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會人事聘用及薪酬福利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979634
2024-09-03
6頁
48.54KB
1、公益基金會人事聘用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規范基金會人力資源及行政辦公管理,特制定公益基金會人事行政管理制度。一、 人事聘用1.1招聘申請招聘申請:每年初理事會上秘書長代表秘書處提出人員需求,經理事會根據年度組織設置和人員配備審批招聘申請。1.1.2年度編制內由行政人事部編制招聘計劃及費用預算,統一組織招聘工作。如遇緊急缺人需再編制外招聘人員,需要向秘書長提出增員申請,秘書長審核后,由行政人事部組織招聘工作。1.2招聘渠道1.2.1內部員工具有崗位競爭的優先權。基金會招聘人才首先面向內部,2、從內部發現、使用和培養人才。1.2.2優秀實習生有崗位優先權,基金會員工也可推薦適合人員應聘。1.2.3行政人事部負責在招聘網站或行業網站刊登招聘信息。1.3招聘程序1.3.1篩選簡歷:行政人事部整理資料確定初試人選。1.3.2初試:行政人事部安排好面試時間及地點,發出初試(面試)通知,專業崗位可提供試卷,行政人事部先初試,并口頭匯報秘書長初試結果,有需要時由秘書長進一步面談。筆試:篩選出復試人員后,發送筆試材料,并告知秘書長筆試結果,由秘書長確定是否進入終試。終試:秘書長把關終試,項目負責人以上級別需理事長終試。1.3.5 錄用:通過終試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發出錄用通知。1.4錄用程序1.43、.1錄用通知:按基金會程序確定錄用的員工,由行政人事部按照終試結果發出通知:基金會已正式錄用為崗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工資為,請于前到崗上班。發送基金會工作流程資料包,提前告知員工需要查看和熟悉的資料。告知行政人事部的聯系人、聯系電話等。1.4.2辦理入職手續:提交個人相關證照復印件(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免冠照片及近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等)。引見相關部門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和門禁卡。行政人事部應于新員工報到前為在基金會工作的員工配備好計算機、電話及開通郵箱。1.4.3入職培訓:行政人事部統一負責組織新員工一天時間學習相關管理制度。1.4.4證照等資料核實:行政人事部必須在員工報到一4、周內對相關證照、工作背景等進行核實。1.4.5簽訂合同: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新員工被錄用后,行政人事部組織員工簽訂為期三年(試用期包括在內)的勞動合同。1.4.6注意事項:應屆畢業生的正式錄用以基金會與畢業生及學校簽定的三方協議為準,在畢業生與基金會簽訂三方協議前,基金會有權調整招聘決定。畢業生接到錄用通知并決定簽定合同,需提前三天與行政人事部聯系,獲得明確的答復后,方可直接到基金會簽訂合同。所有錄用員工(含應屆畢業生)從實際到崗日開始簽定勞動合同,并以此日起計算試用期,按照約定的試用期工資予以報酬。非廣州生源畢業生戶口如需轉入廣州市,基金會協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自理。1.5試用1.5.1新員5、工被錄用后,一律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特殊崗位員工由理事長確定)。此期間如員工感到基金會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如員工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基金會也會終止對其試用。1.5.2員工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轉正時間將自動順延。1.6轉正1.6.1行政人事部在新員工試用期滿前一周內會告知當事人,同時新員工可提出提前轉正申請,需要由秘書長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作出評價,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員工。1.6.2由秘書長進行新員工轉正考核面談,確定崗位設置和轉正薪酬待遇。1.7購買社保和公積金1.7.1新員工轉正后,由行政人事部購買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6、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公積金。個人按相關標準承擔個人繳納部分費用,其它由基金會繳納,在取得市民卡后由行政人事部交新員工。1.7.2若員工離開基金會,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轉出手續。二、考勤制度2.1考勤時間2.1.1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2.1.2工作時間:上午09:3012:00、下午13:3018:00。2.2考勤種類2.2.1遲到、早退:以早上9:30和下午18:00為計算依據,誤時或提前超過10分鐘計,午休時間超過13:30亦視為遲到。2.2.2曠工:遲于早上10:00到崗,視為曠工。2.2.3外勤:外勤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秘書長。2.2.4出差:外勤需要7、提前三天告知秘書長。2.2.5事假 員工請事假按半天計算,不滿半天按半天計算。需提前三天填寫請假申請表,一次請假五天需要提前一周經秘書長批準。2.2.6病假員工在上班期間外出看病,需提前三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由秘書長審批,并交人事行政部。請病假五天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周經秘書長批準,回來上班后須附醫院開具并蓋有醫院印章的休假建議單和完整的就診記錄。如遇特殊情況,需在當天上午9:30前通知秘書長。2.2.7突發性請假:需事先電話向秘書長口頭請假,并通知人事行政部,且需于上班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將請假手續補齊。2.2.8哺乳假: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可享有一小時哺乳假,經批準可以合并使用。多胞8、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2.2.9產檢假:凡履行登記的孕期女職工,可按照以下規定進行產檢。規定范圍內的產檢可每次享受半天產檢假期,視為勞動時間。產檢假期需提前一天申請并于產檢后一日內將產檢手冊交到人事行政部復核及備案。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期。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產檢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產檢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2.2.10年假:凡符合年休假條件的員工休假前,需要提前一周填寫請假申請表,由秘書長簽名,并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三、薪酬及福利制度39、.1薪酬分類3.1.1薪酬的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術程度等項目綜合制定。 3.1.2員工薪酬一般按崗位薪金計算,具體工資由秘書長確定。3.1.3特殊崗位員工工資由秘書長制定,報理事長審批。3.2薪酬調整 3.2.1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薪金相應進行調整。 3.2.2有特殊情況需增減薪酬,提出申請后由秘書長審核交理事長審批。3.3薪金支付3.3.1每月10日前按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支付薪金,新員工以實際工作日數計發工資。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3.2基金會依照稅法在發工資前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等。10、3.4年終獎勵:年終獎是對基金會員工全年工作的一種獎勵,由秘書長根據員工實際到崗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確定具體金額。3.5社保和公積金3.5.1基金會統一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公積金,個人按相關標準承擔個人繳納部分費用,其它由基金會繳納。3.5.2若員工離開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轉出手續。 3.6辦理戶口:非廣州生源畢業生戶口如需轉入廣州市,經申請基金會可協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自理。 3.7工作餐:周一至周五為員工免費提供午餐、水果、零食等。四、崗位及工資變動管理4.1涉及到崗位變動(包括內部調動、晉升、考績優良、降級、解聘等)以及由此產生11、的工資變動,由行政人事部告知秘書長審批。五、離職管理規定5.1申請手續5.1.1正式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試用期員工可隨時提出辭職。5.1.2以郵件發送提出申請,并注明離職原因及離職日期,由秘書長審批。5.2交接手續5.2.1與基金會安排的相關人員處理工作交接事宜,交還所有工作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5.3離職手續5.3.1到財務部報銷基金會帳目,歸還基金會欠款。5.3.2由人事行政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工作;戶口及人事檔案關系在基金會的,由人事行政部辦理戶口、檔案及人事關系轉離;刪除所有辦公賬號密碼、禁用郵箱,共享文件夾等信息。5.3.3如與基金會簽定其它合同(協議),按其12、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5.3.4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方可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離職薪金的領取與工資發放日相同。5.3.5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基金會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六、計算機及空調管理制度6.1計算機管理6.1.1計算機購置:根據人員配置情況提出購置計算機,由秘書長批準申購,財務部須及時做好固定資產登記和備案工作。6.1.2計算機使用及管理每臺計算機的使用者為本機責任人,信息技術部對每臺計算機的硬件配置、操作系統、登陸服務器設置、軟件安裝情況等均建檔保存。計算機使用者應按操作規則正確使用,下班后必須關閉電源;不得擅自拆裝機箱,改動計算機設置;拒絕使用13、和拷貝來歷不明的軟件、光盤和文件,防止病毒傳染;嚴禁任何時間利用基金會計算機玩游戲。如因個人違反操作規則而引起硬件損壞或病毒侵襲,造成基金會計算機財產及資料損失,視情況嚴重程度予以經濟及行政處罰。6.1.3計算機維護:信息技術部負責計算機系統的維護,計算機發生故障時,使用者作簡易處理仍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信息技術部,嚴禁擅自拆裝。6.2空調管理6.2.1下班離崗時,每位員工均有責任檢查辦公室空調、燈光是否處于關閉狀態。6.2.2需在晚上或周末加班的員工,離開基金會時務必關閉空調并鎖好門。七、印章管理制度7.1印章刻制: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刻制內部或對外印章,均須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秘書長審批,14、并經理事長審批通過,最后由行政人事統一辦理刻制手續。7.2印章啟用:新印章啟用前由行政人事部在基金會印章管理卡上做好記錄,注明印章名稱、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圖樣等,方可移交印章至秘書長。7.3印章使用7.3.1除員工社保、住房公積金辦理的相關資料、財務報稅資料外,其它需加蓋印章的文件,需要由秘書長審批,經批準后方可用章。7.3.2使用印章,一律實行登記制度,用印人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注明用印日期、用印人、蓋章內容、印章類別、蓋章份數、印章保管人等,秘書長應對印章使用登記表中登記的內容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方可蓋章。7.3.3秘書長外出時須將印章及印章使用登記表移交給15、有權限的人員,以免貽誤工作。7.3.4使用印章時,秘書長應對蓋印的文件內容把關檢查,如有疑義須經理事長批準方可蓋印。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應拒絕蓋印。7.3.5蓋印時要求印章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一致,用印要端正、清晰,用印位置一般蓋在文件的落款與日期之間,上不壓正文,下騎年壓月。7.3.6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印,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時,必須經秘書長批準后方可開出。7.4印章保管7.4.1基金會公章原則上由秘書長保管,須妥善保管,不可隨便放在桌子上,應放在有保密設施的地方。7.4.2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基金會,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經秘書長批準后攜帶使用,用后及時交回。7.5印章移交:秘書長變動或須辦理印章移交手續時,須填寫基金會印章管理卡,注明移交人、交接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并送行政人事部備案。7.6印章停用:因機構變動停止使用印章或印章損壞需更新時由秘書長及時收回或銷毀舊印章,并在基金會印章管理卡上建立印章回收及銷毀的登記檔案。7.7說明: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違反規定給基金會造成損失的,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