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繪畫機構直營校區薪酬績效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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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920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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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營校區薪酬績效制度一、 目的1、進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績效體系,明確公司2017年度薪酬與績效管理政策,以適應公司經營發展和管理規范要求;2、指引各校區開展本年度薪酬與績效管理工作,各校區依據本指引,規范校區內部的薪酬分配、績效考評等工作;3、本制度旨在獎勵先進、督促后進和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以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勵員工的公平薪酬績效體系;二、 適用范圍 1、本指引適用于鄭州直營校區;鄭州外直營校區據地域經濟設定基本薪資、績效津貼及績效指標,直營校區相關負責人申報執行;2、本章涉及崗位:繪畫部教師、繪畫部組長/主管、學前部教師、學前部組長/主管、行政主管、行政客服、市場部課程顧問、市2、場部主管、教務主管、主任;3、根據校區發展規模不同,直營校區教務主任須按需設崗而非完全參照成規模建制的方式設崗,更要避免因人設崗的情況;三、 直營校區管理組織架構四、 薪資構成總則薪資構成=基本薪資+績效津貼+崗位工資+工齡工資+課時費+績效+獎金+補貼福利(含保險)+其他 1、基本薪資:(1)新入職教師入職試崗3天,試用期一個月,月工資1800元,試用期合格錄用后月基本工資1800元+績效津貼200元,合計2000元;(試用期前7天離職、辭退的,試崗期不計工資;合格錄用的,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試崗工資;對于試用期內業績表現突出的,可經教務主任審批提前轉正);(2)在籍員工全員單休/周,入職半3、年員工享每月2日追加調休(學前教師半年后雙休);當月基本工資實發=實際上班天數/應上班天數*標準工資;(3)據直營校區分布地域不同,地方消費區分,校區執行負責人就本標準下調或增加績效津貼標準,經由公司高層總辦會議決議確認補貼方案; 2、崗位工資:管理崗、特殊性服務崗位設置固定崗位薪資及績效崗位薪資;3、課時費:定制課時費績效制度,評定標準參照教師職稱、出勤率、續費率、帶生量的綜合考量;4、績效:以崗位職責及校區發展規劃設定關鍵績效項目及績效權重,按校區運營成本及業績目標設置績效標準,實施數據統計核算績效;5、獎金: (1)校區日常運營管理過程中可依據短期業績指標達成而設定相關績效項目,具體事務4、設定具體方案,相關的獎金發放以現金形式結算,校區負責人簽批提報,并做好財務結算工作; (2)在籍員工完成本職工作以外的工作實現業績的,據實況給予的獎金激勵; (3)就校區發展過程中在其本職工作中實施的激勵性政策,含轉介紹提成、續費提成、招生激勵等;注:獎金發放必須與業績達成進行有效銜接,教師留任、帶班安排、福利、晉升等項目均與執行力掛鉤,校區負責人有權裁奪。6、補貼福利:(1)加班:因工作安排需要必須產生的加班,須在加班表中注明加班因由,教務主任審核,前臺行政存檔;加班時間與調休時間同比例相抵;加班時間月度累積報財務備案,年底統一按9元/小時核定發放;周六日及學員上課時間相應帶班教師及助教原則5、上不允許調休請事假,校區活動或上課時間請假的,按請假時間薪資的1.5倍扣除;(2)社保:新員工入職通過試用期后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滿三個月后可辦理統籌,如個人放棄辦理,需填制申請上報,可享有月度補助300元; 員工離職,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并報備至總部行政,20日前離職當月辦理停保,20日之后離職次月辦理停保,次月社保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中扣除;產假期間社保正常繳納,個人承擔部分須在休假前預存至公司,由公司按月代繳;(3)彩鈴:個人手機選擇使用集團彩鈴的,補貼10元/月;(4)產假:自休假之日起三個月內享有基本工資,超過3個月停薪停保留職,超過6個月視為自動離職;產后銷假就校區現下6、運營狀況安排定崗,補發3個月基本工資,逐月發放;(5)婚假:7天帶薪假;(6)喪假:5天帶薪假;(7)病假:月累計3天(含)以內按日工資的50%發放;月累計3天以上,按照事假制度處理; 8、其他:(1)交通補助:鄭州市內校區所在地2公里外的戶外課堂或合作機構教學,補助10元/次(保底);就校區組織活動外出的,可視情況定制補助政策; (2)年終分紅:結合公司整體戰略規劃、校區營收及教師在職業績能力等綜合情況于年終大會前決議分紅項目的可實施方案;關于校區股東參與到校區內部教學、管理等活動的,年終同等計提本薪酬績效制度中所述的崗位、績效分紅;(3)安全:校區安全管理重于泰山,要求校區運營管理0風險07、事故,對于任何發生的安全事故,首先啟動應急機制,緊急處理已發生事故,降低危害影響,啟動公關預案,有效降低負面信息擴散;查明事故原因,總結分析修正相關管理運營問題;最后就事故嚴重性及產生的負面危害,對責任人進行相關懲處;(4)其他事項另行補充。五、員工培訓制度2017年,鄭州直營校區為實現快速發展并能夠快速完成人才培養,本制度執行之日起直營校區教師可享無償帶薪培訓(已簽保密協議、勞動合同);從培訓之日起,教師在校區服務代班不足一期(教學項目期間)離職的,離職當月薪資中扣除培訓費2000元;六、員工入職培養師徒制 1、新入職員工入校后由校區行政通告校區運營基本規章制度,安排崗位、辦公區域辦公用品及8、引薦從師;2、 校區行政負責妥善安排新入教師后勤基本所需;3、 建立師徒關系,按校區教師入職基本流程及實時業務安排相關工作,妥善維護處理校區、團隊、新入教師間的情感及事務;4、 新入教師按業務流程,第三日進行行政談話,了解員工內心動態及價值取向,第七日由主管領導進行基本業務考核,按考核評分明細及試崗期實際態度表現確定是否留用;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內可據新入教師成長進度申請提前轉正,由主管領導審核通過正式錄用;5、 教師入職半個月內經內審考核能獨立帶班授課的,獎勵師傅200元、徒弟100元;如試用期內出徒的,獎勵師傅50元;試用期后未出徒而繼續留用的,師徒檢討,匯報學習計劃,可據情節評估師傅晉9、升資格并更換師傅; 6、師徒關系建立后制度維系時間為一年,一年之內徒弟教學榮耀師傅同享,徒弟的教學事故師傅同責;七、員工離職制度再籍教師及中層管理人員離職,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向教務主任及行政報備;帶班教師離職提前三個月申請的,離職交接清晰完善,未對職內任何工作產生負面影響的,離職結算工資補發200元獎金;帶班教師離職提前兩個月申請的,離職交接清晰完善,未對職內任何工作產生負面影響的,離職結算工資補發100元獎金;提前一個月申請的,離職交接清晰完善,未對職內任何工作產生負面影響的,離職結算工資正常發放;提前申請不足一個月的,離職交接不清楚,對職內工作產生負面影響的,離職當月薪資不發,停保事宜自行辦理;九、總則 每月1日前行政下載考勤記錄公布與在籍教師確認,3日前教師完成個人薪資申報;5日前各部主管完成審核上報教務主任做終審,8日前報至財務部;12日前財務將直營公司薪酬總表匯總報審,15日前完成工資發放;為迎合國家政策發展趨勢、順應市場經濟形勢以及推進全國戰略規劃的順利達成實施,直營校區年度薪酬績效制度從簽發之日次月起開始試行,原校區所有薪酬相關制度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