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培訓及薪酬福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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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944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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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招聘培訓及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 則.2第二章 招聘管理.2第三章 培訓管理.4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5第五章 考勤管理.9第六章 離職管理.13第七章 附 則.14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組織人事的開發與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率和高度團結的隊伍,創造一種自我激勵、自我約束和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保證為委員會及下屬企業的快速發展和高效運作提供良好的組織人事平臺,使員工的聘用、變動、考核、獎懲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2、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1、委員會及下屬企業各職能部門的組織人事管理工作,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法令外,應當按照本制度辦理;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委員會及下屬企業聘用的人員及勞務工。所有員工應當享有本制度中規定的權利,履行本制度中規定的義務;3、委員會及下屬企業對員工實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組織人事部簽訂勞動合同書、保密協議書,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4、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制定組織人事規劃,以及員工培訓、員工考核、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等各項手續。第三條 組織人事開發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3、則。第四條 本制度內容包括招聘管理、培訓管理、薪酬福利管理、考勤管理和離職管理。第二章 招聘管理第五條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員時,由各用人部門提交聘用員工申請表,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報分管秘書長批準后,由組織人事部負責具體招聘。第六條 招聘原則:招聘采取公開招聘、自薦、推薦相結合的原則,擇優錄用。第七條 員工的聘任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正式聘任。下屬企業自主招聘,報委員會組織人事部審批備案,對于不符合委員會用人制度的聘任,一經發現將做出嚴肅處理。第八條 用工一律實行合同制,由組織人事部按程序審核、報分管秘書長批準后簽訂。第九條 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組織人事部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4、實際才能予以聘任。第十條 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一)部門負責人(正、副)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的選拔任用嚴格按照中組部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民主推薦、考察、醞釀、決定、公示、上報的基本程序進行,由秘書長、分管秘書長、組織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參加面試,通過后由組織人事部上例會研究決定聘任。任職條件:1、職位空缺;2、具備任職所需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知識水平及組織領導能力;3、擬任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4、擬任正科級職務的,應有兩年以上副科級經歷;擬任副科級職務的,應有三年以上科員經歷,年齡一般應在27歲以上 ;5、大專以上學歷。(二)部門員工,經5、用人部門考核,組織人事部審核,分管秘書長批準后,由組織人事部聘任。應聘人員應填寫員工應聘登記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職稱證書、學位證書、駕駛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4、上一工作單位離職證明;5、健康體檢表;6、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政審審查表;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張。第十一條 被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通知辦理報到手續。第十二條 員工調配的原則:先在本部門、本企業內部調整;本部門、本企業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分管秘書長批準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按招聘程序招聘。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1、反黨、反社會、參加邪教組織的;2、被6、通緝、因犯罪被判處刑罰且尚未執行完畢的;3、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4、患有傳染病或精神病的;5、思想不良,品德敗壞,被以前就職單位開除的;6、挪用公款,或貪污有案的;7、未向組織人事部提供真實、完整的學業、身體等個人情況的相關材料。第十四條 員工試用期原則上為三個月,崗位考核合格,填寫員工轉正審批表,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交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報分管秘書長批準。第十五條 員工與組織人事部簽訂勞動合同書、保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第十六條 試用人員品行不良,或工作無成績,或違紀的,或體檢不符合崗位要求,組織人事部有權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聘。試用未滿一月者,按實際工作日支付工資。第三章 培訓7、管理第十七條 組織人事部為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和工作效率,將定期與不定期地舉辦各種教育培訓。第十八條 員工培訓分為:1、崗前培訓:所有新員工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內容:(1)了解企業發展歷史、經營理念、管理模式;(2)學習內部管理制度;(3)了解所在部門工作概況及所在崗位工作要求。2、在職培訓:(1)在員工熟練掌握本部門業務的基礎上,將不定期地組織員工參加政治思想、法律法規、財務、計算機等相關知識培訓;(2)根據工作需要,指定人員參加各種有關業務培訓和技術技能培訓;(3)根據企業的發展狀況及員工業績考核情況,經部門負責人提名、分管秘書長審核,選送部分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相關企事業單位考察培訓,以不斷提高員8、工及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4)邀請專家學者做專題講座。3、除采取上述方式加強員工培訓外,也鼓勵員工到大專院校或專業培訓單位進修學習(在職學習為主);4、員工參加各項全國統一職稱考試,須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5、凡派出學習或指定人員參加培訓的費用由企業承擔。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第十九條 目的及適用范圍1、目的:根據章程和實際情況,建立有效的薪資激勵機制,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2、適用范圍:適用于委員會和下屬企業所有員工。第二十條 管理原則1、員工的薪酬、福利待遇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激勵性原則、與經濟效益相結合原則及合法原則;2、員工的薪酬、福利待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9、狀況和所在地區生活水平、物價指數的變化進行適當調整;3、實行薪金保密制度,除指定財會人員了解員工薪水外,任何員工不得泄露薪酬秘密;4、工資總額,根據機構編制、定員人數和領導職數等(以下簡稱勞動指標)由委員會統一確定。各部門及下屬企業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核定,不得隨意突破。第二十一條 薪酬的審定和調整1、根據市場勞動力價格水平和企業發展狀況,員工薪酬總額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如有特殊情況進行局部調整,須經組織人事辦公會研究通過。2、員工薪酬的審定和調整最終審批權屬組織人事辦公會,所有部門及下屬企業必須嚴格按薪酬審批程序執行。3、員工薪酬的審定與調整實行“以崗定薪,易崗易薪”的原則,程序如下:(1)對新10、員工,在經過初試及復試合格后,根據工作崗位按薪酬制度定薪,分管秘書長簽批,組織人事部備案;(2)員工崗位調整或職務晉升,工資將相應調整,分管秘書長簽批,組織人事部備案并送達財務部;(3)各下屬企業須嚴格按照績效考核辦法執行薪酬制度,填寫月工資發放審批表,將月工資總額及工資明細報組織人事部審核、財務部復核,呈分管秘書長審批通過后方可發放。4、在員工勞動合同有效期內,組織人事部將根據員工的表現情況隨時調整員工的薪資。第二十二條 工資結構形式1、正式員工工資的基本構成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津貼(交通補助、通訊補助),如下圖:工資結構表內 容基本工資職級工資績效工資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工11、齡補貼占工資總額比例(%)50%25%20%3%2%以月工資5000元為例250012501000150100以月工資4000元為例2000100080012080以月工資2000元為例10005004006040病假扣當天基本工資的50% ; 事假扣當天的基本工資。例:月工資4000元,基本工資2000元(按21.75天計薪):病假一天扣工資46元,事假一天扣92元。2、績效工資根據規定分別進行業績考核后發放;3、工齡補貼:工齡從轉正后開始計算,在本委連續工作滿一年每月工齡補貼20元,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基數的一倍,十年封頂。辭職后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12、齡。4、年底根據考核結果核發年度業績獎金。5、根據國家以及企業有關規定,以下費用從每月工資中扣除:(1)個人所得稅;(2)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中個人負擔的部分;(3)應由個人負擔但已由企業代為支付的費用;(4)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資、離職員工的違約金、賠償金等);(5)其它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部分。6、試用期員工按工資總額的90%發放;7、員工經批準被辭退時,從批準的次日起停發工資、獎金、按月實際工作日支付工資;8、每月均按21.75天計薪。第二十三條 工資支付方式1、員工支付工資一律以金融卡或現金形式發放,每月工資發放日期為下月5 日,如遇節假日順延;2、月度績效工資,各部門和13、下屬企業每月對所屬員工本月表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組織人事部匯總后,報分管秘書長批準,作為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第二十四條 缺勤薪酬凡在制度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出勤者,則視為缺勤,缺勤分類如下:1、病假:病假扣當天基本工資的50% ,如有加班或年假,可抵扣;2、事假:事假扣當天的全額基本工資,如有加班或年假,可抵扣;3、曠工:曠工期間扣除本人當日雙倍基本工資;4、遲到早退:在一個自然月份里,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者,扣發半日基本工資;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以上者,每次扣發半日基本工資;遲到1小時以上者,每次扣發半日基本工資。第二十五條 保險福利員工福利包括社會保險、有薪假期、福利津貼、活動14、等。一、社會保險1.按國家規定為所有正式員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組織人事部門按勞動社保保險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辦理;2、新入職員工須在15日內本人提供保險轉移單并辦理相關手續,若延期須及時到組織人事部辦理延期手續,否則延期內的社會保險將視同本人自動放棄繳納,組織人事部門將不予補辦;3、員工終止勞動關系后,須在15天以內辦理停繳保險手續,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二、福利津貼凡試用期滿并已轉正的在崗員工,可以享受規定的交通、通訊等福利津貼。三、員工活動1、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將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體檢;2、不定期組織員工參加文體活動等。第二十六條 員工年度考15、核按以下辦法執行: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工作量、工作能力、專業能力、創新意識、工作態度(附員工年度考核評價表)。1、 工 作 量:主要指工作量的大小程度及完成情況;2、 工作能力:主要指完成任務的質量、時效性等;3、 專業能力:主要指專業知識水平及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等;4、 創新意識:主要指工作過程中能提出有突破性的新建議、新思路;5、 工作態度:主要指完成工作的主動性、責任心、團隊精神、創新理念、勞動紀律、協作性、敬業精神等。二、考核辦法:在員工個人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采取上一級考核下一級的辦法。1、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進行評價,報分管領導審批并簽署意見;2、部門負責人和下屬企業負責人16、由分管秘書長評價、審批,并簽署意見。三、考核程序第一階段:員工個人總結并自我評價;第二階段:部門總結,部門領導對員工進行評價;第三階段:分管秘書長對各部門領導及下屬企業負責人進行評價。四、考核的組織考核的組織由組織人事部負責,年度考核全部統計情況由組織人事部匯總并存檔。五、考核時間結合工作情況,每年年底安排考核時間。各部門及下屬企業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進行考核。第五章 考勤管理第二十七條 考勤時間1、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上班時間:9:0012:00,13:0017:00午餐休息:12:0013:002、考勤實行指紋打卡方式,員工每日上、下班均須打卡。第二十八條 法定節假日17、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元旦1日;春節3日;清明節1日;勞動節1日;端午節1日;中秋節1日;國慶節3日;婦女節女員工放假半天以及國家規定和通知的其它節假日。第二十九條 婚 假1、正式員工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者,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人員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假;2、子女結婚可請2天婚假,兄弟姐妹結婚可請1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3、婚假必須在本年度使用。第三十條 產育假1、員工孕期例行檢查視為正常出勤,但原則上應每次控制在半個工作日;2、員工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3、女員工年滿24周歲后初育為18、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5、女員工生育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6、女員工懷孕流產的(不含人工流產),根據定點醫院、專科醫院或按規定就診的區(縣)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妊娠不足4個月的,可休產假15天,妊娠4個月(含)以上的,可休產假42天;7、產假期間(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享受全額基本工資、相關福利(除績效工資、交通、通訊、防暑降溫等補貼)。第三十一條 計劃生育假1、員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上環、絕育、節育)19、或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后造成人工流產,可根據定點醫院、專科醫院出示的證明,享受計劃生育假;2、哺乳期的女員工從生育之日起一年內每個工作日享受1小時的哺乳時間,此1小時視為正常出勤;3、計劃生育假期間(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基本工資及福利待遇全額照發(績效工資除外)。 按照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執行。第三十二條 喪 假1、員工(包括試用期職員)父母、配偶或子女不幸身故,可申請有薪喪假5天;2、員工(包括試用期職員)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不幸身故,可申請有薪喪假3天。第三十三條 年休假1、員工在本單位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20、2、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3、員工休產假后,不再享受當年帶薪年休假待遇。4、一年內一次性請病假超過20天或累計請病假30天,不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5、一年內一次性請事假15天或累計請事假超過20天,不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6、休假一般應在年內用完規定之天數,不能累積至下一年享用,亦不能提前享受下年度休假。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分管秘書長批準。第三十四條 公 假持有學校召開家長會的通知,可給假半天。第三十五條 事 假1、經批準,員工因事可申請事假,未請假者視為曠工;2、員工因事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特殊情況并經負責人領導批準的除外)。第三十六條 病 假1、員工憑縣以上醫院證明并21、經領導批準,可請病假,無醫院證明按事假扣薪;2、一個月內連續病假10天或累計超過15天以上,須簽訂醫療期協議,醫療期時間的確定,按北京市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3、員工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經中心指定醫療機構診斷,須長期進行治療的,可享受相應的醫療期。醫療期的計算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4、醫療期內的員工病假工資,按國家或有關規定執行;5、醫療期滿,員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將終止合同予以解聘;6、特殊情況,經分管秘書長批準后另定。第三十七條 出 差1、員工出差前需填寫公差單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部門負責人(含正、副職)以上人員出差由分管秘書長核簽,并送組織人事部備案;2、出差人員可憑核簽后的公差單和22、分管秘書長簽署意見向財務室預支差旅費;3、出差人員應于返回單位一周內報銷;4、出差人員憑出差審批單到組織人事部門核實當月考勤。第三十八條 請假程序1、請假核準程序:(1)員工請假,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組織人事部審核,分管副秘書長批準;(2)凡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一律由分管秘書長簽署意見,并在組織人事部備案。2、請假手續:(1)員工請假一律填寫請假單,并按核準程序批準;(2)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現不可預料事故未能及時請假者,應盡快在缺席當天,以電話通知所屬部門領導或上級,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3)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提前上班或超假均須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23、第六章 離職管理第三十九條 辭 職1、組織人事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勞動合同書及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2、員工與組織人事部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單位不得無故辭退員工;3、自動辭職:員工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組織人事部門及其所屬部門,陳明辭職理由。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送組織人事部核準后上報領導,待同意后,方可解除勞資關系,并按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自動辭職的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第四十條 辭 退聘用人員出現下列情況,應解聘:1、嚴重違反制度;2、聚眾鬧事妨礙正常工作,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嚴重后果24、;3、與絕大多數同事難以協調合作而又無法改變;4、泄露企業機密并造成重大損失;5、吸毒、販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逮捕;6、貪污公款和損公肥私接受“回扣、傭金”等不上交;7、無故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十天;8、在單位內打架斗毆、偷竊同事或單位財物;9、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或出現嚴重失職行為。凡是由于上述原因被辭退的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企業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第四十一條 由于業務轉型或其他因素導致原有人員富余,且無法安排工作而被辭退的,將支付兩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第四十二條 離職移交凡獲準離職、退休和奉調者,須到組織人事部門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將經辦事項、保管文件賬冊、客戶資料及公共財務向本部門指定接任者移交清楚,方能離任。凡未辦妥手續擅自離職者,將按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第四十三條 凡離職人員不得再次入職本委及下屬企業。第七章 附則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由委員會擴大會議通過后生效。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由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