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公司勞動合同及員工薪酬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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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9782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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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貿公司勞動合同及員工薪酬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手冊,本手冊之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二、本手冊適用公司所有員工,遵守本手冊是所有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三、公司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本手冊進行修訂的權利。四、除本手冊外,公司各部門制定的其他相應規章制度,本公司相關員工應遵照執行。五、公司要求每位員工應熟讀本手冊并簽名,未簽名并不影響手冊的有效性。六、各級員工應尊重上司、團結同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維護公司的利益。2、七、員工在工作或生活中產生矛盾,應服從主管部門的處理,對處理方法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訴。任何人員皆不得剝奪員工向上級申訴的權利。八、對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各級管理人員應遵照“教育為主,獎懲結合”的原則,堅持以說服教育為主要手段,適度懲處為輔助措施的辦法進行處理;對工作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檢舉揭發壞人壞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員工,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第二章 招聘與配置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相關人員辦理征募事宜,經部門經理應試(口試、筆試或特定測試)合格。第二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3、后任用。第三條 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1、身份證復印件(需繳驗正本);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兩張;3、其它必備的證件。第四條 職員試用期為1-3個月,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間經考核:1、不適用者,公司隨時無條件予以解雇,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未滿十五天自動離職者將不計工資,7天內公司勸退者將不計工資。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第五條 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敬業精神對所4、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第六條 試用期滿人員,由部門經理予以考核,以書面形式呈報總經理考核的結果,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第三章 離職管理一、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員工辭職;(二)公司辭退;(三)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四)合同到期不再續簽;(五)員工出現不能勝任公司崗位的疾病,經治療后仍不能勝任的;(六)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或重大違章、違紀,被公司開除的;(七)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八)服務期間違反國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九)其它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5、。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或以辭職報告形式知會對方,同時提出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三、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或辭職經批準后,尚未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關系前,仍是公司員工,應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不得罷工、怠工。四、員工離職前,必須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五、屬于嚴重違法、違紀被公司開除的員工,公司保留視情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的權利。第四章 勞動合同管理一、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所有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二、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與員工就勞動合同條款進行協商,所訂的條款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三、新聘用人員在建立正式勞動關系一個月內,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6、合同手續。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續訂和終止,按國家和公司所在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七、員工以書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的員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八、員工應如實提供簽訂勞動合同時,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材料,公司保留追究弄虛作假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第五章 工資薪酬與福利制度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第二條 公司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第三條 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具體參照第六章的員工獎勵制度。第四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7、標準如下:服務滿一年者發放基本工資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服務超過一年者,年資每增加一年加發月薪100元;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第五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第六條 每月15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第六章 獎懲制度第一條 員工的獎勵分下列四種: 嘉獎每次加發50元獎金; 小功每次加發100元獎金; 大功每次加發200元獎金; 特別貢獻獎獎金上不封頂,也有可能是帶薪旅游或實物獎品,由公司視具體情況而定。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嘉獎:l 對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現者;l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8、;l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并經主管經理提報批準者。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小功:l 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一定成效者;l 全年全勤,無遲到、早退及請假者;l 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使公司及時防范者。第四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大功:l 遇災后,為公司搶救有功者;l 替公司開源節支,節省重大支出,有具體事實并經過經理提報批準者;l 揭發重大不軌活動,經查屬實者。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獎:l 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l 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巨大成效者;l 工作每滿五年,考績優良,未曾曠職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9、;l 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堪為全公司員工表率者。第六條 員工的懲罰分下列四種,所繳罰金均納入慈善基金帳戶: 懲戒:每次扣發30元罰金; 警告:每次扣發50元罰金; 小過:每次扣發100元罰金; 大過:每次扣款300元罰金,并取消年終獎金。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懲戒:l 工作時間有吃早餐、零食、睡覺、干私事等行為;l 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工作調動,影響工作計劃;。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l 工作期間在倉庫吸煙者;l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l 待人接物不文明、不愛護節約公司財物者;l 未經許可,帶外人進入工作場所或讓外人使用公物者;l10、 態度傲慢,不服從負責人員指派工作者。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小過:l 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玩游戲、上網者;l 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圖利者;l 為他人做不實的證明者;l 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l 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有故意隱瞞或作不實的報告者;l 工作不負責、管理混亂;l 由于個人過失導致公司損失者,其損失由自身承擔;l 通過非正當途徑,開假發票報銷、謀取私利,按其獲利的3倍罰款;第十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大過:l 有瀆職,失職等情況,后果較嚴重者;l 違反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者;l 為逃避或轉嫁責任,做虛假記錄或報告者;第十一條 員工遺失公司財物,除11、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應負賠償責任并視情況進行處分:l 遺失現金者,照遺失金額賠償;l 遺失支票者,經止付無效而被冒領者,按票面金額賠償;l 遺失貨品者,照市場價金額賠償;l 遺失其它財物者,照購買價金額賠償。第十二條 各部門負責人濫用職權對其下屬人員打擊報復、有包庇縱容員工違法亂紀行為,應負連帶責任,如情節重大者調職降級。第十三條 透露、盜取公司機密、財物、信息,索回資料且予以解雇。第十四條 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謀取私利,按其獲利3倍罰款,予以解雇。第十五條 累計記過3次予以解雇。第十六條 違反公司制度,若涉嫌犯罪,予以解雇且交于司法機關處理。第七章 衛生與安全制度12、第一條 公司員工應共同維護好環境及公共衛生,隨時整理工作環境,保持整潔。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防止或搶救火災及其它災害的責任。第三條 員工發現有突發狀況時,應及時反映上級與及隨機應變,做必要的安全處理措施。第四條 員工在值勤職務時需要使用公司車輛,應先報備核準,并需先了解其性能,檢查車況。行車時亦需遵守交通規則,倘有違規罰款時須自行處理。第五條 員工每天上下班離開公司時,應檢查電燈、門窗、電腦、電器等,以防盜竊或火災發生。第八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第一條 作息時間:1、正常上班:8:3018:00;第二條 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慮到本公司業務的特殊性,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第三條 員13、工考勤均由相關人員記錄,并以此作為薪資發放標準。第四條 遲到(早退):l 晨會未到并未請假者扣50元;l 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扣20元;l 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l 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工1天計;l 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扣10元;l 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l 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工1天計;l 遲到及早退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第五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方可免除上、下班(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第六14、條 無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許在上班前電話請假,否則視為遲到。第七條 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第九章 請假制度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第二條 事假:1. 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2. 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3. 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4. 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第三條 病假: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扣半天工資,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3、病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第15、四條 產假:女性員工產假為6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女年滿24周歲初育)增加30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1. 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2. 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3. 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第五條 婚假:員工結婚者給假八天,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第六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第七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16、部門經理報備并向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第八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第九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第十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工論,曠工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雇處分:l 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l 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l 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第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l 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l 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l 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第十二條 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第十三條 員17、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第十四條 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第十章 員工行為規范一、總則(一)為加強公司管理,規范員工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員工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二)本規范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三)公司的精神是“團結、誠信、高效、開拓”,這一宗旨必須體現在每一個人的日常工作之中。(四)本規范未具體涉及的事項,以公司相關規定為準。二、基本規范(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18、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令行禁止。(二)不打人、不罵人、不鬧事、不賭博,不酗酒,不在禁煙區吸煙,不鋪張浪費,不泄露公司秘密,不做違法亂紀的事。(三)熱愛公司、熱愛工作,愛護公共設施,不私自挪用公司錢和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節約用水,安全用電。(四)保持工作環境整潔,保持倒班宿舍和員工宿舍的清潔衛生,文明進餐,文明就寢,維護公司整體形象(五)嚴格執行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三、形象規范(一)員工上下班時著裝須整潔、大方,到工作崗位后應及時更換為工作服,并保證衣服的整潔、完好、協調、無污漬,扣子齊全,不漏扣、錯扣。(二)男士不得佩戴耳環、染發、留長發;女士可畫淡妝、不得濃妝艷抹,不得染怪異19、的頭發、佩戴夸張的首飾;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三)夏季時:男士不得穿短褲、拖鞋上班,也不能無領或無袖T恤上班;女士不得穿超短裙或太暴露的衣服上班。四、儀容規范(一)頭發:員工頭發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整潔。男性頭發不宜太長或過短(光頭),發式要協調,不要弄怪異的發型。(二)指甲:指甲不能太長,并經常修剪。女性員工涂指甲油應盡量用淡色。(三)化妝:女性員工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形象,不能濃妝艷抹,香味濃烈。五、辦公規范(一)文件不能隨意擺放,應放入文件夾內,恰當分類,擺放整齊。(二)工作臺上不能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三)辦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帶回家,需要帶走時必須得到許可。(四)借用他人或公司的東西,20、使用后及時送還或歸還原處。(五)公司內以職務稱呼上司。同事、客戶以先生、小姐等相稱。(六)未經同意不得翻閱同事的文件、資料及其它物品。(七)重要的記錄、證據等文件必須保存到規定的期限。(八)處理完的文件,根據公司指定的文件號隨時歸檔。六、接聽電話規范(一)聽到鈴響,應在第三聲鈴響前拿起話筒,并使用文明語言“喂,您好”。(二)遇尋找人不在時說:“對不起,某某有事離開了,方便的話請留下您的電話”。(三)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并記下要點。未聽清時,及時告訴對方。(四)如遇客戶咨詢或反映問題,必須認真記錄咨詢的問題和聯系方式,并在最短的時間處理,涉及到其他部門的轉交相關部門處理。(五)通話完畢后請說“再21、見”,并后于對方掛機。(六)接聽電話就保持恰當的聲音和態度,如遇顧客咨詢或反映問題,無論何種情況都不得爭吵或掛斷電話。(七)通話應簡明扼要,不得在電話中聊天。(八)對不指名的電話,判斷自己不能處理時,應坦白告訴對方,并馬上將電話交給能處理的人。在轉交前,應簡明扼要把對方所談內容告訴接收人。(九)工作時間內,不打私人電話。當接到私人電話時,應簡要交談并迅速掛斷電話。七、舉止規范(一)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煙頭、垃圾和雜物。(二)女員工應避免當眾化妝。(三)不可當眾挖鼻孔、修剪指甲、染發,不可抓撓身體隱蔽部位及夸張抓撓其他部位。(四)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雙手抱在22、胸前;(五)接待客人或領導一般要起立,臉部自然,眼睛平視對方,若因工作需要坐著時,不許不抬頭、左顧右盼或漫不經心,決不許上下打量客人。(六)當坐著與客人或領導談話時,座位最多不要超過椅面的前半部,身子略前傾,眼睛注視著對方面部,并不時點頭,切忌翹起二郎腿。(七)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微笑以表示致意。(八)與客人或領導迎面相遇時,要靠右側行走,若道路較窄,應主動讓路。與客人或領導同行時,要讓客人或領導走在前面,并主動為客人開門。(九)不得隨意翻閱客人或領導的文件、資料,如因工作需要需征得客人或領導同意。(十)進入領導辦公室前須先敲門,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在指定位置(辦公桌對面)就坐,注意回手關門23、。遞交文件時,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方便領導審閱。第十一章 修訂和解釋一、除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外,公司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的其他相應規章制度,公司員工應自覺學習與遵守。二、公司所有人員對分司頒布的規章制度應嚴格執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若制度更新,在新制度出臺之前,按照舊的制度執行;若無明確規定的,由公司管理決策層決定,所決定事項涉及員工權益,應事先征詢全體員工意見,經協商一致后,作出決定。三、本手冊是綱領性文件,是對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基本權利和承擔義務予于明確,界定了員工的行為規范,如有部分條款修改,將制定專門的補充細則,以通知的方式知會大家。四、本手冊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簽章:(公司公章)總經理簽名:員工簽名:日期: