將作業場所或崗位職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報送相關負責人,辦公室整理并按時存入公司職業衛生檔案。3.4對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行政辦公室應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給有關部門,督促其采取相關的治理措施,如仍不達標的應通知立刻停產,治理達標后方能生產。第九章:生產單位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1.相關術語和定義1.1 “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應用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職業衛生設施、環境保護設施和消防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1.2特種設備:叉車、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25、2.投資項目“三同時”治理設施范圍2.1勞動安全、職業衛生類2.1.1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2.1.2塵、毒、噪聲治理設施2.1.3采光和照明2.1.4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的空間布局設計2.1.5安全標志、標識、標線、信號裝置、安全色度2.1.6通風、降噪、保溫設施2.2消防安全類2.2.1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設計2.2.2報警裝置、警示標志配置2.2.3滅火系統:包括消防用水源、噴淋裝置、消防栓、滅火器材2.2.4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設施2.3環境保護類2.3.1污染物(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的處置、治理設施2.3.2生態環境設施(綠化、衛生)2.4其他類2.4.1防雷系統設施2.4.2電氣26、安全設計2.4.3排水功能設計第十章:員工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1.檔案管理1.1行政辦公室負責為每一位員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管。其中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員工職業病、既往病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1.2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維護員工的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相關的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員工或其近親屬、員工委托代理人有權查閱、復印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查閱職業健康監護檔案。1.3員工離開公司時,本人有權索取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檔案管理人員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1.427、對已離職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在離職后一個月后進行封存,并保存3年以上,以備上級部門查閱。1.5檔案管理人員應將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妥善保管,防蟲蛀、防霉、防丟失、防丟失,保證檔案安全。1.6所有檔案應有專柜存放、加鎖,定期清理通風,防濕。1.7所有檔案不得隨意查閱、復印,不得置于公共場所。2其他其他依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第十一章: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1.定義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嚴重程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28、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2.報告2.1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一般危害事故應于2小時內向人力資源行政部、安全保衛部報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人力資源行政部及主要負責人報告。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及衛生部門報告。2.2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的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發展趨勢等。2.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3.緊急措施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當根據情況立即采取以下緊急措施:3.1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29、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2疏通應急撤離通道,組織撤離現場工作人員;3.3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3.4對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員工,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3.5按照規定及時進行事故報告;3.6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監督生產部門,按照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3.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及安全監督生產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4.非一般事故對構成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事故,應及時向安全保衛部門報告,安全保衛部門應詳細記錄,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處理。5.檔案管理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資料管理遵循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第十二章30、: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1.危害的目標分布根據本公司車間崗位存在的噪聲及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分工2.1公司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辦公室。發生重大危害事故時,由在公司的最高管理人擔任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2.2 職責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制定公司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危害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器械、防護用品等各項準備工作。指揮部:發生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危害事故31、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危害事故處理情況,并向友鄰單位通報危害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全公司的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成員:協助總指揮做好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危害事故處置工作,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3.應急救援隊伍的組成和分工公司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都有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應急救援隊伍是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是當危害事故發生時,對被救援對象實施全方位32、的救援。4.事故處理4.1一般危害事故:可因車間及崗位防護設施損壞、物料泄露、防護品不合格或損壞、人員未及時巡查及早發現,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而引發小范圍的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4.2重大危害事故:雖能及時發現,但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較難控制。危害事故發生后,有可能發展為更大范圍或更嚴重的破壞及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最早發現危害事故的部門及人員,應立即向生產部報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危害事故源。生產部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有關部門,快速查明發生危害事故的地點、范圍,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醫療救護隊伍和各專業隊伍迅速趕往危害事故33、現場。4.2.3指揮部成員根據危害事故性質和規模,通知專業對口科室迅速向上級公安、勞動、保險、環保、衛生等部門報告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指揮部成員到達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后,根據危害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危害事故擴大時,應請求支援。5.后期處理5.1在主管人員的指揮下,組成由生產技術部人力資源和發生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部門參加的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小組,調查危害事故發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5.2組成由公司主要管理人和參加事故處理的搶修小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并立即組織搶修,盡早恢復生產。6.求助信號公司救援信號主要34、是用電話報警聯絡。消防火警電話 119,醫療急救中心電話120。7.日常管理7.1為了能在公共衛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做到反應迅速、處置得當,公司內所有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部門和車間,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知識教育,每年組織一至二次專業分工的演練。保證救援物資及器材的完備和充足供應。7.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落實好日常值班制度、檢查制度、例會制度的同時,要針對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對本預案加以不斷提高、改進和完善。 第十三章:崗位職業衛生操作管理制度1.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分布、危害程度及衛生標準1.1粉塵1.1.1危害程度:粉塵進入人體35、后主要可引起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長期接觸高濃度粉塵可引起肺組織纖維化為主的全身性疾病塵肺病,如:塵肺、呼吸系統腫瘤、粉塵性炎癥等;對上呼吸道粘膜、皮膚等部位產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應疾病。1.2噪聲產生原因:主要來源于各設備在運轉過程中由于振動、碰撞而產生的機械聲和由氣體在管道中產生的氣體動力噪聲。主要有機床、和空壓機等。危害程度:給人帶來煩惱,影響人們工作、休息。長期接觸強噪聲會引起聽力下降、神經性衰弱綜合癥等病癥。衛生限值職業接觸8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85dB(A)職業接觸4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88dB(A)職業接觸2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1dB(A)職業接觸1小時36、,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4dB(A)職業接觸0.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7dB(A)職業接觸0.2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100dB(A)職業接觸0.12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103dB(A)但最高不能超過115 dB(A)2.職業病防護措施2.1防塵措施粉塵制造設備應有效密封,設備配備除塵裝置。在粉塵較多區域佩戴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對長時間在粉塵環境中工作的職工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2.2防噪聲措施2.2.1對長時間在噪聲環境中工作的職工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2.3防暑降溫措施對高溫設備和管道應進行保溫或加隔熱套,保證其外表溫度小于50。現場配備防高溫燙傷、防中暑藥品。采取通風降溫措施,保持高溫區通風。值班室在夏季高溫時可適當開啟空調降溫。3.職業病危害應急措施3.1粉塵車間粉塵較為嚴重時工作人員應迅速撤離至通風良好的地方,用清水沖洗口、鼻。參與粉塵處置人員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據粉塵的性質,選戴相應的防塵口罩。參與處置人員若發生呼吸不順、胸悶等不適反應,應及時撤離到空氣清新區域休息。處置粉塵飄逸時應做好防止爆炸的措施。3.2噪聲發生噪聲危害癥狀者,迅速撤離至安靜的地方休息。造成耳朵聽力下降、身體不適等情況到醫院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