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中心員工薪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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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916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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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展中心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會展中心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對組織或個人設定合理目標,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使員工向著組織期望的方向努力,從而提高個人和組織績效;通過定期有效的績效評估,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對達成組織目標有貢獻的行為和結果進行獎勵,對不符合組織發展目標的行為和結果進行一定的抑制;通過這樣的激勵機制促使員工自我開發、提高能力素質、改進工作方法,從而達到更高的個人和團隊績效水平。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一) 目的1、加深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2、不斷提高公司員工2、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3、促進以部門、小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形成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4、通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氛圍。(二) 依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成員。第三條 薪酬分配的依據公司薪酬分配依據崗位價值和業績第四條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薪酬作為價值分配形式之一,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一)競爭性原則:根據市場薪酬水平的調查,對于市場水平差距較大的崗位薪酬水平應有一定幅度調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場競爭性。(二)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剛性3、,增強工資彈性,通過績效考核使員工的收入與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積極性。(三)公平性原則: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一的規則下通過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四)經濟性原則:人力成本的增長與企業總利潤的增長幅度相對應,用適當工資成本的增加引發員工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實現可持續發展。第二章 工資總額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通過建立有效的工效掛鉤機制,對薪酬總額進行控制。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本年度的經營收入、薪酬總額,以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對各職的崗位薪酬基數進行調整和確定。第七條 薪酬預算經董事長批準生效后執行。第三章 結構工資制第八條 工資模式(一)基本工資(4、固定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其他補貼 完成公司及部門分配的日常工作任務,各人分管責任。(二)績效工資(浮動工資):積分制度+優點卡 將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按比例部分為8:2或6:4,依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及崗位的不同,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占比就不同,浮動的這部分是要考核才能拿到的績效工資,如果沒有達到要求,會從浮動的這個績效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工資。績效工資如下:1、積分制度:由各部門經理制定該部門員工每項工作的分值,每月低由部門經理統計積分上報到人力資源部,將分數轉換為現金。2、優點卡:由部門經理,根據員工是否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表現來獎勵優點卡。公司將優點卡(會議部195張、展覽部225張、保障部5、120張、人力資源部60張、辦公室90張、財務部30張)交于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有權按照部門員工表現情況進行分配,每季度末部門員工可持優點卡到財務處兌換獎勵,每張優點卡可兌換20元現金。(三)提成工資:每年年初,會議部、展覽部負責人制定全年工作計劃,根據歷年的部門收入情況,和當年的市場行情制定銷售目標,年底拿出超額任務的20%作為全體普通員工的超額獎勵,其中60%獎勵給市場部業務人員(會議部、展覽部),由部門經理按勞分配;20%獎勵給直接配合部門(保障部),由部門經理按勞分配;剩余的20%獎勵給間接配合部門(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辦公室),由部門經理按勞分配。第五章 自主營銷第九條,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公司制度和不影響公司形象的前提下,公司鼓勵全體員工以個人名義籌辦各類活動。活動形式分為:(一) 自負盈虧公司有償提供場地(會展中心范圍內) ,活動所有事項均由個人協商解決。活動的盈利及虧損自行承擔。(二) 公司協助 先向公司提供可行性計劃書,由公司上級領導審核,如通過審核公司將給予部分支持,其余細節協商后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