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97904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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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師薪酬與績效考核方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中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試行)(教職工大會討論稿)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強化教育教學管理,促使全校教師立足崗位,真正履行“教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各項職責,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長教字2009108號文件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經校務會研究,制訂本方案。二、基本原則:遵循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效;激勵先進,促進發展;注2、重職業道德,注重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切合實際,分類考核。三、考核對象:方案考核的對象是全校所有在編在崗教師。考核辦法為:量化評分,依分定檔并發放績效工資。四、考核辦法考核分常規工作考核(占績效工資總額的百分之六十)和教學目標及教學成績考核(占績效工資總額的百分之四十)兩部分。考核以學期為單位,按照學期考核計分細則考核,實行量化計分。根據考核對象實際表現,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逐項對照核實,打出實際得分,根據得分多少,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教師的績效工資分學期考核按年發放。計算公式為:1學期考核實際3、得分=常規工作考核得分+教學目標及教學成績考核得分(具體計分辦法附后)2教師績效考核實得工資常規工作考核得分分值系數+教學目標及教學成績考核得分分值系數。 注:常規工作考核分值系數=全校參與考核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60%全校教師常規工作考核總分。教學目標及教學成績考核分值系數=全校參與考核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40%全校教師教學目標及教學成績考核總分。四、本方案經校行政會制訂、教代會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備案。未盡事宜,由校務會負責解釋。五、本方案在試行過程中若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抵觸的,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學期考核計分細則 (滿分100分)一、考勤分(20分)1、曠工每天扣5分(曠課一節扣2.54、分,其中:遲到3分鐘以上扣1分,10分鐘以上扣2分,整節課未到扣2.5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2分(上課鈴聲終止后3分鐘內進教室的記遲到,提前3分鐘內下課記早退、提前3分鐘以上下課的記曠課)未事先請假按曠工處理。2、事假: 2天及2天以內每天扣0.4分;25天每天扣0.6分;510天每天扣1分,以此類推(以學期為單位累計,政策性允許事假不扣分)。 3、病假:2天及2天以內每天扣0.2分;25天每天扣0.4分;510天每天扣0.6分,以此類推(以學期為單位累計,重病住院者除外)。4、校會、政治學習、黨團活動、學校(或年段)組織的活動及各類教學教研活動,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一次扣0.5;請假每次5、扣0.1分 。5、每學期開學初一周和學期末最后一周期間請事假、病假(重病住院者除外)、遲到、早退、缺席、曠教、曠工等,按平時的雙倍扣除。6、每學期以上5項扣分超過20分以上的,可從其它項目得分中扣除。二、教學人員教學工作量分(20分)1、課時分的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每課時記1分;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每課時記0.9分;、美術、音樂、勞技、班會等每課時記0.8分:早讀0.2分;晚自習每節0.5分(每晚2節)。2、工作量標準:副校長4分;教導處主任、政教處主任、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6分;兼職出納、會計8分;團委書記、教研組長10分;普通教師12分為滿工作量。3、教學工作量得分等6、于課時總得分工作量標準20。三、工作表現分(30分)工作表現30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總分中扣除。1、教師應嚴格自律,為學校排憂解難。樂意接受學校工作安排,不服從學校正常工作安排者,一次扣10分。2、酒后進教室上課,1次扣2分。3、上課時間,教師在課堂上或走出教室接打手機、發信息等,1次扣2分。4、教師有亂扔煙頭、紙屑、果皮以及隨地吐痰等不良行為的,1次扣2分。5、教師之間有辱罵語言、打架斗毆等敗壞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1次扣5分。6、升旗儀式、師生集會,教師若隨意走動、三三兩兩相互議論或接打手機者,1次扣2分;7、開會或集中學習時,教師不帶記錄本、吸煙、打瞌睡、接打手機等與集會無關的事,1次7、扣2分。8、上課時間,教師在教室內或走廊上吸煙、坐著上課等,1次扣1分;9、遇見學生發生矛盾沖突,視而不見、不管不問者,1次扣2分。10、班級學生流失,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沒有盡到職責,每1人次扣該班班主任2分,扣其他科任教師每人1分。11、搬弄是非、造謠生事、詆毀學校或同事聲譽,影響教師團結者,1次扣5分。12、教師的生活作風在學生或群眾中有不良反映到學校、教育局,敗壞師德形象和影響學校聲譽者,每出現一次分別扣5分、10分。13、禁止教師在校園內(辦公室除外)吸煙,發現一次扣1分;禁止教師挎包進教室上課,挎包參加集合集會等,發現一次扣1分。14、上課時將學生拒之門外,不允許學生參加學習而又不管的8、,無論任何理由,發現1次扣2分。15、因工作失誤導致有家長到學校上訪的,1次扣5分,有到縣局上訪的,1次扣10分。16、不按時上交各種計劃、總結和學校所需的各種數據、表冊等,1次扣1分,超兩天視為未交,1次扣3分,兩天后仍未交者扣5分。17、不按時上交教案和學生作業接受檢查的,1次扣5分;缺備1課時扣3分;作業少批改1次扣1分;作業批改有錯批現象1次扣3分;少批改1次作文扣3分;根據教學進度少一次單元檢測或單元檢測沒有及時(3天內)反饋給學生,1次扣5分;(各科教案、作業的次數規定按教導處要求)18、教師上課不管紀律,學生有睡覺、吵鬧等任意而為現象的,1次扣3分。19、未經教導處允許私自調課的9、,1次扣調課雙方各2分。20、教導處或上級領導檢查,上課未使用教案或者教案與當堂課無關的,1次扣3分。21、課間操時,各班當堂課教師必須組織學生從教室門口列隊有序走入操場,若教師沒有履行職責,每次扣1分。22、眼保健操時,各班當堂課教師必須組織學生做眼保健操,不組織一次扣1分。23、行政人員要深入教學一線聽課,帶頭參加教研活動。副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其他行政人員、教研組長不少于12節,一般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0節,聽課要認真做好聽課記錄,記錄要有評論性結語和過程點評,少1節扣1分。24、教師要積極主動參加繼續教育學習,不斷提升自身業務能力。根據學校或上級有關要求,沒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10、某一個階段學習任務的,1次扣5分。25、行政值周人員如果沒有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如:衛生檢查監督不力,當天日常事務處理不及時等,1次扣3分;行政值周人員若徇私舞弊,無視校風校紀,出現瞞報、包庇等行為,一經查實,1次扣10分。26、行政人員要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按時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并與各部門做好密切配合。若因工作不力,沒有按照學校或上級要求及時完成工作任務,每次扣3分;若在上級檢查中被通報批評,每次扣10分。27、教師進入校園必須佩帶上崗證,沒有佩帶的一次扣1分。28、未經學校批準亂收費或指定學生購買有關資料(經查實)除退還所有款項外,每次扣2分。四、工作成效分(30分)(一)考試科11、目的計算辦法: 1、將各年級各科的期末考試成績同全縣成績相比,達全縣第九名的記滿分30分,每下降一個名次扣4分;上升一個名次加4分。 2、上有2個科目以上的,用各班名次分相加后求取平均分作為該教師得分。說明:1、各科成績得分均按年級按學科計算。每位教師的個人成績以教學單位計算,對于流失生、缺考生等均按零分計算成績(轉出、休學除外)。 2、統考學科分別以上、下學期全縣統考成績計算。個人成績以學校教導處公布的成績為準。3、下學期畢業班教師的成績以中考成績為依據進行考評。(二)技能科(體育、美術、音樂、勞技、計算機)考核按照民意測評計分辦法1、民意測評分(10分)由教導處在每學期進行中和學期末末到班12、級由學生進行測評。測評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個等級。測評為優(8分)、良(6分)、合格(4分)、不合格(不得分)。2、考核組綜合考評(20分)根據技能科教師一學期來的工作情況和在校表現,由考核組所有成員、技能組教研組組長、教務處人員組成技能科綜合考評組對技能科的教師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分為優(15分)、良(12分)、合格(8分)、不合格(不得分)四個等級。所有考評組成員的平均分為該教師此項的最后得分。注:上初三體育課的以中考體育成績核算,無課人員由考核組所有成員根據該同志平時工作表現進行考評。考評分為優(24分)、良(18分)、合格(12分)、不合格(不得分)四個等級。所有考評組成13、員的平均分為該教師此項的最后得分。五、獎勵分:獎勵項目認定時間每學年初,9月1日至學年末8月31日,時間以下文或相應佐證文本日期為準,教導處、團委若無登記備案,不予認定。教師節表彰的先進或優秀不計入獎勵分的范圍內。獎勵分計入學期考核;每項獎勵分每學年只計一次,單項獎勵分取最高分,不累計計算。各項獎勵分最高不超過20分1、論文、公開課獎勵分標準 (2)論文的內容僅限于德育、學科教學、課件制作、輔導青年教師、實驗室建設、班主任工作六個方面。縣級(含地州級CN):2分 ; 省級匯編:3分 ; 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表(含CN刊物):4分。(3)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公開課、優質課(含送教下鄉)縣級:1分 地14、州級:2分 省級:4分2、指導學生競賽獎勵計分標準:(1)校內競賽:經教教導處審核同意,學校批準,年段或教研組每學年可組織一次同年段同學科(技能科除外)或綜合科競賽(校運動會除外),學生獲年段前6名的科任教師每人次加0.2分,可累計,0.6分封頂。年段或教研組應及時將競賽方案、過程、結果報教務處備案。(2)校外競賽:A、競賽及獲獎原則上以縣教育行政部門單獨組織(或聯合其他單位組織)或地州級以上教研部門發文為準。B、競賽以1人次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若設特別獎,則特別獎當作一等獎,一等獎當作二等獎,以此類推。C、獎勵分計分標準:縣級一等獎或第一名:1分 地州級二等獎或第二名:1分地州級一等獎或第15、一名:2分 省級三等獎或第三名:2分省二等獎或第二名:3分 省一等獎或第一名及以上:4分省及省以上鼓勵獎或優勝獎,按縣一等獎計分。指導學生在縣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 1分。D、體育、美術、音樂、勞技、計算機教師若有組織學生參加縣教育行政部門單獨組織(或聯合其他單位組織)或縣級以上教研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團體競賽,獲綜合獎第一名,則獎勵指導教師3分,第二名則獎勵指導教師1分,地州級綜合獎按照縣級翻倍計分,省綜合獎按照縣級翻3倍計分。若指導教師為多人的則平均分配獎勵分。 3、教師個人榮譽計分標準:教師單項業務競賽獎勵原則上以教育行政部門或地州級以上教研部門發文為準。 獎勵分計分標準:縣級一等獎或第16、一名:1分 地州級二等獎或第二名:1分地州級一等獎或第一名:2分 省級三等獎或第三名:2分省級二等獎或第二名:3分 省級一等獎或第一名及以上:4分4、崗位獎勵分學校設置的下列崗位經考核達合格以上者給以獎勵:副校長崗位:15分;教導處正副主任崗位、辦公室主任崗位、政教處主任崗位、總務處主任崗位:10分;校團委書記崗位6分;教研組長崗位4分;兼職出納、會計、圖書儀器管理員、設備管理員:3分;班主任崗位:2分。5、職稱獎勵分中級以上職稱,考勤、工作量、工作表現、工作成效四項考核總分達80分以上的獎勵5分。6、代課加分公差代課每課時加0.5分。六、在學期量化考核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學期的學期考核不得17、分1、嚴重違反四項基本原則,違法亂紀(被有關部門通報或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者。2、利用職務之便或以教師的身份在校園內向學生推銷或出售任何物品,未經批準指定學生購買有關資料,經教育不改者。 3、工作不服從安排,經解釋說明仍不接受,造成工作延誤者,做思想教育工作后仍頑固拒絕者。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影響惡劣者。5、因工作失職,造成師生傷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數額較大者。6、考試成績弄虛作假,故意泄露試題內容或更改、抬高考試成績者。7、考核分低于30分者 8、統考學科學期教學成績中的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列全縣倒數第一名的;技能科的民主測評中的“合格率”低于60%的或考核組綜合考評為不合格者。 9、當年自動離職或辭職者。10、由于管理不位導致學生中有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或以上處理者,所在班級班主任或直接責任人。11、亂收費數額較大,影響惡劣者。12、有其他違法行為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者。13、在校園內打架斗毆,造成不良影響的。14、受縣級以上通報批評的。教師簽名:長順縣xx中學2011年8月28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