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及薪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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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931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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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考勤及薪酬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 考勤管理制度 1、上班時間:每月按 每周6天有效出勤計算(正常星期日休息),每天9小時制;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8:30 。 2、公司員工實行以指紋、人臉識別打卡記錄為依據,結合各部門考勤人員的考勤記錄,由人事專員核實匯總后交財務核算。 3、遲到、早退、曠工:3.1、上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以月為計算單位,遲到和早退累計小時數,按當事者日工資雙倍處罰,不足0.5天的按0.5天計算。遲到早退情2、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3.2、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曠工按日平均收入三倍處罰,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其它包括辭退處理。4、請假:請假需提前寫請假條,根據請假時間長短,交由部門主管簽字,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常務副總或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審批完后報公司人事專員處登記,否則視為曠工:4.1、員工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即可;25天內需主管同意后報分管3、副總經理審批;5天以上請假報總經理批準。 4.2、緊急情況下請假或者續假一定要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說明原因,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3、緊急請假的當事人必須在復工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請假條交到公司人事專員處登記。 4.4、對于部分員工在考勤表上有考勤記錄,打卡機上無打卡記錄的情況,當事人應及時找部門考勤人員核實或說明原因,否則視為早退、曠工。 4.5、公司對外勤人員、銷售人員、采購人員及司機等遠程出差在外而無法按標準時間衡量其工作的員工,其主管考勤人員需在考勤表上做出詳細說明。4.6、病假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4.7、喪假:員工4、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4.8、請假時間每月按天數進行累加統計,不足0.5天的按0.5天計算,請假日不計算工資。(批準為調休的除外)第九條 請銷假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5、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第十條 病假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6、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第十一條 事假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年假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7、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第十三條 婚假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第十四條 產假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8、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第十五條 喪假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二、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堅持按勞付酬、獎優罰劣、效率優先的原則,實行崗位職能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制。員工的薪資主9、要根據其基本素養、勞動技能、工作責任、勞動強度、勞動條件五個基本要素來確定。 1、薪資結構、發放: 企業員工工資主要由:個人標準工資+崗位津貼+加班費,其中: 標準工資由入職時確定,按月發放; 各種補貼屬企業福利,按月放發; 崗位津貼按季(三個月)計發; 績效考核工資與企業其他獎勵作為年終獎形式分春節前60%和春節后三個月40%計發;年薪制員工按年度考核后補差; 1.1、辦公室(包含行政管理、財務、采購、業務、技術部、后勤部等部門負責人及各車間主管企業骨干)等管理人員實行:標準工資+崗位津貼+各種補貼(房補、工齡工資、全勤獎等)+績效考核工資;無加班費。1.2辦公室其他職員實行:標準工資+崗位10、津貼+各種補貼(房補、工齡工資、全勤獎等)+績效考核工資;無加班費;1.3 車間主管助理及組長實行:標準工資+月考核工資+年績效考核工資+各種補貼(房補、工齡工資、全勤獎等)+加班費+企業其他獎;跟班加班計算加班費;1.4 車間其他員工實行:1.4.1 計件工資+各種補貼+績效考核工資,其中計件工資的20%作為月度考核按季度發放;1.4.2計時工資:標準工資+崗位津貼+各種補貼+加班費+績效考核工資;計件與計時不能重疊計算。 2 計酬時間和單位時間薪酬(元/小時): 2.1 辦公室人員(包含車間主管級)計酬時間:按26天/月計酬,正常工作日多一天少一天都不改變;原則上每周星期天休息,公司統一安11、排或因生產任務、工作計劃及自身工作效率等原因導致必須星期天上班不算加班,允許擇期換休,但依舊考勤并拉入年度考核加分;如因生產計劃執行必須要相關人員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到場的,無故不到場的以曠工論處。 2.2 車間助理級及車間其他員工計酬時間:按26天/月計酬,周日、晚間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另計加班費。 2.3 車間晚班加班計酬:晚18:30-21:30三小時加班按四小時計算加班費,另加誤餐費10元/晚;法定假日按相關政策執行。3、薪酬計算方式 3.1標準工資(A)計算:實發標準工資(A)=應發標準工資(B)-應發標準工資(B)/計酬天數(D)*缺工天數(C); 3.2 崗位津貼(E)計算:實發崗位津貼12、(E)=應發崗位津貼(F)-應發崗位津貼(F)/計酬天數(D)*缺工天數(C); 3.3 加班工資(G)計算: 3.3.1加班工資(G1)(白班)=應發標準工資(B)/計酬天數(D)/8*加班工時(H);3.3.2加班工資(G2)(夜班)=應發標準工資(B)/計酬天數(D)/8*(加班工時(H)+1)+10(誤餐費);3.4 計件工資(J)計算:月實發計件工資(J)=月計件數*計件單價(I)*80%3.5月考核工資(Y)計算:實發月考核工資(Y)=相應月考核工資基數(K)*月考核指數(L)*80%;3.5 年考核工資(N)計算:年考核工資(N)=相應年度考核工資基數(M)*年考核指數(O)年考13、核工資計算區間是每年3月1日-次年的2月28日止,一年度計算一次。3.6各種補貼計算:3.6.1 工齡工資(P):以每年12月31日為界,連續工齡滿一年以上的即從次年元月起按50元/年計算,上不封頂;3.6.2 住房補貼(Q):在職員工50元/月;3.6.3 全勤獎(R):全月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等任一現象則記發50元/月; 3.7婚、孕、產、喪、工傷等假期間工資核算:按國家及廣東省相關規定計發;4、薪資的增減4.1 薪資調增時間:每年的三月調增一次,全年其他時間非特殊原因不作調整;4.2 調整幅度:以企業效益為依據,員工技術級別或崗位未變的情況下每次調增最多不超過5%。4.3 基本實行14、同崗同酬,以崗定酬的原則,如因崗位的調整薪酬該增則增該降則降;4.4 調增流程:4.4.1 部門負責人代表部門提交申請,報人事審核,報管理層審批。4.4.2 管理層提請調增,報請總經理批準;4.4.3 總經理直接提請調增;5、薪資發放:5.1 公司每月發放一次工資,即每月20號發放上月工資;5.2 薪資發放日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則延緩到最近的工作日內發放。5.3離職員工的薪資結算:5.3.1試用期未超3天(包含3天)的員工申請離職,都不予計發工資;5.3.2自動離職(不辭而別)、一律作無薪結算。因嚴重違背公司相關制度被公司開除的員工結算扣30%.試用期員工上崗3天以上30天內正常離職或者公司辭退,經按規定程序批準,并辦完一切離職手續,工資可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扣除個人應扣款項后27天內(節假日自動延后)發放。6、下列項目應從工資中扣除:6.1社會保險費由個人負擔部分;6.2應由個人繳納的個人收入所得稅;6.3辦理暫住證、社保卡技工證其他辦證等費用;6.4因遲到、早退、曠工、品質扣費等應由員工負擔的其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