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薪酬休假獎懲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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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9766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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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務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薪酬、休假、獎懲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一、為保障公司員工權利,增進勞資和諧,樹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特依法訂立本規則。凡本公司員工,悉依本規則執行。二、本規則所稱員工,是指正式受雇于本公司從事工作獲得報酬之專職員工。三、本公司若有特定性之工作人員,其管理制度依公司規定,相關福利依合約另定之。第二章 員工基本行為準則一、遵守廠內各項規章制度及命令,服從各部門主管的安排及監督。二、愛護公司榮譽,不得有損害公司聲譽、向外泄漏公司資料、敗壞公司形象等行為。三、遵守上下班時間2、,不無故缺勤、遲到、早退、不找人代打或代人打卡,工作時間不 得作與工作無關之事和吃零食。四、遵守操作規范,保證生產安全,因違規操作而造成事故或導致公司經濟損失,一律 追究其相關責任。五、未經他人同意,不可私自動用他人工具及私人用品。非公司指定之機臺操作人員,一律不得擅自操作機器。六、愛護公司資財、設施,不得借故損壞,不得竊取公物。進出車間及大門,需自覺接受檢查。七、門禁時間外出及車輛攜帶物品出廠,需有放行單。八、在廠區里依公司規定穿著制服(有發制服),佩帶識別證。九、員工在上班時間里有緊急事情需會客,應向主管報備并在會客室為之,一律不得私自帶領外人進入車間或辦公區內。十、全體同仁應注重道德修養3、,同事間應通力合作,互敬互重、互相關懷,充分發揚團隊精神。十一、不得造謠惑眾,擾亂人心,不得聚眾鬧事、互相斗毆。十二、廠內不得攜帶、收藏和違章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隨身攜帶和收藏兇器或攻擊 性物品。不得進行賭博、酗酒等有傷風紀行為。十三、維護廠區清潔衛生,愛護綠化美化,嚴禁亂丟煙蒂、紙屑及違規堆放雜物等。十四、遵守餐廳及其它公共場所守則,不得有任何擾亂公共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十五、注意儀表形象(依公司規范穿著),待人接物誠懇謙和,實行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等文明語言。禁止穿短褲(包括西式短褲)、背心、拖鞋、赤膊上班、生產線上女同仁不得穿裙子、涼鞋、高跟鞋等,工作場所不得大聲吆喝、打鬧4、嬉戲等擾亂其它同仁工作之行為。以上規范,全廠同仁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論處。第三章 人事規章第一節 錄用原則一、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二、本公司的招聘主要以面試、筆試等方式進行。三、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第二節 錄用條件一、新進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二、試用期考核。新進員工使用期滿前,由公司進行考核,考核中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三、錄用條件各企業根據各自用人需求自行確定。第三節 錄用程序一、正式錄用前體檢:公司可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入職都必5、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并向人力資源部門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才可以被公司錄用并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后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二、確認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門發出錄用通知。三、應聘者一旦被同意錄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公司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否則將視為拒絕受聘,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四、應聘者自同意錄用之日起3日內必須向公司提交下述材料:1、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公司核對后留存復印件;2、遞交學歷證書原件,公司核對后留存復印件;3、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4、一寸免冠的半身照片3張(最近拍攝的照片);5、培訓、6、技能、職稱等證明文件和證明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證明文件正本及復印件(正本核對后發還);6、之前最后工作單位退工單或退工證明;7、必要時公司有權要求提交婚育證明;8、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第四節 個人信息告知一、員工被錄用應告知公司以下信息:1、姓名;2、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3、婚姻狀況;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5、培訓結業或學歷進修畢業等。以上信息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人力資源部。二、本公司員工離職后,如被新公司聘用,經其雇主要求,公司有權將員工曾被本公司聘用的基本事實告知員工的雇主,但將對該員工的私人信息保密。第五節 勞動合同簽訂與試用期公司與被聘用的員工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簽訂勞動合同7、。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雙方必須嚴格履行雙方的義務。一、試用期規定: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一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二個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二、試用期間,員工工資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作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三、試用期經考核合格,轉為公司正式合同制員工。四、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并有權解除合約并不需支付補償金。第六節 回避規定 人員回避規定屬選擇性條款,各8、企業自行規定。第四章 薪酬制度一、薪酬管理原則公司將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同類行業以及同類崗位的薪酬標準制定統一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的原則是公平和有競爭力的。二、薪資支付1、公司根據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員工承擔,公司在每月發薪時代扣代繳。2、公司于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國定假日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可以酌情延期發放薪資,但應事先通知所有員工。4、關于薪酬發放標準,具體由各公司的規定。三、薪資調整公司會根據市場狀況、員工的工作表現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對員工的工資進行調整。具體由各公司的規定。四、獎金制度公司根據員工崗位及職責,實行不同的獎金形式,包括年終9、酬金,浮動獎金等形式。具體由各公司規定。1、年終酬金公司應設定發放人員的范圍(如 月 日在職人員)及當年度離職或中途入職人員的處理辦法。各企業自行規定后應予以公布。2、浮動獎金每年根據員工職位,公司業績和個人工作表現等情況,公司決定是否向員工發放浮動獎金。第五章 保險福利一、社會保險福利公司依法為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員工應繳納的個人部分,由公司為員工從工資中扣除代繳。二、公司員工福利 各企業按照企業特點指定。第六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一節 工作時間一、工作時間規定1、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企業,需明確上下班具體時間。 具體工作時間規定由各公司規定。2、對企業適合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員工,如實行特殊工10、時制需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其工作時間按照相應的工時制實行。具體時間由企業制定公布,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二、加班操作程序1、公司為滿足業務和工作職責的需要,安排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稱為加班。員工加班須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并根據公司規定,經得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在加班完成后將“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未按上述流程辦理而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公司將不視作加班。2、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企業可自主規定并公布,但不能低于昆山市最低工資標準。)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加班報酬支付方法按11、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二節 考勤一、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二、刷(打)卡 (內容自行規定)第三節 假期管理一、除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員工休假均須提前申請,并附上相關文件、證明且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突發事件,不能事先辦理休假手續,必須盡快通知部門主管并于上班后當天補辦休假手續。二、法定節假日員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法定節假日即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國慶節(三天)、中秋節(一天)。如相關國定假日的規定(節日名稱和天數等)發生改變,于新規定生效日起自動替代前述內容。三、公12、司假日具體由各公司規定四、年休假1、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3、年休假若分次實行每次休假最少為1天。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4、年休假原則上有公司統一按排,職工請年休假須提前天申請,公司根據業務狀況給予休假。五、病假1、員工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超過全薪病假期的,公司將按照國家及當地有關規定給予一定13、的醫療期,并支付病傷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的工資待遇根據員工的工齡在本公司服務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資待遇(由各企業自行制定),但病假期間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如醫療期滿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公司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合同,并按照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2、員工病假,憑醫院(企業可指定相關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歷卡、收費憑證辦理請假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來公司者,小時內用電話通知本部門,天后憑有關證明補辦請假手續;員工因病假須轉院至外地醫院治療的,必須經昆山市級以上醫院確診,未經確診而擅自至外地醫院治療的,外地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不予承認。沒有辦理轉院手續14、而擅自至外地醫院治療而不能向醫保中心報銷醫藥費的,概由員工本人承擔。六、婚假憑結婚證正本辦理請假手續。一般婚嫁(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結婚)延長10天;再婚的給假3天。七、產假1、已婚女工生產時,需持準生證到人事部查驗予以請假;假畢須附有效醫院出具之出生證明書向人事單位辦理銷假手續,產假期間工資照發。2、假期一般90天,難產10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一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女方年面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孩子)3、流產假:1、3個月以下20天; 2、3至7個月42天; 3、7個月以上90天;4、陪產假 男性員工(凡符合晚育并且是初次生育15、)陪伴其配偶到醫院生產可申請有薪陪產假10天。八、喪假如遇直系親屬,可申請三天有薪喪假。九、無薪事假1、 員工因有私事必須親自處理,可申請事假。事假必須提前一天由本人親自請假,并填寫個人請假卡,寫明事由、日期并請職務代理人簽字后,經直接主管、課長、最高領導根據生產、工作情況核準。獲準標準一天直接主管;天以內由部門課長審批,天以上由部門課長審批,最高主管確認。2、有特殊情況可電話補假(限小時)。十、工傷假(有薪假)(一)下列情形被視同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16、,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4、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6、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7、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8、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現工作崗位后舊傷復發;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上述內容如國家有關規定變更的按國家變更的規定執行。(二)員工工傷可以請工傷假。工傷醫療期由定點醫院出具的醫生證明確定。員工必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三)工傷醫療期結束后,必須及時復工17、。否則以曠工處理,對偽造醫療證明而騙取工傷醫療待遇的,按公司制度從重處罰。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第七章 獎勵第一節 表彰目的為鼓勵有益的行為、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凝聚團隊力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將在員工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進行表彰。第二節 表彰方式職工獎勵分為下列四種:1、嘉獎,并頒發獎金元2、記小功,并頒發獎金元3、記大功,并頒發獎金元4、獎金、獎品。第三節 嘉獎嘉獎條件各企業自行制定。第八章 懲戒第一節 懲戒目的一、為了保障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運行,需要嚴明的工作紀律以提高管理素質,并規范員工行為,遵守工作紀律是公司對每一位員工的基本要求。二、適當的處罰在于告誡員工改正缺點、糾正錯誤、規范行為,18、以更有利于自身發展和公司的運作。第二節 懲戒方式對于公司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之行為,公司將給予員工下述懲戒,本規則其它條款有具體處罰措施的除外:一、警告;二、記小過,并令其寫檢查;三、記大過,并令其寫檢查;四、違紀解除。第三節 處罰程序一、員工有本守則規定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部門主管應責令違紀員工做書面自我檢討,且附調查報告,并按照本規則提報初步處理意見。二、前述書面自我檢討、調查報告、初步處理意見應呈報主管初步批示,并最終轉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如果是主管有如上違紀行為,則由總經理指派專門人員進行調查,專門人員有權責令主管做書面檢查,且附書面檢查、調查報告、初步處理意見等呈報總經理直接19、審核批準,涉及違紀解除處分的,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公司違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公司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三、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的最終處理意見或決定,行文公示處分決定。四、書面檢查和公司的意見或決定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案。五、違紀解除的員工將不獲任何經濟補償。第四節 懲戒一、員工在觸犯下述任何一條的,公司可以處以警告: (條件自行確定。)二、員工在觸犯下述任何一條的,公司可以處以記小過的處分: (條件自行確定。)三、員工在觸犯下述任何一條的,公司可以處以記大過的處分: (條件自行確定。)四、員工在觸犯下述任何一條的,公司可以處20、以違紀解除處分: (條件自行確定。)第九章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及經濟補償第一節 勞動合同解除一、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有下列情形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十日或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公司;2、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3、公司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4、公司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三、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二)2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見獎懲規定)(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22、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第二節 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除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外);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23、關閉、撤銷或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節 經濟補償:一、員工有權因公司原因造成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1、無效的勞動合同。(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訂立的勞動)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公司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三、公司依照勞動法規定可以解除的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期滿、不能勝任工作、訂立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24、等)四、公司依據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裁減人員;五、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與續簽勞動合同;六、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七、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九、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1、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可按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社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工資標準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